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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窃读记》有感(汇编15篇)

读后感 阅读(1.94W)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窃读记》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窃读记》有感1

我读了窃读记后,很受启发。

本文讲了一个作家林海音,因为家里买不起书,就天天到书店偷偷读书,这种精神令我敬佩,我也有很多感想。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和作者相似。

我也很喜欢读书,一闲下来,就知道看书,妈妈经常叮嘱我要看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可我就是不听,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一次中午放学,我一直在看书,连饭都顾不上吃,看了很长时间后,我想睡午觉,看了一下表,哎呀!不好了,要迟到了,我拔腿就往学校跑。哎,跑到学校时,已经开始上课了,虽然老师说我第一次迟到原谅了我,但我心里还是不好受。唉,谁让我爱看书呢?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我又长了很多知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妈妈和我是下午去的,三点十三分到了书店,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把我迷住了,我像一个饥饿的人,坐在一大堆面包里,贪婪地读着。我漫步在书的海洋里,静静的享受着。一本,两本,三本……直到读了十几本,我正看的津津有味,书店的阿姨却说她们要下班了,我没听见,阿姨推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急忙跑出书店,呀!妈妈已经等了我好久了,我回到家,已经七点四十了。

我很喜欢读书。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是:课文中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林海英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中作者的许多言行、心理状态都描写得非常详细。如:“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和“我跨进店门,暗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等等的句子,都表现出了作者爱看书的特点。作者借雨天读书的借口可以让她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里待下去。这都生动地表现了“窃读”后的独特知感受与复杂的滋味,突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也要学习作者这种爱书的精神,用无穷的知识来丰富我的课外活动,多看些课外书,就能多写一些好作文,就能积累更多的好词佳句,就能丰富我的知识。

读《窃读记》有感2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作者对书的热爱到了忘我的境界。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我”一放学奔回的并不是温馨的家,而是一家普通的书店。当“我”在书籍中感受着阅读所带来的智慧和快乐,却时刻害怕被老板发现并驱赶。书内世界的吸引与沉迷,书外世界的担忧与紧张,使“我”感到一种“窃”的滋味。

当我读到“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生动地写出了“我”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让我深受感动。“我和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指挥都吞下来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句子,作者用“咽了一口唾沫”这个动作,写出了作者尽管腿酸脚麻,饥肠辘辘。只要能看完这本书,什么都值得。

是啊,书籍是我们精神的食粮,读书会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无论命运有多坏,只要有书,就有希望。成年人慢慢被时代淘汰的最大原因,不是年龄的增长,而是学习热忱的减退。因为这样,所以让我们爱上读书的好习惯吧!

读《窃读记》有感3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窃读记》的一篇课文里面讲了林海音在每天放学后都会去书店看书。有时侯一看书就会忘了时间虽然饿的饥肠辘辘,但永远把书放在第一位。

我读到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赶到书店急匆匆的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她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的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该多好!

杜普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展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读《窃读记》有感4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故事。由于家里穷,买不起书,所以每天放学后,她只好到书店里去偷偷地读书。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特别喜欢读书,每天放学回家做完作业以后,总是打开书柜,找出自己喜爱的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有时竟然连妈妈喊我吃饭都听不见,直到妈妈火了,揪着耳朵把我拽出来,我才知道要吃饭了。可我总是草草吃几口,又回到书房,继续看我的书。

记得有一次,我上街买东西时看到一家书店正在推销一批新书,就急忙走了进去。我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到了一本感兴趣的书,一页,两页,三页……我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正当我读到精彩的地方时,一位阿姨对我说:“小朋友,你明天再来吧,我们要关门了!”我抬头看了看,发现天已经黑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要把所有的知识都吞到肚子里,然后才把书放回书架。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这是古人的一句话。但是现在我们的条件好了,可以很轻松地买到很多书,也可以上网阅读,再也不用像林海音小时候那样“窃读”了。

读《窃读记》有感5

每当我读完《窃读记》时,我就觉得特别亲切,因为以前我也做过这种事。

在上小学四年级时,因为看漫画书影响了我的学习,所以妈妈只好把我的漫画书给锁了起来。事后为了能到书店里窃读漫画书,每次出来玩的时候,我会穿上滑冰鞋,然后叫妈妈带我去崇和门,再假说在这四周玩一会。其实是去书店窃读。

我滑进店时,暗喜没人注意,于是我便大摇大摆走到了漫画书柜,来到漫画书柜旁,我的眼睛急切地选择着我想看的书。

终于找到了我想看的漫画书,我连忙打开书,一页、二页,我像一匹饿狼痛痛快快地看着书,我很快乐,也很害怕——待会儿,书店老板会不会发现了?

过了一会儿,果然不出我所料,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书店老板走了过来,问:“小朋友,你买不买书呀?”我一愣摇摇头说:“不!我不买……”一听我的回答,书店老板立刻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凶巴巴地大声呵斥我说:“不买你就别在这看!”然后,把书放回了原处。

这里没法看了,我就到另一家,结果我每到哪家,哪家也会像第一家的书店老板一个样,因为我每次都看得忘了时间。最后,我只好回家了。

其实,我并不需要到书店里窃读,也不需要受到老板的呵斥。我是在看漫画影响了学习,妈妈禁止的情况下不知悔改还去窃读,而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所以只能去窃读,和她比起来,我感到很羞愧,我发誓在这学期里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正确处理学习与玩乐的关系,争取把成绩赶上来。

读《窃读记》有感6

有一次,我读到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里面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她十分喜欢读书,但是她的家境很贫困,买不起书,只好跑到书店里偷偷看书,她每一次进去都有一种喜悦及担心,她担心的是被老板发现,被轰出去。

她每次进书店都躲在大人身后,这样可以让书店老板以为她是某某人的女儿,轻而易举地躲过管理员的眼睛,这样就可以安心看书了。

一天,她放学就去书店,经过一家饭店,闻到了面条的香味,如果布兜里有钱她就先买一碗面条充饥,但她放弃了这个念想。她来到了书店,找到了昨天看的那本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小女孩有时候读书甚至连吃饭也忘了。

忽然刮起了大风,下起了大雨,此时人们都回家了,只有她一个人还在书店,小女孩心里想:太好了,雨下得这样大,终于可以安心地看书了。

小女孩酷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从此我也爱上了读书,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相信书会伴随着我一起成长。

读《窃读记》有感7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混血豺王》,读完后,我不仅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故事的主角是一匹豺,它的眼睑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它叫白眉儿。它有着复杂的血统与身份——它的父亲是条优秀的猎犬,而它的母亲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埃蒂斯红豺。因为这个特殊的身份,它在猎犬与红豺的身份间徘徊,也造就了它非凡的一生。我从中学到了好多东西,也被感动了无数次。其中最令我动容的是两个场景: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白眉儿时产道崩裂,后来又独自东奔西走地为白眉儿觅食,导致身体逐渐恶化,有一天,它终于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它并没有恐慌,也并不畏惧死亡,它唯一的担忧就是幼小的白眉儿,它知道自己死后白眉儿也绝对不可能生存下来,便费尽心机,为白眉儿找了个“后妈”黑蝴蝶。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它眼睁睁地看着白眉儿离开自己投向黑蝴蝶的怀抱——

去吧,宝贝,但愿你能讨得养娘的欢心。

去吧,心肝,但愿你能平安长大。

在那一刻,达维娅是这样想的……

它明白,有奶便是娘,白眉儿这一去,将永不返回,身体和灵魂都不会再回来了,但它不后悔,母爱是无私的……

还有在幼豺们被猎人挟持的时候,在埃蒂斯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白眉儿挺身而出,装作狗骗过了猎人,救下了幼豺,其实也就是救下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未来。可是它的身份被豺群识破了。豺与狗早在几百年前就是对立的阵营,彼此都深恶痛疾,是你死我活的水火不兼容。于是,它被抛弃了……

更糟糕的是它的两条前腿受了伤,它的尾巴被斩断,它已经无法活动了。猎人们很快找到了它——他们要将它杀死,以解心头之恨。就在这时,阿蛮星,它昔日的主人给了它最后一次机会——重获新生,重新做一条猎狗,然后帮助猎人们杀光埃蒂斯红豺群。

阿蛮星能治好它的伤,能让它重做回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能给它温暖舒适的环境供它栖息,阿蛮星绝不会亏待它,只要,只要它能背叛埃蒂斯红豺群。

它拒绝了——尽管它对生命充满依恋,尽管它并不甘心灭亡,但是,它同时也深深地明白,主人阿蛮星的手里沾满了无辜的鲜血,也杀死了数不清的豺,是他让它妻离子散,是他让它惨遭抛弃,更是他差点使它的种族灭绝。白眉儿放弃了这次机会,它发出一声声尖锐的豺嚣:

我是豺!我是地道的豺!我是标准的豺!我的彻头彻尾的豺!

它的生命在猎人的枪弹中渐渐消逝,但它留给我的震撼却久久没有消失,我红了眼眶……

它做过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也做过被众狗排斥的异类,它当过叱咤风云的豺王,也当过谁也看不起的苦豺,它的一生也曾大起,也曾大落。它的一生是传奇的,它的一生更是充满正义的,它用自己的一生教会了我什么是深明大义,什么是知恩图报,什么是桀骜不羁,什么是舍生取义,什么是视死如归……

读《窃读记》有感8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窃读记》,看时我不禁津津有味,看后回味无穷。课文的大意是:小女孩家里很穷,没有钱买书看,只好到书店里看书。这时,小女孩在书店里既快乐,又害怕。快乐的是能浸泡在知识的海洋里,害怕的是怕被店老板发现并驱逐出店。她也不免挨饿,挤在大人身旁,仿佛是那个大人的孩子。

读完这篇课文,我暗暗佩服这个小女孩。俗话说得好:“人穷志不穷”。小女孩为了读书,千方百计地进书店,有时候她也不免挨饿。可她为了读书,放学后就立即奔向书店。此时,我想到了生活在幸福家庭的自己。

记得那一个期末考试复习阶段,老师发了一张期末复习卷,并叮嘱最好不要看书完成。晚上,我不费吹灰之力完成了基础题,只剩下一道附加题。我绞尽脑汁,还是想不出来。这时,我的想到了一个“鬼主意”——查书本,并把答案抄下来。可我这个念头很快就消失了。于是,我请教妈妈。没想到,妈妈的“唠叨功”又起效了:“平时让你多看《知识大全》,你却自以为是很聪明,总是看那种对你学习没有帮助的书。看,吃到苦头了吧!”我点了点头。于是,我拿起那本《知识大全》,很快,找到了答案,我高兴地跳起来。这时,妈妈走过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书里有很多有用的知识,你长大了,应该要多读对自己学习有帮助的书,还要学会积累!”“嗯!”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现在,我已经从《知识大全》上读到了许多知识,附加题不再“困扰”我,但小女孩那种读书的精神深深地在我脑海里。

读《窃读记》有感9

今天,我读了《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信赖的是世间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艰难不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举动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爱好读书达到了入魔的程度,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无可奈何,每天下课后匆仓促赶到“文化街”,那里书店林破,那样她就可能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己喜好的书。一页,两页……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活,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本人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明,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由于文章太长,天天都要去读,终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这里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切实想不通,面对一个无钱买书又盼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不过,世上的爱仍是很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勾引,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胆战心惊地读那不读完的书时,善意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里满屋的书,我心田一阵愧疚。咱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里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读《窃读记》有感10

一天早晨,我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发现了我感兴趣的文章---《窃读记》,我被故事内容吸引住了。故事讲了一位家境贫困的小学生在书店里窃读的过程,表达作者对书的渴望。

我真的很敬佩这位作者,佩服他对书的那种喜爱,与现在有些人来对比,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有的人看书漫不经心,翻开一本不愿读的书,不思考,不认真地读;有的则是挑出部分自己喜欢的内容去读;但,一个真正喜欢读书的人,则是带着很认真地态度去看书,会思考书的内容,并且还会根据书中描写的情景流露出相应的表情。

我愿做最后一种人。我看书时,会结合每一篇文章的题目想一想主要内容,再从第一页开始读,并找出优美的句子和词语,写上自己当时的感受。有时,还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表达怎样的情感。当读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会停下来静静思考一下,实在不懂就去请教别人。看完一本书后,就会写一写读后感。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的朋友,也是一位使你终生受益的良师。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读《窃读记》有感11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当我读完了《窃读记》,我更从中体会到读书的确是辛苦,但也从中得到快乐和满足。

作者林海音是多么爱读书啊!你看她一放学就急匆匆的赶到书店,“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是的,正是因为她从小就这么爱读书,才写出了许多的优秀作品。我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要把文章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读书。”季羡林爷爷也说过:“要多看点课外书。”我也爱看课外书,我是从《历史书》中学会的知识是:我们祖宗是炎帝和黄帝;炎帝教人们制作了耕田农具,教人们播种五谷,他还亲自品尝百草,发明药物并教人治病。我还听说,黄帝的妻子螺祖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传说养蚕抽丝的技术就是她发明的。我还知道:我们国家——中国是四大发明古国之一。

作者为了读书是多么不怕辛苦啊,她为了读一本书,常要跑几家书店,累了就用一条腿之撑着读。读到这里,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名人也是这样勤奋的。

读完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吃饭长身体,读书长知识!

读《窃读记》有感12

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我颇受感动。

文章以“窃读”为线索,以“我”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了?左边第三排,不错……”这句话通过自语式的独白,生动地刻画出了作者此时的心已为书所系。“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用了一个极其形象的比喻,将满怀读书的渴望的“我”比作一匹饿狼,一页页贪婪地阅读犹如饿狼进食,表现出“我”强烈的求知欲。“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快乐与惧怕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复杂、难以言说的感受,正是“我”没钱买书,不得不在书店里窃读的滋味,多么令人感动呀!

可是,现在我们买了新书,甚至看也不看就丢在了一旁,太不爱惜书了,就像国文老师鼓励同学们的一样,粮食哺育的是身体,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们要珍惜读书的时间啊!

读《窃读记》有感13

盛夏的夜晚,我们常常能看见萤火虫。在我的印象中,萤火虫不但美,而且很奇特。它们尾部发出的亮光在黑暗的夜里,就像天上闪闪的星星。小说《萤王》中的萤火虫,更神奇。不但会引路,还懂得报恩。就像童谣里唱的那样:“萤火虫,像灯笼,高高挂,慢慢飞,黑夜里,引着我,慢慢走……”

小小的萤火虫也知道谁是好人谁是恶人?小说《萤王》中那五只有灵性的萤火虫就知道。

在一望无际黑暗的芦苇荡里,萤火虫引着爷爷,慢慢走,终于获救了。爷爷在感激之余,决定保护萤火虫一辈子。可秋虎不理解,处处和他作对。捉萤火虫去卖钱。爷爷勇敢机智地解救萤火虫。萤火虫知道报恩,帮爷爷一起,救起了秋虎落水的儿子,用行动感化秋虎。秋虎想拯救萤火虫的栖息地――芦苇荡,可一切都晚了,爷爷死了,跟着萤火虫走了。

《萤王》里爷爷和萤火虫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们村张爷爷和桂花树的故事。

我们村马路边有一条绿化带,里面种着桂花树和香樟树。平时有些村民把垃圾随手一扔,丢在绿化带里面的缝隙里。日子久了,垃圾堆成了小土包。垃圾边的桂花树,也许是垃圾里肥料起了作用,长得特别旺盛。一天早上,不知是谁点燃了垃圾堆里的废纸,冒出了滚滚浓烟。一阵风吹来,火苗像一条火龙窜出来。旁边的桂花树像个可怜的孩子,在浓烟中摇摆,好像在呼喊:“来人呀,快来救救我,救救我!”可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好像谁都不在意它。当时我也看见了,也是这么想:别多管闲事了。

正在这时,我看见张爷爷急步向桂花树走去。张爷爷今年70多岁,满头白发,在早晨的阳光下,白的发亮。只见他一手拿着扫帚和铁铲,一手拎着一桶水,来到垃圾堆旁,放下铁桶和铁铲。双手拿起扫帚,弓着腰,高高举起向火苗拍去,连续拍打了十多下,火苗消失了了。然后他拎起水桶,把水泼在垃圾上,顿时火全灭了。他又拿起铁铲,把垃圾装进铁桶里,拎到对面垃圾箱倒掉。这样来回好几趟,垃圾终于铲完了。桂花树得救了,张爷爷笑了。

那以后张爷爷做起了护花使者,好像爱花护树是他的责任。

今天晚饭后,我又看见张爷爷静静地坐在桂花树下面。桂花树长满了很多小小的花苞,一串串,密密麻麻,可爱极了。等到花开,香气四溢,一定令人陶醉。桂花树的叶子在风中摆动,好像在给张爷爷扇扇子。太阳的余光,通过桂花树叶子的缝隙,星星点点洒在张爷爷脸上,身上,手上,发出金黄的光芒。

读《萤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大自然里的一虫一鸟,一花一树都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好好保护和爱惜它们。

读《窃读记》有感14

书籍,是我生命中的精神食粮。读书,滋润了我渴雨的心房;读书,启迪了我求知的心灵;读书,滋养了我的精神生命;读书,繁茂了我的生命之树!我爱读书,爱读它时幸福的感觉;我爱读书,爱读它时沉甸甸的收获;我爱读书,爱读它时每有会意时的心有灵犀。书,已成了我寻找乐趣的源泉;书,已成了我汲取知识的宝库;书,已成了指导我的生活导师。

《窃读记》中,林海音也非常喜欢阅读,她想读书想得失魂落魄,但又没钱买书,就只得想方设法地去窃读。林海音绞尽了脑汁:有时贴在一个大人身旁读、挑人多的地方去读、下雨时口是心非……这一切都是为了能躲避老板的注意力而多看一会儿、再多看一会儿……

为了读书,她千方百计;为了读书,她小心翼翼;为了读书,她废寝忘食。这一切,源于她对书籍深沉的热爱,而令她产生这种热爱的根源是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尽职尽责地把宝贵的知识一代代传递下去。

读完这篇文章,我掩卷深思: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也有阅读的习惯:每天晚上至少要看一小时书,要不然我根本无法入睡,有时我甚至会因为看书而忘记了睡觉。记得有一次,因为妈妈要洗澡,所以她无法像往常那样来陪我读书。我独自捧卷阅读,时间在光影中不知不觉地流淌,我也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直到妈妈洗完澡后我还沉浸其中不能自拔。妈妈见我还没睡,来不及吹干头发就赶忙过来给我讲故事,结果我害得妈妈感冒了,我很过意不去。但是妈妈说,她很高兴我喜欢看书,无论如何她都会无条件地支持我看书。

我是吃饭长大的,因为吃饭能补充我身体所需要的营养;我也是读书长大的,因为读书可以滋养我的精神生命!我爱读书!

读《窃读记》有感15

今天,姜老师教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窃读记》。读了全文,我的思绪很多很多。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我因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偷偷地读书,直到天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候,我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匆忙而贪婪地阅读;有时候我以下雨为借口,享受阅读的快乐。

我觉得作者很伟大。她不怕被店员或老板发现而受到训斥和驱赶。因为作者对书的热爱,让她肯放弃一切,就算旁边饭店飘来的菜香强烈地刺激着她的饥肠。

作者非常热爱读书,我和她一样,也非常地喜爱读书,因为我知道: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会使一个人的精神和心灵健康地成长。

阅读本文,我不仅感受到了窃读的滋味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惧怕,雨天读书的快乐与兴奋,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而且领悟了读书的真谛。同样年少的我们,应该向作者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一读起书来,就好像在用脑子吃一个美味的面包,让自己的知识变得越来越丰富。如果我读起书来,不管旁边的人怎样地大喊大叫,我都不会受到干扰,因为我早就沉迷在书本的世界里。一天早上,我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没有躺在床上,竟然趴在书桌上,突然,我发现书桌上还放着一本翻开的书,这时,我才想起昨天晚上,我一直都在看这本《还差14万》(书名),看着看着,后来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很轻松,也很累这大概就是读书的滋味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让我们读好书,多读书,好读书!在读书中不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