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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立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教育 阅读(2.19W)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上海公立小学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上海公立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三、统筹居住地入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20日,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四、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五、公办小学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拓展阅读

一、其中外地子女在上海上学,还需先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父母及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登记的居住地与所报学校,须为一个区(注意:居住证地址在哪个区,子女就在哪个区报名就读);

3、父母一年内缴纳上海保险满6个月(受疫情影响的,允许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二、满足基本条件后,随迁子女再满足更多加分条件,可作以下安排!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小学新生入学须知

一、市区小学实行儿童满六周岁入学。

二、市区新生报读公办小学。由监护人持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区的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地点,按时办理报名手续。

三、非本市户口人员的子女报读公办小学。由监护人持市区的《流动人口暂住证》、外地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外籍人士、港、澳、台、侨胞寄养在本市区亲属的子女,需提供其身份证和回乡证)等,到监护人的《流动人口暂住证》所属区(蓬江区或江海区)的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地点,按时办理报名手续。

四、公办小学实行属地管理,就近安排入学。具体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由两区教育局负责。

五、需报读市教育促进会举办的国有民办学校的新生,由监护人持已在蓬江区或江海区教育局办理入学报名的回执和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再到市教育促进会规定的地点按时办理报名手续。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由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六、报读其他民办学校新生,可直接与民办学校联系。

七、报名、招生和《小学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1、报名时间:4月下旬(电视、报纸有具体时间公布)。

2、招生时间:8月上旬进行国有民办学校(紫茶、范小和景贤学校小学部)招生;8月中旬进行市区公办学校招生。

3、《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和办法:8月20日发放,全部邮寄到监护人的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