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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美丽石嘴山”摄影大赛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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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近年来石嘴山改革开放与建设的发展成就,不断提升石嘴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励全市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石嘴山的热情,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举办“美丽石嘴山”摄影大赛活动

一、参赛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以“美丽石嘴山”为主题,面向市内外征集2012年以来,反映石嘴山市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城市建设和工业、农业及三产服务业等各产业、各领域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

二、主办单位和征稿时间

本次摄影大赛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联主办,市摄影家协会具体承办。征稿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

三、奖项设置及稿酬标准

本次摄影大赛奖项设置及稿酬标准为:特等奖1名,奖励稿酬5000元;金奖1名,奖励稿酬3000元;银奖2名,各奖励稿酬2000元;铜奖6名,各奖励稿酬1000元;优秀奖100名,各奖励稿酬300元;特约奖20名,各奖励稿酬500元。

对同一作者的作品不重复进行奖励。对获得铜奖以上的作品将不予退还,由市委宣传部进行统一收藏。其他获奖作品统一展出后退还作者。

四、征稿要求

1.本次摄影大赛,每一位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投稿。大赛组织者、评审者不得参与铜奖以上奖项的评比。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组照参赛作品每组不超过10张,每组按一幅作品计算参评。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在石嘴山市境内拍摄创作的'作品。3.投稿作品采用电子版形式报送:jpeg格式,长边处理为800-1000像素,每幅作品采取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形式,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email protected]邮箱,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952-*******。作品经专家评选入展后,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向作者调取图片原始文件,用于统一展览、画册制作和媒体展播宣传(图片jpeg格式最高压缩后不小于5m),图片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入展资格。4.投稿者必须对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入展作品将适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5.本次大赛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可以在公益宣传方面重复使用入展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6.本次摄影大赛活动未尽事宜由牵头主办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