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都>勤奋求学>大学教育>

湖南师范大学绩点怎么算

大学教育 阅读(3.22W)

湖南师范大学(Hun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湖南师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入选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的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湖南师范大学绩点怎么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分计算与安排

1、学分是学生学习内容和难易程度的度量。原则上每门课程理论教学满16学时,同时辅以不低于16学时的课外学习内容,核计1学分。实验(实践)课满32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与训练、毕业论文(设计)、专业(教育)实习等集中性实践环节1周计0.5-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学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记学分一览表》记学分。

2、学生在毕业时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和最低总学分数,方可毕业。主修本科专业学生所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四分之三,可向学校申请本科结业。

选课

1、各专业课程体系及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要求统一在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学生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类学分。

学生修读课程为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四类。

2、学生选课应依据本专业教学计划,遵循课程间内在先后关系,在选课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学习能力调整选课进度,原则上每学期选修学分不低于20学分,一般不超过32学分。

3、学生须办理选课手续后方可修读。课程一经选定,必须参加学习和考核。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参加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4、各专业学生经批准可跨校、跨学院、跨专业选修有关课程,其中跨校选课需经教务处批准。学生选定课程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改选,确需改选的,应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

5、学生在选择课程时,可在开设同一课程的教师中选择任课教师;可以选择教学内容深的课程代替教学内容较浅的课程,但须报教务处审定。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各学院(部)根据教师的工作承受能力和教学设施条件,对教师所开课程数量及其修读学生人数进行调控。

6、若一门课程的修读人数少于15人时,原则上则该课程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院教务办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1、学生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各门课程的考核应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原则上必修课程应选取考试方式。考试原则上以百分制记成绩,考查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百分制或五档等级制。五档等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所有课程不论采取何种考核方式,均需取得60分(及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

3、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时,须在考前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以缓考。一门课只允许缓考一次,缓考期限不超过一年。

4、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规定时间的考核,作旷考处理,成绩记零分,取消补考资格,必须缴费重修或重选。

因考核违纪按学校有关规定课程成绩记零分者,取消补考资格,必须缴费重修或重选。

5、凡考核违纪者,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考核违规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