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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知识作文三篇

知识作文 阅读(3.17W)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知识作文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法律知识作文三篇

法律知识作文 篇1

电脑在二十一世纪是一种非常普及的电子产品。它可以给我们提供各式各样的资料,也可以给我们制造娱乐。现在,家家有电脑,处处有网吧,殊不知,电脑也在悄悄的制造惨案。

现在的中小学生特别钟爱电脑,电脑里各种各样的游戏让他们着迷,可以让他们废寝忘食的在电脑前坐上几天几夜。各种点卡悄然问世,他们疯狂地购买。限制零花钱、限制上网时间,家长的各种阻挠起不到丝毫作用。因为没有钱,他们学会了偷和抢。多少花季少年,看见那路途中美丽的蘑菇,那么绚丽多彩,虽然知道可以置人于死地,却还有那么多无知的少年毫不犹豫地采下啊。20xx年4月,三个13岁的少年因为没钱上网,便一起出动把一个看大门的老人打成重伤,抢走老人身上的67.36元,然后又不慌不忙地找到一个网吧继续上网。

更有甚者可以手下不留情的把养育自己多年的亲人杀死从而继续上网。难道电脑比一个人还重要么?只为玩个游戏就可以把一个无辜的或养育自己多年的亲人杀死吗?这真是不可理喻不可思议。他们说好听点是沉迷游戏不能自拔,说难听的就是玩物丧志!在他们眼里,一个人的生命不如可以上网的67.36元值钱吗?这还罪加一等啊!虽说只是一时冲动,却一失手成千古恨,这是在人生档案中一块擦不掉的黑斑。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或许他们想:我是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做了这种事法律拿我没办法,况且只有这一次。错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他们对法律不以为然。在上网成瘾的学生眼里,法律一文不值,他们竭泽而渔,只顾一时的欢乐,却不想以后和怎样的伤心叹气,只为了一时的爽快自己,却不想父母那么悲痛欲绝的面容!

在疯狂的'网络游戏之后,迎接的却是梦想的破灭。电脑是非常的好玩,可是他又比我们灿烂的青春重要吗?有比我们那美好的未来重要吗?电脑是人们的好帮手,但也可以在一转念之间变成扼杀少年青春的阴险杀手。本该一个泉一般清纯,诗一般唯美,梦一般梦幻,风一般怡人的年龄,却因为电脑网络而只能在高墙下忏悔。

现实生活中,因沉迷网络而荒废学业的,因偷钱抢钱以及为了上网而造成的各种不良事件仍数不胜数,而在高墙下忏悔痛哭流涕的不计其数。如果,你不想荒废学业,不想看到梦想的破灭,更不想在高墙下忏悔的话,那么请不要采下那美丽而危险的毒蘑菇。

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让我们的未来绽放出最绚丽的光彩!莫让你的青春因陷入美丽的陷阱而失去华丽光彩!

法律知识作文 篇2

从前,法律知识对我来说是陌生的。但是,自从我读了《小学生法律读本》之后,便受益匪浅,使我对法律有了许多新的认识。这本书通过一些小故事生动地告诉我们一些法律知识。翻开书本,丰富多彩的内容映入眼帘。在第十七讲中,好学生小芳因为沉迷于网络,慢慢的,小芳学习的时间越来越少,在电脑前面玩游戏的时间越来越多,视力越来越差,身体抵抗力下降,经常生病学习成绩也从前五名下降到了二十名后。可以想象,如果不正确上网,适当地控制上网时间,就会走火入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在第十八讲中,活泼好动的小华在游戏机房由于好奇心吸了毒。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也没心思上学了,甚至开始骗低年级同学的钱。可见毒品的诱惑有多么强大,让一个天真向上的学生从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比如过马路红灯停,绿灯行;小学生不能进网吧等娱乐场所;不破坏公物等等。亲爱的同学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与法同行做一个守法、学法的好少年,快乐成长!

法律知识作文 篇3

从我懂事开始,我看得最多的不是中央少儿频道,而是中央十二套的社会与法频道。一开始,我看法律频道完全是被逼的呀!一个四五岁的天真小女孩,每天都在看不是这个年龄段的法律频道!真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那段日子的?

我常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啦!”

妈妈倒一点儿也不顾我,头头是道地说:“动画片有什么好呀?想我小时候呀!在农村里头,哪有什么电视可看啊……总之呢,你呀,从小就要学好法律,长大了,我可要你当个律师!受人尊敬又能保护好自己!”

不过,那是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法”是什么,便又去问妈妈去了。妈妈的回答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这个嘛,哦!法律就是真人版的柯南捉坏人,法律呀,就是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哦,明白了。

我纯真美好的童年呀!就这么被法律给“侵略”了!

我六岁时,过新年了,爸爸给了我两百元的红包,让后又说:“馨馨,你还小,这钱就我帮你保管吧!”老爸肯帮我保管,我当然满口答应呀:“好呀好呀!”于是,我的压岁钱便在我“年少无知”下,被“万恶”的老爸给“骗”没了!当我明白这场骗局时,我便立马跳上床,拿了根筷子对爸爸大叫道:“老爸!你已经犯了中华人民压岁钱法第123条中的第4例‘骗压岁钱罪’!”

我这突然的一说呀,可让一旁的小姑笑的合不拢嘴:“弟弟呀!你可‘犯了大罪’了呀!呵呵!”

老爸一听,也是哭笑不得的。而我,认为有小姑给我撑腰,便也是自信心满满的,十分骄傲!

上小学后,我用电脑一查,才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法律是人民盾牌,用以保护该国的生命财产等,使其能够平安自由幸福地生活。看完后我真是大跌眼镜呀!这和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迷不悟的人呀!快快清醒吧!大家一起联手创造一个美好社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