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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关系论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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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毕业论文的意义与目的

关于国际关系论文的规定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撰写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掌握本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研训练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一个总结,是对教与学所取得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途径。

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是使学生把已经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总结和综合运用,培养学生阅读和钻研中外专业文献、资料,以及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初步的科研训练,并加深和拓宽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质量的优劣,是检验学生思维、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师资水平、规范化过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撰写、答辩程序和时间表

1、每年10月中旬,由各系部向所有毕业班学生发放《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以下简称《论文手册》),并组织学生学习毕业论文撰写的各种要求。论文撰写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均应记录在《论文手册》中。在学生完成论文撰写和答辩的全过程后,《论文手册》和论文定稿一起,上交学生所在系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保存期限5年。

2、每年10月下旬,有指导论文资格的教师(一般应有讲师以上职称)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向系学术委员会申报本人拟指导的论文选题(或方向)。论文选题应该限制在四年所学课程范围之内。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方案和规格,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选取份量和难度适当的题目。每位指导教师应提出的选题数量,由各系学术委员会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每名应届毕业生可以有2–3个选题,以确保实现“一人一题”的要求;

3、各系汇总指导教师提出的论文选题后,于11月上旬向全系毕业生公布指导教师名单和全部选题,供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指导教师和题目。每名学生可以选报2位指导教师提供的选题,填写《论文手册》的“论文选题志愿表”,由各班班长在指定时间内收齐《论文手册》后,报送系办公室;

4、各系根据学生选报的志愿,在尽量满足第一志愿的前提下,按照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6名学生的要求,分派指导任务,并经过师生双方协商,于11月下旬向本系师生公布毕业论文指导分配表。如本系指导教师人数不够,可从院内或院外其他部门聘请有资格担任指导教师的人员代为指导。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应该填写《论文手册》中指导教师基本信息表。

5、毕业论文指导分配表公布之日即为论文指导起始日。指导教师和被指导学生应在起始日后一周内,安排和自己指导的学生面谈,进行论文开题指导。开题指导后,学生应立即开始开题报告的准备工作;

6、各系应根据当年毕业生的人数,组成若干个开题报告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三名指导教师组成,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副教师或教授职称。每个委员会负责不多于20位学生的开题报告。各系应根据本系学生毕业实习时间安排的情况,于第七学期结束前(12月底或1月初)或第八学期开学后的3周内(2月底或3月初)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各系组成的开题报告委员会名单和开题报告会时间地点,应该提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以便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

7、学生参加开题报告前,应填写《论文手册》中的开题报告申请表,并得到指导教师的批准。开题报告的内容应该包括选题理由、研究现状、本篇论文拟进一步研究的内容、可以获得的各种资料等情况;

8、每名学生的开题报告应持续10分钟左右,先由学生本人用约5分钟时间向委员会报告论文准备情况,然后由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约5分钟问答。学生参加开题报告会的同时,应提交书面报告3份供委员会成员审阅;

9、委员会应在听取完所负责的全部学生的开题报告后进行讨论审议,并在学生的《论文手册》中选择批准、修改、重写等指导性意见。需要重写的开题报告应该在修改后再次以书面形式提交原委员会主席审阅批准,待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方可开始论文的写作;

10、开题报告通过后,学生正式开始撰写论文。论文撰写期间,学生应每两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老师的指导,并把交谈情况记录在《论文手册》中,请老师签字确认;

11、毕业论文一般应该执行三稿定稿的程序,即有初稿、修改稿和定稿三个版本;

12、5月中旬,全体学生应该完成论文定稿,并在得到指导教师批准后准备论文答辩。若学生论文质量达不到答辩要求,指导教师有权延长学生撰写论文的时间,推迟答辩。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13、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到6月上旬举行。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三名指导教师组成,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各系可以根据毕业生人数组成若干个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每个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的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本科生论文答辩一般不聘请学院以外的教师参加。指导教师本人可参加所指导学生论文答辩旁听,但不得参加该学生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各委员会对应的答辩学生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由各系安排后在答辩开始前一周向全体毕业生公布,并组织本科三年级学生旁听。各系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时间地点,应该提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以便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

14、拟申请优秀论文的学生,应在答辩开始前,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填写《论文手册》中的优秀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各系应掌握推荐优秀论文的比例不超过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5%;

15、答辩日期公布后,学生应至少提前一周将论文定稿的副本分送答辩委员全体成员。答辩委员应予以仔细审阅,并准备问题。问题应对他人保密,否则以作弊论处;

16、本科论文答辩一般持续20分钟左右,优秀论文的答辩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外语专业的毕业生应该用所学语言进行论文答辩。学生参加答辩应着校服。

17、答辩程序规定如下:

1)学生用约5分钟时间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动机、背景和主要内容;

2)答辩委员会用约15分钟时间就论文内容与学生进行现场交流;

3)学生离开答辩场所;

4)答辩委员会在所负责的全部学生答辩结束后,评议学生的答辩情况,并在投票表决后,逐个填写《论文手册》“答辩记录表”中的结论部分,明确表示该学生是否通过答辩,申请优秀论文的学生是否可以获得优秀;

18、答辩会应设专门记录员1名,记录员一般由本专业研究生或本科三年级的学生担任,负责记录答辩过程。记录员应在答辩会结束后,把经过整理的.答辩记录填写进“答辩记录表”上的指定位置;

19、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学生答辩完成后,最后填写《论文手册》中“论文评定表”中各项内容,并在确认《论文手册》全部内容完整无误后,将论文定稿和《论文手册》一并交所在系保存。指导教师同时还应填写另一份“论文评定表”,上交所在系办公室。学生在完成答辩并根据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后,应该将论文定稿的纸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上交所在系保存;

20、各系在收齐指导教师们填写的“论文评定表”后,于6月中旬上报教务处,作为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依据之一,并由教务处报送学生处,归入学生档案;

21、各系应同时报送优秀论文获得者及其论文的纸面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由教务处结集印制。优秀论文集下发给每位优秀论文作者、各系,并送图书馆永久保存。优秀论文作者获得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证书,并获得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资格;

三、论文的基本格式、篇幅和评价标准

(一)论文的基本格式应包括如下项目,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封面(样本见《论文手册》,也可丛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诚信说明、版权授权页(样本见《论文手册》);

鸣谢页:对指导教师和所有帮助论文写作的人员表示感谢;

内容摘要约200字(外语系的内容摘要用汉语和相关语种撰写、非外语系的内容摘要用汉语和英语撰写,两种文本各约200字/词);

关键词若干(外语系的关键词用汉语和相关语种撰写、非外语系的关键词用汉语和英语撰写);

目录,包括章和节的目录;

论文正文;

参考文献(外语系论文的参考文献应该以外语为主、非外语系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以汉语为主,但必须有英语参考文献);

封底。

以上所有部分,每部分开头都应该从新的页面开始。

(二)论文篇幅

用汉、日文撰写大约8,000—10,000字左右,用英、法文撰写大约5,000单词左右。如果学生选择翻译作为毕业论文,外译汉,外语原文应达到10,000词左右,汉译外,汉语原文应达到8,000字左右,译文后应外加用所学外语撰写的1500单词/字左右的短评。选择纯翻译作为毕业论文的(翻译研究论文除外),不参加优秀论文评选。外语专业应特别注意外译汉论文的比例。原则上英、日、法语专业毕业生用外文撰写论文,非外语专业用中、外文撰写均可。

(三)评分标准

本科论文的评分标准从“选题、文献资料掌握及运用程度、引用文献的可靠性、基本观点、创新性、写作规范、学术专业功底、总体评价”等几方面来衡量与评定。论文成绩分四等:优秀(原则上占毕业生人数的15%左右)、良好、合格、不合格。每个专业的论文评定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四)学术诚信

论文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加强学风教育,对论文写作中的学术诚信要从严要求,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发现学生有抄袭、剽窃行为的,应在指导过程中及时批评指正,使学生有足够的时间修正问题,写出合格的论文。如制止无效,则不得批准学生参加答辩。

如答辩委员会成员在准备答辩过程中发现抄袭、剽窃现象,有责任向该论文的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系领导反映情况。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领导经过核实,可责令有关学生重新撰写或修改论文。论文修改完毕并再次通过审核之前不得参加答辩。

如在答辩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现象,答辩委员会应该进行合议,确认存在抄袭、剽窃现象者,论文不予通过,并报系学术委员会批准。有关学生应重新撰写论文,通过审核后,再由所在系组织答辩。

因学术诚信问题,需要修改或重新撰写论文,造成不能按时答辩,无法按时取得学位者,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抄袭、剽窃现象,是指下列情况:

1、论文使用他人正式在书籍、报刊杂志、网络上正式发表的作品原文,任何位置一次性连续超过150字但未加注明者;

2、即使注明原文出处,但使用他人原文超过作者所作论文篇幅三分之一者;

3、论文中部分相对独立的段落的主要观点、论述方法、层次、使用的主要概念、语词、数据与他人论文一致,仅在语言表达上作了简单调整者;

4、经所在系或学院组织三位(含)以上教师进行调查核实后认定有抄袭行为者。

(五)合格论文标准:

1、论文内容不偏离选题;

2、论文以本学科正确理论为指导;

3、论点明确,且全文能够自圆其说;

4、论据(资料)真实,有分析,有助于说明论点;

5、结构基本合理,完整,层次比较清楚;

6、注释规范,标点正确;

7、非外语专业毕业论文中文参考文献不少于6篇;英文参考文献原则上不少于3篇。

8、中英文摘要、关键词齐全、《论文手册》内容合乎要求。

(六)优秀论文标准:

l、完全满足本科毕业论文标准;

2、论文选题具有较重要的现实或理论意义;

3、论点新颖,有独到之处;

4、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5、语言流畅、精练。

6、注释规范,标点正确;

7、非外语专业毕业论文中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英文参考文献原则上不少于5篇。

8、论文打印、装订规范,中英文摘要、关键词齐全,《论文手册》内容完整真实。

(七)介于优秀和合格之间的论文为良好,合格标准以下的论文为不合格。

(八)凡被评为优秀或不合格的论文,均须经系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请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四、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与研究成果,按本系要求提交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向);

2、指导学生准备开题报告等有关事宜;

3、参加所在系开题报告委员会的工作;

4、向学生推荐中英文参考资料并指导搜集整理有关资料;

5、审查论文提纲;

6、在撰写过程中进行答疑和辅导;

7、审阅论文初稿、二稿、定稿,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定稿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特别应该注意学生的学术诚信问题;

8、参加所在系组织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

9、评定论文成绩,写出具有针对性的评语,避免评语程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