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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幼公益广告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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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词也是市场营销里必不可少使商家获得利润的手段及其方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尊老爱幼公益广告词,欢迎阅读。

尊老爱幼公益广告词

尊老爱幼公益广告词1

1、今天你敬老,明天儿敬你,世代好家风,美名传千里。

2、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今天你敬老,明天敬你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

3、当官不敬老,不是好领导;当官先敬老,人人都说好。

4、人生都有夕阳红,尊老敬老树新风。

5、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共同创造和谐家园。

6、尊老为德,敬老为善,爱老为美,助老为乐。

7、以人为本先敬老,子孙后代都说好。

8、敬老情系你我他,邻里互助进万家。

9、打造温馨和谐家庭,慰籍老人颐养天年。

10、尊老的家庭是幸福的家庭,敬老的社会是和谐的社会。

11、尊老敬老是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时代风尚。

12、人间美德忠和孝,世间之交信和诚。

13、尊老敬老仁之本,和谐社会孝当先。

14、齐家美以孝,立世贵以和。

15、弘扬孝道文化,共建和谐济宁。

16、树敬老之风,促社会文明。

17、赡养老年人是每个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

18、以人为本,善待老人。

19、家和万事兴,敬老树新风。

20、把温暖送给父母,让情爱陪伴老人。

21、情系老人冷暖,真心济困解难。

22、孝亲敬老是人类高尚品德的体现。

23、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

尊老爱幼公益广告词2

1、不管走到哪里,记得家中有个妈!无论在外多辛苦,记得那里有个家!

2、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关爱老人就是关爱自己,请尊老爱幼。

3、好好爱护老人吧,总有一天,你我都会老去。

4、你我都有父母,人人皆会年老。孝敬父母是我们的责任,尊敬老人是我国的美德。

5、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

6、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可怜天下父母心。

7、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孝敬父母不能等

8、日常诸事皆可等,孝敬父母不能等

9、谁家有老也有小尊老爱幼不可少

10、天空没有星子照耀,她会黯然无光;人间没有温情搀扶,她会萧萧落木。爱老人和小孩吧,像爱自己一样!

11、当皱纹爬满你的额,手无法抚平,让关爱顺着皱纹,流进眼眶;当童稚写满你的眼,手无法抹去,让关爱在前方,亮成明灯一盏。尊老爱幼,人间美德!

12、鸦有反哺之情,羊有跪乳之恩。时不我待,人贵在心存感激!

13、八岁知恩,吴猛情深。

14、情至深处自可感天动地,哭竹生笋留丹青。

【其他公益广告词

一、“禁烟”公益广告词:

1、吸烟是继战争、饥饿和瘟疫之后,对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

2、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请不要吸烟。

3、也许,你的指尖夹着他人的生命——请勿吸烟(医院禁烟)

4、在这里,香火不再延续

5、你的香烟,我的石油,注定我们不能相爱——吸烟者禁入

6、千万别点着你的烟,它会让你变为一缕青烟(加油站禁烟)

7、如果你想吸烟,定时炸弹在身边!(加油站禁烟)

8、一时的快乐,永恒的伤痛——请勿吸烟

9、点燃你的烟,污染了空气,害了人性命,良心在哪里!

10、请不要让你的自私点燃我的大楼——请勿吸因(商场禁烟)

二、“渴望和平,反对战争”的公益广告词:

1、停止战争,为了孩子!

2、看看孩子脸上那天真的微笑,我们又怎舍得让这份和平与安宁转瞬即逝呢?

3、多一些润滑,少一些摩擦。

三、“公民义务献血”公益广告词:

1、波涛让江河澎湃,热血使生命沸腾!

2、我们爱心的一小部分却是他们生命的全部。

3、生命,因你而奔流不息。

4、比献出的血更宝贵的是你的真情。

5、用爱心为生命加油!

6、献血的你,灵魂如虹;你献的血,生命涌动。

四、“购买体彩”公益广告词:

1、中奖欣喜,贵在参与。

2、奉献是无私的骄傲,大奖是爱心的回报。

3、投注热情,好运来临

4、运动,生命的基础;财富,人生的追求。

5、阳光总在风雨后,快乐跟着“体彩”走。

五、“希望工程”公益广告词:

1、节省一分零钱,献出一份爱心,温暖世间真情。

2、你帮,我帮,大家帮;同一首歌,大家唱。

3、涓滴之水成海洋,颗颗爱心变希望。

4、种下一棵树,收获一片绿阴;献出一份爱心,托起一份希望。

5、用心点燃希望,用爱撒播人间。

【拓展延伸】

一、公益广告的纯粹性概念的提出

(一)公益广告纯粹性的概念

公益广告纯粹性的概念在上世纪末已经有人提出了。但十多年来,对于这一概念后续的系统研究却是一片空白,笔者收集了从1990年至2010年间比较有代表性的公益广告期刊论文和公益广告专著近120篇(部),其中约18处论及该概念问题。对这些资料进行总结并分析之后,归纳公益广告的纯粹性概念观点包含以下两大假定:

1、公益广告的纯粹性是相对于商业性提出的概念。在论及公益广告纯粹性的18处文献中,笔者统计后发现,其中有12处论述出现了“纯粹性(或纯洁性、非营利性、非商业性、去商性)”和“商业性(或商业化、企业的商业性行为)”的词语或意思表达,且从行文逻辑来看,这两类词(行为)基本是相对立而言。同样,在对8种公益广告的权威定义进行统计分析时,笔者发现阐述中提到“去商性(去商化)”、“非营利性”或相关利益表达的,占37.5%。

从对公益广告纯粹性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大多数学者所要求的纯粹性是与商业性相对立而言的,他们所反对的“商业性”多指在公益广告中有直接或间接的商业表达,如公益广告含有企业冠名和含有商品形象等,但是在论述中都没有详细说明公益广告“去商性”的实质内涵和运行机制。

2、公益广告的纯粹性是指绝对公益性。公益广告本身应该是“公益”目的,而“广告”是它采用的方式,这是公益广告的根本属性――公益性所决定的。公益即公共的利益,与之相对的是私人利益,所有的公益事物都不言而喻地排斥私利或搭便车行为,更不能为部分私人所占取和利用。因此,公益广告纯粹性的本质应该是指“纯粹的公益性”,即绝对公益性,它要求公益中不能夹杂任何私利,并且禁止私利对公益资源的占用。这与公益广告的纯粹性同商业性相对立的论点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综上分析,公益广告纯粹性概念包含的两大假定是:公益即与商业性对立,并禁止私利对公益资源的占用;二是公益广告应该以公益为唯一的传播目的,即纯粹公益性。

(二)公益广告纯粹性和商业性的争论

公益广告事业的发展始终面临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在公益目的与商业化参与之间取得平衡。以公益性为根本属性的公益广告对纯粹性的追求不会停止,但公益广告的现实发展又离不开商业的参与。因此,无论在学界还是在业界,对于在公益广告纯粹性和商业性之间如何取舍的争论一直存在,并由此形成了两种现实的公益广告运行行为和方式。

1、纯粹的公益广告行为。主张纯粹的公益广告的一方认为,公益广告应杜绝一切商业性参与,不仅公益广告的内容是纯粹公益的,而且公益广告从筹集资金到创意、发布的整个传播过程都应该是纯粹公益的。其核心观点聚焦在公益的一方,而对商业性参与持完全批评态度。从1986年贵阳电视台播发第一则公益广告到1994年中央电视台《广而告之》栏目接受企业冠名赞助之前的这一时期,我国的公益广告都是纯粹的。它之所以能成为可能,是得益于我国传媒业较晚的市场化改革以及企业公益广告意识的不足。1994年我国公益广告出现了商业化的趋势之后,尽管纯粹的公益广告是始终存在的,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媒体成为我国纯粹的公益广告制作和发布的最大平台。可这一时期纯粹的公益广告背后对应的是媒体行政化干预和媒体自身社会责任的功能需求,同时也与政府宣传及其对社会事业的支持政策密切相关。

2、商业化的公益广告行为。商业化的公益广告发端于1994年中央电视台《广而告之》栏目开始接受企业冠名赞助,此后各媒体纷纷效仿,以至于成为公益广告的“主流”。主张公益广告应该商业化的一方认为,通过商业化的参与,公益广告可以获得发展的资金和其他资源,可以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这对发展公益广告事业大有裨益。

商业化的公益广告主要表现为在公益广告内容中冠以参与公益广告活动的'组织名称、产品形象、含有隐性商业信息以及企业公益广告等。究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公益广告的发展遭遇资金瓶颈,需要运用商业化措施来获得资金。二是企业出于塑造企业形象的动机主动参与公益广告事业,往往要求公益广告在形式和内容上带有企业标识等商业信息。三是“事业单位,企业经营”的媒体的失责行为导致公益广告中“过度商业化”。四是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和国民公益意识淡薄使纯粹的公益广告发展举步维艰,公益广告发展需要借助商业化。五是我国公益广告运行水平不足和监管机制的缺失,客观上需要公益广告商业化的市场补充。

有学者也认为:“科学地启动商业化运作,在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良好企业形象的同时, 又能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可以实现企业与公益广告的和谐统一、共同发展的多赢局面。”

二、公益广告文本纯粹性的探讨

商业化的公益广告的确是一把双刃剑,有益但也有悖于公益广告事业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公益广告中出现商业信息本身违反了公益广告的公益性特征。第二,公益广告的公信力遭受质疑,受众会对商业化的公益广告产生抵触情绪[2]。第三,公益广告的传播效果被弱化,甚至危害到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第四,公共传播资源被无序占用,媒体和企业合谋从中牟利。现实中,纯粹的公益广告和商业化的公益广告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公益广告如何在既坚守纯粹公益性,同时又能利用成熟的商业化运作这两个方面之间取得平衡,这需要另辟蹊径。正如黄升民所说:“目前我们需要新的概念来界定和推进我国的公益广告活动。”

公益广告文本的纯粹性恰是这样的“新的概念”。首先,对于公益广告的纯粹性,我们将之缩小范围,用来规范公益广告文本(作品),即公益广告作品内容是纯粹的,不能含有任何如企业冠名和商业形象等商业信息。其次,我们主张在公益广告事业运行中引入商业化机制,通过建立公益广告主体、商业化运营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来调动社会资源的有序参与,实现对商业参与的有效规范和利用,以此来保证和支撑“文本纯粹的公益广告”。

(一)公益广告文本纯粹性之界定

“文本”是文体学、语言学和解释学中的术语,含义较为丰富,不能做统一的界定,本文中的文本取其“作品”之意。公益广告的文本,意即公益广告作品,泛指在创意、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形成的平面公益广告、电视公益广告和新媒体公益广告等。

最早将规范公益广告内容引入公益广告的纯粹性问题的学者是赵民和李东。他们认为:“对于一些由企业参与制作和发布的公益广告,可以在公益广告内容之外注明其参与情况,而不能以商品形象冲击公益广告内容”。参考他们的观点,笔者认为,公益广告文本的纯粹性,是指公益广告文本从创意、制作到媒体刊播、受众观看,整个传播过程都是纯粹公益的,不含有任何私利信息。据此定义,目前公益广告中出现的“企业公益广告”、“冠名公益广告”、“含有隐性商业信息的公益广告”和意见广告,都不是文本纯粹的公益广告。

(二)公益广告文本纯粹性的分析

1、公益广告文本拒绝商业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是指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信息的总称。公益广告文本不含商业性信息,具体是指在公益广告文本中,不含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信息,包括企业冠名、商品或商标形象、隐性商业信息等。这是公益广告文本纯粹性的核心特征。其界定执行标准主要有:

其一,专业广告公司或媒体等公益广告文本的创意、制作环节不应有任何商业因素的介入。这一标准要求公益广告文本在创意、制作阶段不能接受广告主企业等营利性组织的赞助或其他要求,公益广告文本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含有企业的名称或产品的形象等商业信息。该标准主要是为了规避有些企业和公益广告制作方合谋,以公益广告的形式,通过提示、暗示和联想,为企业的销售服务。这种类型的公益广告以企业制作的公益广告为多,例如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在玉树地震时做的一则公益广告,其宣传语为:“中国平安,平安中国”。这样的公益广告在创意阶段就利用了中国语言文本的“双关”修辞,明目张胆地借公益之名行企业广告之实。此类广告应该归于商业广告范畴。

其二,在媒体上呈现出来的公益广告文本不含有商业信息。该标准主要是为了规避媒体刊播出来的、呈现在受众眼前的公益广告文本含有商业信息,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媒体和企业合谋侵占公益传播资源。这些商业化的公益广告伴随着公益广告作品一同进入受众视野,既谋公益又谋私利,在公益广告中夹杂了太多矛盾的东西,最后削弱的是公益广告的公信力,赞助企业和公益事业也会遭到受众的反感。

其三,意见广告不能归为公益广告的一类。

企业参与社会事务,在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发生时,可以通过广告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在当今公益广告界,这种广告被称为是“意见广告”,也被归为公益广告的一类,但是这一分类不具有合法性。经济学中有“理性经济人”假设,该假设认为,企业以自己的身份所参与的一切事务都是以获取最大利益为目的。同样,在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发生时,企业通过广告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无论这种态度和立场是否为公益,其根本出发点仍为获取利益,即在消费群体中树立良好形象,促进销售,这与公益的概念完全相悖。因此,意见广告不能归为公益广告的一类,而应该归为企业公关广告,包括企业在内的营利性组织不能自行制作包括商业信息的所谓公益广告文本。

2、公益主题的全面、集中和系统展现。公益广告文本纯粹性的根本目的,就是希望公益广告能够在媒体公开发布中全面、集中和系统地展现各种公益主题,排除其他干扰因素,一心一意做好公益传播。

在公益广告文本中排除商业因素,可以全面、集中、系统地提出和展现公益广告主题。这是因为:第一,企业对公益广告的追逐,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受众的争夺,因此,他们“关注热点的兴趣要远远大于对公益主题的追逐”[5]。企业参与公益广告活动,多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他们不用考虑公益广告主题是不是全面,更不会一致地投播某一主题的公益广告,即企业投入公益广告时,对主题的选择基本是随意的。第二,公益广告的文本拒绝商业因素,也就意味着在公益广告主题的选择上排除了企业干扰。继而通过公益广告主体管理机构的建立,形成全面、集中、系统的公益广告主题,并将之展现在广大受众面前。公益广告主体管理机构可以借鉴日本AC(公共广告机构)的公益广告主题筛选模式,会员单位提供各种公益广告主题提案,由地方理事会选出一部分精品上报全国理事会,最后由全国理事会决定一年的公益广告主题。然后,一年中的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都围绕这些主题进行①。这些主题,在区域上分为全国性主题和地方性主题,在时间上分为全年性主题和季度性主题。这样的划分方法,既能针对全国性的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全国性的宣传沟通,又能照顾到各个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问题;在时间上,又保证了公益广告传播的连续性。

3、公益广告文本的纯粹性并不排斥商业化运作。主张公益广告文本的纯粹性,并不意味着公益广告事业彻底排斥商业因素。这是因为:其一,公益广告本身是一种社会事业,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包括商业群体理应共同承担起我国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责任。其二,商业组织作为社会有机体中的一员,在商业化发展过程中逐步意识到需要合理地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因素来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竞争优势。

因此,从公益广告发展的角度来看,充分而合理的利用商业因素是现实的客观要求;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他们有投入公益广告事业的主观热情。如何构建将两者结合起来的运行机制,合理地利用商业性参与的积极部分,同时还要对这种商业性参与进行必要的严格规范,以促使我国公益广告及其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更加有效。

三、基于文本纯粹性的公益广告运行机制

从我国公益广告发展历史来看,纯粹的公益广告制作和播出主体是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媒体,资金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媒体共同筹集。作为媒体领袖的中央电视台每年都制作和播出了大量的公益广告,各地方电视台也制作了部分公益广告。但是从总体来看,在政府主导下的纯粹公益广告的运行方式比较松散。其运营管理的路径多是通过行政的手段扩展开来,形成了政府――媒体的公益广告运行格局,公益广告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公益广告的数量较少、质量也不高,公益广告主题不集中不系统、播放的频率也很低,计划性也不强,因而它所起到的公益宣传作用也十分有限,缺乏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是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

而我国商业化的公益广告是由于企业的参与和媒体的过度市场化而形成的一种发展方式。在这种发展方式下,制作和资金筹集环节都有企业参与,企业通过出资制作公益广告,或是购买公益广告的冠名权、或是赞助某则公益广告,主动地参与到公益广告事业中来。总体而言,商业化的公益广告也没有形成一种比较稳定和高效的运行机制。

(一)将公益广告文本纯粹性与运行机制商业化的有机结合

公益广告文本的纯粹性强调公益广告必须以广告作品文本的公益纯粹性为基础,要求公益广告作品内容及其媒体呈现的纯粹公益性。

当然,作为一种理论设计,它的根本目的还在于指导公益广告实践,以市场化机制来运行公益广告事业,同时对公益广告事业中的商业化进行规范。因此,基于文本纯粹性的公益广告运行机制构建是现实状态下发展我国公益广告事业的一种过渡性选择。一方面,公益广告应该利用成熟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合理吸引和调配各种社会资源,公益广告事业面临的资金瓶颈可以迎刃而解,可以通过对公益广告文本以外的公益资源进行广泛的商业化营销和传播,包括公益广告制作和发布的招标、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开展、资金筹集、管理和其他各项附属事业的开展等。这和公益广告文本的纯粹性是不矛盾的。另一方面,采用一套商业化的运行机制来运作公益广告事业,这样公益广告的创意和制作的质量也会得到大幅提高,同时公益广告的投放也会更加有效,最终促进公益广告传播的繁荣。反过来公益广告的文本纯粹性,也获得了现实的保证和促进。

(二)培育一个公益广告市场,明确供需关系主体和运行体系

当然公益广告的商业化运行机制构建首先是要培育一个公益广告市场,该市场不是以公益广告文本的买卖为主,而是以公益广告制作和播出的招标、公益活动营销、市场化资金募集和基金运作等为主。需要说明,公益广告的市场不是一个标准意义的市场,而只是一种类似于市场交易的公益广告供需体系,其本质是公共事业的一部分。围绕公益广告市场,首先要建立主体管理机构,即中国公益广告协会,以管理协调涉及公益广告的各种活动;其次要建立激励机制,从政府政策到吸引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进入该市场并进行交易的激励体系;再次要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公益广告市场上行为主体的活动进行监督,面对市场主体和受众建立第三方的公益广告反馈体系,评估利弊并及时作出调整。

四、结语

纯粹的公益广告是社会大众和所有公益广告人追求的最终理想。我们都希望通过广泛传播高质量的、纯粹的公益广告,使社会文明程度更高,使人们的人文精神更加饱满,使各种社会问题都能引起关注并获得解决,最终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但是现实情况还无法实现这种纯粹化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还有待提高,各方的利益诉求还无法全部归于公益。因此提出了公益广告文本的纯粹性,希望通过文本的纯粹性构建,公益广告作品能够率先纯粹起来,最后过渡到纯粹的公益广告阶段。也可以说,公益广告文本的纯粹性只是一种基于现实选择的过渡形式。

关于公益广告的纯粹性问题不是一个理论探讨问题,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益实践中的积极探索。正如倪宁所说:“如何寻求确保公益广告自身公益性的同时适度引入商业动力,使公益广告走上健康有序发展的道路,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应着力探讨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