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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会计核算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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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公积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资本公积会计核算的论文

(一)内容复杂

资本公积原本的用途是为了帮助资金所有者,将投入的超过法定注册资金的部分价值转入到企业的注册资本中。但是新出台的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却包含了“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费用等内容的核算,而这些核算内容需要均涉及到资本公积变更。这样一来,不仅“资本公积”科目的核算变得频繁而复杂,就连“资本公积”本身的含义和“资本储备”的性质也发生了改变,除了可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外,也包含了各种途径形成的未实现损益。

(二)资本公积的泡沫程度严重

资本公积的作为储备资金,转变为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使企业的规模得到扩大。然而就目前而言,现有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中,有很大的一部分属于“准备性项目”。(即前述资本公积核算内容构成的第三部分,既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一方面,受市场变化以及现金流量不定的影响,该差额将被计入到资本公积中。这代表着资本公家讲授市场变化影响,从而使其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由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损益只有在相关资产处置或转让时才能真正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之前提到的其他资本公积项目金额成为了虚数。这使得资本公积金额不具有实际的价值。而当资产被处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真正以现金流的形式实现时,这部分金额又从“资本公积”中转出、计入利润中参与分配了。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金额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根本不能算是资本公积。

(三)资本公积用途模糊

旧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为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并且明确提出“准备性”项目不得直接转增资本。自新《公司法》实行以来,原本的资本公积补亏用途遭到了禁止。这里暂且不讨论资本公积补亏的合理性,仅就转增资本这一用途来看,新的会计准则只规定了资本溢价可以直接转增资本。但是,并为对其他资本公积项目的转增问题进行明确。在这种情况下,某些企业可能会为了达到转增资本的目的而滥用公允价值,从而虚增资本公积。所以,新会计准则的实行,使得资本公积的用途变得模糊不清。

(四)相关财务信息失准

前已述及,资本公积的用途是为了转增资本。所以,资本公积常常被当作是企业资本扩张能力的衡量指标。但是,现有的“资本公积”规则中同时包含了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而他们通常在将来转入当期损益,并不是真正的储备资本。因此,资本公积的账面价值所传递的信息真实性变低。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公积的绝对额大,并不代表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的可能性就大。而受到资本公积真实性降低的影响,与其相关的财务之便也丧失了准确性。

二、完善资本公积会计核算的初步建议

针对前述现行会计准则下资本公积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初步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资本公积科目的重新分配

就目前而言,资本公积有“资本(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其中,“资本(股本)溢价”的账户名称和其核算内容较为匹配。因此,可以保留该科目。然而,“其他资本公积”相关描述不够清晰,且其核算内容也较为复杂。因此,建议取消“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设置新的明细科目。一方面,将由可转换公司债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所形成的、原来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改计入“待转资本公积”明细科目。另一方面,可以将准改项目该计为“准备性资本公积”,从而明确该项目的用途。再者,可以将与递延所得税费用对应的“其他资本公积”计入“递延资本公积”。这样,资本公积科目共有四个明细科目———资本(股本)溢价、待转资本公积、准备性资本公积和递延资本公积。重新划分后,各自的科目将代表着不同来源的资本公积。总之,将资本公积科目重新分配,就可以使资本公积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从而加强其可靠性。

(二)资本公积用途的.明确

在资本公积得到重新划分以后,有关转增资本的规范也应该被落实。从来源来看,“资本(股本)溢价”和“待转资本公积”都有“准资本”的性质,可以用于转增资本;而“准备性资本公积”和“递延资本公积”由于其“未实现损益”的性质,则不能用来转增资本。所以,可以根据来源的不同进行相关的用途分析,从而明确各类资本公积的用途。

(三)报表信息及财务指标的修改

1.资产负债表。在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一项下面增加两行,列示出“其中:资本(股本)溢价”和“待转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根据这两科目的数据,进行企业转增资本能力大小的判断。

2.与净资产相关的各项财务指标的修改。其中包含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增长率等。建议在计算净资产时,剔除与损益性项目有关的资本公积。具体来说,就是利用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上“资本(股本)溢价”和“待转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之和作为净资产的组成部分。

3.每股资本公积的修改。以能否转增资本为条件,进行每股资本公积的修改。将其改为“每股可转资本公积”,而相应公式变为:每股可转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待转资本公积]÷普通股数。这样修改,不仅可以消除不能转增资本对资本公积的影响,还可以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资本转增情况,从而方便投资者进行选择。

作者:王曰清 毛新润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