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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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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夯实行政复议工作基础,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宣传,妥善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加大投入,不断夯实行政复议的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后,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方面,按照“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事情有人管”的总体要求,及时将政府法制办分管领导由秘书长调整为常务副市长,由其直接对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市长)负责,从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而得以顺利推进。另一方面,结合随州实际于xx年12月,出台《随州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为25项具体指标。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对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至关重要,地级随州市组建之初受“大部制”的影响,市政府法制办是政府办的内设机构(副处级),并未设立专门的复议科室,导致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不够。随着行政复议工作业务量的逐年加大,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我市将法制办升格为市政府的办事机构(正处级),并专门组建了行政复议科,全面履行政府复议职能。

三是配强复议人员。为保障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市政府法制办从市中级法院引进一名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担任行政复议科科长,专职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又从乡镇到市直挂职锻炼的年轻干部中挑选了一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安排到行政复议科任副科长。同时,市政府法制办还通过“引博工程”,年底将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引进一名博士生到市政府法制办从事行政复议工作。这些都为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此外,我市还注重还通过外派学习、参加专业培训、鼓励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使行政复议人员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是改善基础条件。为保障行政复议顺利开展,我市不断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的行政复议专项经费由10万增长到23万。为保证复议办公场所,我市在政府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案审室、档案室,保证有了专门的复议接待、调解、听证场所。同时,市政府法制办也积极改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公条件,为其配备了新电脑、打印机、档案柜,购置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目前,行政复议专用车也正在采购之中。

二、强化监督,加大宣传,不断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是一项法定制度,是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也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落实这项制度,对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中关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专班进行了两次抽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少数单位告知不规范的问题,当场督促其改正格式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

二是畅通申请渠道。一方面,我市在《编钟之声》上开辟行政复议工作专栏、公布行政复议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在随州市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开了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下载。另一方面,我市还在群众办事集中的行政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设置行政复议收件窗口和行政复议指南,发放行政复议宣传资料。在僻远乡镇选择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经济活跃的乡镇如小林镇设置行政复议代收点,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我们利用开展 “三万”、“百千万”活动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颁布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机会,采取会议宣传、培训宣传、上街宣传、下乡宣传、网络宣传等“五宣传”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高效、便捷、便民的特点,使群众了解行政复议制度,更多地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行政纠纷。

四是实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和不规范的地方,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指出了其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足和应当纠正的问题,监督、指导其规范执法行为。

五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我市建立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制度和重大行政复议备案制度,对行政复议决定尤其对变更、撤销、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复查,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切实履行,维护行政复议的权威。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市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进步明显,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今年前8个月已受理26件,结案18件(去年受理12件,结案12件),这个数量超过过去任何一年受理的数量;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没有一件案件引起上访或者诉讼;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在法制办引导下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案件增多;行政复议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向领导汇报不够,导致行政复议工作在我市的影响力有限、离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目标尚有距离。二是理直气壮依法履行职责的勇气不够,导致行政复议公信力不足。三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偏少。虽然我办不断采取措施,加强宣传,畅通渠道,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但与其他市州相比案件数量相对偏少。

下一步,我市将借这次检查的东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加强硬件建设,在第一批规范化建设示范验收的基础上,督促县(市、区)政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我们坚信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市法制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会迎头赶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政府部署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