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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阿Q正传》有感800字(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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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阿Q正传》有感8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阿Q正传》有感800字(精选10篇)

读《阿Q正传》有感 1

鲁迅先生喜欢嬉笑怒骂,讽刺是他常用的写作武器。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刻薄的人。他的嘲讽用在那些不识时务的政治家身上比较贴切,而用在那些本应在世间受到怜悯的可怜儿身上就不尽人情了。看看鲁迅先生写的每个章节的标题:优胜纪略,恋爱的悲剧,从中兴到末路,大团圆……让人看了只能赶到无奈而又无力的.微笑。

他是一件工具,在家务繁忙的时候,人们才会想起他的存在,他是一个被人遗忘在角落的社会最底层人物,他很可怜,但又不至于让人们对他像对祥林嫂那般产生怜悯,因为他也有可恨的一面。他虽然会迫于生计去做短工,但也是得过且过,对于与他的命运那样悲惨或比她更不幸的人们他采取的是其它人对他采取的态度――侮辱、欺凌,是个典型的流氓混混,其实在我看来阿Q是未庄所有人的缩影,又或者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愚昧无知,阶级思想严重,没有人权意识,具有嘲笑别人的不幸从而达到自身心理平衡的精神胜利。但这又怪得了谁呢?当时的人们都没有知识或思想上的觉悟作为武器,来抵御压迫。

他是一个小丑,在人们空虚到百般无聊的时候,便去招惹他,将他仅有的自尊心都踩在了脚底下。俗话说,狗急也还会跳墙。阿Q被羞辱后本能地与别人打了起来。他打不过而他也终究不是勇士,受了一肚子气最后还是自取其辱。但他只是在形式上失败了,在精神上,他还是个胜利者,以他的想法是: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这样一句话就能让他心满意足地离开。

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人,因为小事丢了工作,赔了自己所有的家当,唯唯诺诺地受摆布,受压迫,还能麻木到将变卖家当所剩的几文钱拿去若无其事地喝酒。我真怀疑这个人到底有没有灵魂!他除了本能地吃、喝、拉、撒外,过的日子都是糊里糊涂,后来,他到城里作了贼,偷了小东西回到未庄,身价就一下子涨了不少,但好景不长,因为参加了“革命”被捕,成了杀鸡儆猴的替罪羊。但鲁迅先生终究是睿智的,他将阿Q的愚昧借着去杀头又深刻地,血淋淋地刻画了一番。最精彩莫过于文章最后两段,将民众的麻木地平淡描述了一番。

读《阿Q正传》有感 2

阿Q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者,但在全文中他似乎没有得到爱神的眷顾,这作为一个正传人物爱情缺失对阿Q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

可谁又能说流浪者不配有爱情?只要是一个人,总会有七情六欲,阿Q也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他“喜欢”吴妈,而且敢于向吴妈表白,只是“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好像在耍流氓,可要让阿Q一本正经,引经据典地表达爱意:“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爱你……例如这样浪漫的话能从他嘴里出现,那么他也就不是我们所了解的阿Q了,而是那Q大师了。但阿Q终究还是阿Q,他只能说出这样的表白以至于直接得近似流氓的表白。但有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不会无故说出一句话来,即使是在最紧急的情况下说出,那也是经过思考的`。”由此可见阿Q是经过思考的才说出来的。只是由于语言水平有限,才让人听上去那么不舒服。

可是吴妈对阿Q一点感觉也没吗?那么她为什么要赶到城里看阿Q游街?难道只是出于可怜和不忍吗?那么是因为阿Q流浪者的身份,或是拿不怎么帅气的样子?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吴妈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节才不惜加入把阿Q送上绝路的行列。封建礼教以至束缚着妇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户,再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巴脚里里外外地裹住。于是足不出户,不知天下事,这长长的裹脚布把妇女的思想也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什么追求自由,爱情,结果只会以悲剧收场,还落下个坏名声。再加上孔夫子雪上加霜,火上浇油的几笔,更是让旧礼教理直气壮,根深蒂固。吴妈正是这遵守封建礼教的模范,名节这东西是更碰不得的。更何况他是阿Q呢?这个低人一等的流浪者,即使吴妈有那么一丁点喜欢,那也是名节的大事。要怪只能怪啊Q自己,谁叫他是衣着破烂的流浪者,一个被人当作笑料的人,总之和阿Q这样低贱的人在一起,简直是往自己的名节上倒污水,这可是吴妈一万个不愿见到的。于是这样,阿Q这个流浪者被这些名节,礼教给断送了前途,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我们阿Q就这样去了,这就是流浪者的爱情。

读《阿Q正传》有感 3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他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x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读《阿Q正传》有感 4

世人皆想成为英雄,但最终活成了普通人少时,读此书只觉阿Q是个欺软怕硬,懦弱卑劣而又可怜的小说人物。如今再读方窥得一方天地:阿Q是“当世”的普通人,更是“再世”的普通人。

在读“序”时,眼睛已是雾气缭绕。鲁迅先生特地去调查阿Q的“前世今生”,为其立传。可传中的阿Q依然是“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在世时,用不上他便不被想起,也无人关心其生平经历与去处。去世后,连名字都无迹可寻。这也如“再世”的普通人,现世安稳数十载,出世往往被淡忘。不知被销户后,电脑可还有我曾存在过的记录呢?

阿Q生活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未庄。靠打短工维持生计。深受当时的地主阶级与封建礼教的毒害。使得他麻木健忘,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愚昧无知。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生活,“精神胜利法”是他立身之宝,快乐之道。他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生活困难却依然坚持生活。他是“当世”社会环境的阿Q,“再世”社会环境中依然有阿Q。不可否认,未来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再世”的阿Q!

你们觉得很阿Q可爱吗?我认为阿Q是可爱的。任何一个被生活狠狠凌虐之后仍然努力生活的人都是可爱的。有些人鄙视他的“精神胜利法”。认为他愚昧无知,自欺欺人。可如若他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他在吃人的封建社会还能够生存吗?他身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发展。他是一个农民,但他的生活并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他会做短工,进过城,虽保守,但比大部分的`农民更圆滑善于变通。故我认为“再世”的阿Q,并不丢人。他比大部分人善于发现机遇,更有机会走向成功。

我想:也许少时的阿Q也如少年闰土般活泼可爱,质朴天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如“再世”的我们,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可终是闰土弯了腰,阿Q被立了传,“再世”现出了佛系。

我愿意为我的空想而付出努力,但我并不会将努力过后的结果看得很重。我想要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也尊重时代的选择。

我们都在努力不被人忘记,但世间只有一个鲁迅。

读《阿Q正传》有感 5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作者对阿Q这个人物的描述,也是后世读者最大的感触。也许是应了那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阿Q是一个身处社会底层的人士,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固定的职业。给别人做短工,没有任何的存在感。受尽欺辱,受制于现实,却也没有反抗现实的毅力。他衣衫褴褛,无蔽体之缕,他的棉被、毡帽、衣衫已被抵押出去换了现钱,不知该如何评价他的这种行为,是为了生存?可他还是能去酒馆喝酒,可他还是会去押钱?现实固然不够完美,可没有反抗过,怎知它真正模样?

阿Q精神总是或褒或贬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可我如果没有读过《阿Q正传》,我或许会以为那时一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打不死的小强”的精神,可读过文章的我才知道那是一种可悲又可笑的精神。阿Q精神的主要内容有奇特的精神治疗法,欺软怕硬和转嫁痛苦。

阿Q总能在自己的假想中制胜。当他被店老板打时,他很不爽,可当过十几秒后,他一转身,便说是“儿子打老子”,以此来安慰自己,然后高高兴兴地跳着走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子,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所以他又胜利了。他总是以自己独特的思想,以自己为第一个,别人没有而他有来安慰自己,得到精神上的.胜利。

他的欺凌弱小,欺软怕硬也是被作者体现的淋漓尽致:当他遇到无法抵抗的对手时,他便求饶,然后将自己所受的委屈转嫁给比他弱小的人。他以自己麻醉的手段,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却不能完全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因此,他便也不会去反抗,不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改变自己的现状,只是得过且过的困于自己的舒适圈,以消极待世!

无论何时,总少不了阿Q精神的人,但更多的是温暖,善良的人。只愿每个人都能积极向上,乐观待世。生活总会有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应该正确对待,面对现实的不如意,更应该乐观进取,取得优秀的成绩,来反抗现实,而不是生于底层,满足于平淡无奇的生活!

得过且过,不是生活应有的模样!

读《阿Q正传》有感 6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读《阿Q正传》有感 7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

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这本书深刻的记录了当时人民不可要的想法,他那自欺欺人不肯面队现实的性格,反映可当时中国人们的软弱。

这种性格特征不仅是阿Q,而且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阿Q给了我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例子,他激起了我应该面对现实,更不为自己所面对的困难克服。

读《阿Q正传》有感 8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它所带来的影响,绝不仅仅只是一部小说带来的文学影响那么简单,最重要的是文章最深层,对当时的社会丑陋状况和民族劣性的无尽批判,以及由此唤起的人们心中的无限感慨的社会影响。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没有一个不被阿Q那栩栩如生的典型形象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中描写了阿Q几次被打的经历:“阿Q在形式上打败了,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闲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面对在大庭广众下的如此屈辱,常人定恨不得钻进地缝里,没想到阿Q竟“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如此唾面自干,真是让人怒其不争!由此也可以看出,主人公阿Q是一个多么卑贱、多么没有自尊的小人。

不仅如此,当别人欺负他有癞疮疤时,他竟说别人“不配”揍他,而当别人逼他说“人打畜生”时,他却又软弱了,屈服地说“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他却认为自己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这种自我安慰,在他看来,是一种精神胜利法,但在我看来,实在是一种最低贱、最让人瞧不起的讨好法。

人人都认为阿Q是可笑的,但我认为,他也是不幸的。天下虽大,属于他的土地竟无一寸,他像猪狗一样栖身于土谷祠,还时不时地被榨取点“孝敬钱”。他的物质生活已苦不堪言,还受到精神上的凌辱和欺侮,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也只能采取这种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所以他最终成了一个任人戏弄、任人宰割的“活物”,这是十分可悲的。

鲁迅先生曾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阿Q一直在容忍,容忍着这个社会对他的'不公平,他只会在内心痛恨那些欺负他的人,却永远不敢付诸行动,给那些人一点颜色瞧瞧。如此的软弱,也难怪他一直栖身于社会的最底层,直到死亡,也未能翻身。

重新走近阿Q,反观我自己,反观我们这个社会形形色色的人们,我发现其实阿Q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甚至相比那个时代的阿Q,有些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真希望,人们能从可悲可怜可憎的阿Q影子中摆脱出来,成为一个脱胎换骨的新人。

读《阿Q正传》有感 9

今天因为学校减轻我们压力,特意在6楼阶梯教室里播放了一部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阿q正传改编的一部话剧,另我最深刻的片段是:

阿Q在社会的不平稳下,总是想让别人去高看他,高看他的位置,其实他什么也不是,片段是因为他与胡妈之间的误会,导致了大家对他的看不起,都躲着他走,于是,他在这就呆不了了,被逼迫之下,去了城里和革命党合作下,在一家贵人家偷走了金银财宝和漂亮的衣服,回到乡里给卖了,他就用来卖东西的钱开始浪费,当浪费时,原来不和他好的人全都过来假装和他好,骗吃饭,总有一天纸里包不住火,钱花光了,喝酒的时候给说露嘴了,这时,大家又都全不理他了,全都说他是小偷,这说明了,他不能意识到自己的'位置,但因为他自己占那么一点点儿,而大多数的原因还是在当时旧社会的制度。

把阿Q的旧社会和我们的新社会相比下,就拿我们的新社会来说把,我们做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我们现在还是学生,学生学生,以学为生,要好好学习,不要把家长的希望变成失望。

现在,有的人说,学习没有用,即使考完大学,也找不到工作,但是话不这么说,我们说说我们国家的科技水平迅速的发展,不就是靠这些这些大学生来完成的吗。

为什么现在的大学生能满足以前的想象呢,因为现在,有文化就可以食不裹腹,夜不避体,想阿Q那个社会的来说,就是有没有文化,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导致了中国逐渐落后,让外国的侵略者很容易的欺负我们,没有知识这个国家就不会进步,更不会有新一步的发展与创新了。

其实,在我们现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有阿Q这种的人,混日子,不学习,这样的都有,现在的社会说白了就是竞争,你有能耐就有饭吃,没有能耐,你什么也别想有,所以在我们这一代虽然阿Q这种的人,但是下一代,我不希望再有阿Q这种的人了,阿Q这种没有知识,还想有地位和面子的人,就是社会上的渣子,让我们用自己的知识来奉献国家,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与建设。

让我们的国家——中国更加强大!

读《阿Q正传》有感 10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一生中创作的唯一一部中篇小说。小说以农村末庄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流浪雇农——阿Q的故事

阿Q在村庄中倍受冷眼,他被人欺负后,总有话语来安慰自己,这种精神被称为“阿Q精神”。这是这部中篇小说讽刺意味最能体现的,也是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从作者的出发点来看待阿Q精神,这是人懦弱、虚伪的表现。阿Q每次受欺负后,他总是找到安慰自己的办法。在一次醉酒后,阿Q说自己是本村名人赵太爷的本家,赵太爷听说后打了阿Q的嘴巴。这件事却因赵太爷的名气在村里流传开来,阿Q因此出了名,即使是不好的事情,阿Q也得意了好久。被人打嘴巴本是一件羞耻的事情,阿Q却觉得值得高兴,因为他出了风头。这是盲目乐观、不理智、不客观的心理,这是中国人病态的表现,是中国社会的典型现象。整部书中最令我眼前一亮的是,鲁迅先生改编的古代故事。鲁迅先生在故事中融入了自己的观点,加入了当时中国的时代元素。在《采薇》中,叔齐和伯夷在首阳山上不食周粟,只吃山上的薇菜。一日一位阔人家的婢女路过,对二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吃的薇,难道不是圣上的吗?”二人听后不再食薇,二十多天以后被发现饿死在山洞中。婢女听说二人的死讯不以为然认为自己不过是奚落了他们几句,她们的'脾气不好,死了与自己无关,其他人竟纷纷信服,爱国忠烈叔齐,伯夷成了众矢之的。鲁迅先生选择这段故事揭示了人性中的冷漠自私,正是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真实写照,古为今用,鲁迅先生的构思实在巧妙!

鲁迅先生一直在寻找救国救民的出路,不管是赴日学医,还是后来弃医从文,他的爱国之心始终未变。“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他一生最好的诠释。近当代中国,已有无数作家,评论家无数篇文章谈及鲁迅先生,因为他是最伟大的“医生”,他的文本化作锋利的刀片,划破国人心中的灰霾,他的精神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引中国文坛的前进方向。

从鲁迅先生的书中,我看到了麻木社会的缩影,看到了过去,以史为鉴,才能更好的开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