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都>素材图片>手抄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抄报内容资料

手抄报 阅读(3.02W)

每到春节,全国各地燃放烟花爆竹的人都很多。放烟花,是我们中国几千年的民俗,爆竹声声给人们带来了喜悦的心情,人们高高兴兴地燃放爆竹来迎接新一年的开始。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抄报内容资料,欢迎阅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抄报内容资料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抄报内容资料1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农历春节了,小孩、大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气中,但是一种与现实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但是又在每个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风俗习惯却也随着节日的临近而逾演逾烈——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放起来虽然美丽、漂亮,但人们却不知道,烟花爆竹让我们的新鲜空气受到严重的污染,经常会看到天空灰蒙蒙的,特别是近几年来,“雾霾”这个词出现在我们耳朵中的频次越来越频繁。

今年,金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市区二环以内(东至二环东路、西至二环西路、南至二环南路、北至二环北路),除2015年2月18日(农历十二月三十)、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允许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确实,也可以从我们身边的许多事情看得出,今年金华市政府对禁放烟花爆竹下了多么大的决心。如比:爸爸说他们单位所在党支部,所有党员都签了《党员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张贴在家门口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年前年后在街上来回巡讲的宣传车以及年后在临街店门上张贴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

随着方方面面宣传的深入,作为小学生的我也逐步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禁为自己以前的做法而到脸红,除夕夜在爷爷家,爸爸给我买了几种小型烟花,我说:“不放”,爸爸说:“今天是除夕夜,又是在二环以外,可以放呀!”我说:“除夕夜我也不放”。后来才知道,爸爸是故意考考我的,但为了哄我开心,他自己把烟花放了,并说:“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尽管我们都在努力,但是半夜我还是被所谓的“开门炮”吵醒了(所谓的`“开门炮”就是乡下在新年钟声敲响时,家家户户都开门拜天地,放鞭炮以迎接新的一年,祝愿新的一年顺顺利利、合家幸福的意思)。并一直持续到天亮,听着不绝于耳的鞭炮,我还是没有战胜瞌睡虫,慢慢进入了梦乡。

梦中,我梦见了过年的时候,人们再也不放烟花爆竹了,原来卖烟花爆竹的商店都改成了鲜花店,环卫工人再也不要为满大街的烟花爆竹的残余垃圾而累得满头大汗了。抬头,我看见了蓝蓝的天、洁白的云;张嘴,我呼吸着从未有过的清新的空气。

让我们全社会动员起来,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尽我们每个人一份责任!让原来那新鲜的空气再回到我们的身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抄报内容资料2

1、到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点就近购买;

2、选购贴有专营管理标识的烟花爆竹;

3、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

4、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

5、选购引火线为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除部分线香类外)安全引线的烟花爆竹;

6、不购买非法生产、违禁的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抄报内容资料3

在人们高兴放鞭炮的同时,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不慎而受伤的人也很多,虽然比车祸受伤的人数少,但发生的火灾数量不计其数。这不仅给国家和个人带来了很多经济上的损失,也给消防人员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每到过年他们都要高度警惕,连团圆年都过不安稳。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也会污染环境。现在,让我来分析一下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与坏处。

燃放爆竹的好处:

一.燃放爆竹能让人们感受到节日的喜庆,尤其是小孩,看着那五彩缤纷的礼花,让孩子们有了丰富的想象力,更是让他们忘不了过年就要放烟花爆竹,这是令人十分快乐的。

二.能给商家带来滚滚利润,运输、制造都有工作干了,虽然很短暂,但都能赚到钱,有些工人就不用下岗了。

三.我问了一下周围的伙伴,他们家里没有一个不买鞭炮的,一谈到鞭炮,他们就会说的津津有味,他们的喜悦之情,都在脸上表现了出来。

燃放爆竹的坏处:

一.鞭炮纸随风飞扬,人行道、马路上到处都是,给环卫工人加大了难度,破坏了城市的形象。

二.放礼花鞭炮时,喷出的种种烟雾,会刺激人的耳、鼻、喉、肺,会给人的身体带来很多危害,还会给大气带来严重的污染。

三.制造烟花爆竹要浪费大量的火药和纸,才能制造出威力大的鞭炮,但我们要想一想,有多少树木被砍伐,多少火药被浪费了,所以我们要节约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有些人由于燃放爆竹时没有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或者是购买了三无产品,因此造成了许多悲剧。

五.鞭炮的噪音很大,会把婴儿吓得哇哇直哭,会使有心脏病的老人旧病复发,每逢春节救护车声常常在耳边响起。还有震耳欲聋的

鞭炮声打断了人们的正常休息,会使人们电视看不好,觉也睡不好。

所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弊多利少。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元宵期间辖区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集美区的实际,现就做好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 物保护单位;

2、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法律责任

1、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或者销售按照

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清洁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3、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

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件、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举报、奖励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区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举报非法运

输、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凡举报有功的,示情况予以200元-2000元的奖励,如群众举报线索且查获烟花爆竹数量特大,可视数量情况给予超过2000元的奖励。

以上是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1月12号到2月23号,全市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98起。

虽然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个民俗,但是,从整个利和弊来看,还是弊大于利。从厦门市还没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厦门市每年的春节期间,都发生了十几起的火灾事故,那些都是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全国各地也是一样,北京去年2月9号,中央电视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30多人受伤,整个经济损失达到几十个亿。

最后,我想说,为了我们生命的安全和大家的幸福,我们要尽量少放鞭炮,不要因为鞭炮而失去一个幸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