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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上半年社会救助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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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社会救助处领导的关心重视支持下,在局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社会救助工作持续良性发展,各项具体工作顺利实施,基本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小结汇报如下:

民政局上半年社会救助总结范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年初各县区按照市20xx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序时进度要求,在上年度城市低保全市重新清理,全面完成全省统一换证工作和农村低保全面实施年度重新审核的基础上,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并按照《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低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区以此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裕安、金寨、舒城等县区突出重点狠抓农村低保的审核复核规范管理工作。目前,各县区的动态管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认真做好“两节”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让困难群众过上温暖祥和的春节。为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下拨的生活补贴款及时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全市30多万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过好20xx年元旦、春节。我市各县区民政低保广大干部加班加点,编制发放花名册,制作发放软盘,配套财政部门及时准确地发放“两节”生活补贴。累计为城市低保对象7.3万多人发放生活补贴款190多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26.7万多人发放生活补贴5383多万元。同时,还积极参与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走访慰问特困群众,服务困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3、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全面完成对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任务。今年初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对社保资金审计工作,其中:涉及民政部门有七类9项,这其中审计重点是社会救助资金,特别是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按照市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民政社会救助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成立组织,抽调专业人员,制定分阶段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召开各县区动员会,数据采集录入培训会,全面启动推进审计工作第一阶段城乡低保基础数据采集录入上报工作,经过培训、辅导、督促、通报、校验、补充,报送南京特派办验收等项工作环节,较为圆满地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紧接着审计组进场,我们自下而上地配合开展内外审计,基层走访、延伸审计,提供文件、资料、数据等,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报告,目前民政系统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

4、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目标任务20xx年度社会救助目标任务。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中规定:20xx城市低保各县区标准要达到269.67元/人、月以上,目前,我市五县四区的城市低保标准均为290元/人、月,达到和超过了市政府规定。农村低保市政府规定20xx年标准要达到1210元/人、年以上。目前,我市最低的霍邱县农村低保标准为1224元/人、年,其余各县区标准均在1300元/人、年以上,最高的'区已达1440元/人、年。各县区均已超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5、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准备就绪。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1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单位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已制定出《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草案),担负试点工作任务的、裕安两区已作好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待省七月份出台实施意见和办法后,立即修订完善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并抓紧启动试点工作。

6、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实施之中。民政部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单位,我市和滁州、池州三市位列其中。根据民政部民办函〔2011〕365号《通知》精神,我们已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汇报,并组织到我省第一批试点单位的铜陵市进行参观学习取经。民政部近期将召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片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向市政府汇报,采取措施,制定方案,全力推动我市尽快建立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7、积极组织各县区社会救助业务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班学习。根据省民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的通知》(皖民电〔20xx〕43号)精神,我们正积极组织各县区人员参加省厅在合肥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举办的第二期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掌握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传统救助、基础数据管理等业务知识,力争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基础数据采集录入更新工作,确保系统应用软件全面运行。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根据民政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片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全力启动实施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

2、根据民政部工作要求和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或办法,及时出台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督促、裕安两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注意跟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帮助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在参加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区抓紧启动社会救助各项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4、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两级管理,信息比对,三级联审,末端公示”的原则优化流程,指导各县区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或社工等方式进行家庭收入核对。

5、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指导各县区将临时救助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探索开展临时救助制度的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支出型造成贫困的困难群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