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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招生指南

小学教育 阅读(1.89W)

招生计划是指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重庆秀山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本县户籍学生入学

户籍以前在我县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划定的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3、户籍转入的.由县教委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同时将流动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由县教委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学校容量按相对就近原则,指定到凤栖小学、第一民族小学、凤翔小学新校区、凤翔小学学林校区、平凯街道中心校、乌杨街道中心校、官湖小学、平凯中学、官庄中学就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在8月20日—25日期间持以下手续在县教委进行登记审核。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就读申请表。

3、合法证明(用工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6月20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纳税(免税)证明、公租房的租赁合同等)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应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