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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集合9篇

通知 阅读(9.69K)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集合9篇

考试通知 篇1

一、报名时间

上半年各项社会职业类资格证书考试具体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18日-24日,济南08上半年社会职业证书考试报名。

二、报名地点

(一)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济南市餐饮协会,联系电话:82676426.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科技馆教育培训部(南门大街一号,泉城广场东侧五楼,电话:86064857)。

(三)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济南市统计局,联系电话:82599610

(四)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电话:86227571

(五)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 山东大学老教协,电话:88362363

(六)山东省英语口语等级证书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自考资讯《济南08上半年社会职业证书考试报名》。

(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电话:86227571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xx年5月17日-18日;考试地点以“考生考试通知单”为准。

济南市自考办

编辑提醒考生注意:山东xxx年7月自考考试计划表(草案)。

考试通知 篇2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xx年湖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xx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试通知 篇3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儿童):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 DELF(儿童)A1.1、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考试通知 篇4

青海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一、 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6日24:00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7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8日24:00

网上缴费

10月9日-10月12日

10月14、15日

二、相关说明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试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xx年6月30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审核材料

1、《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和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证明工作年限));

3、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考生还须提供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聘任文件复印件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一份。

4、上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六)、大厅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晨9:00——12:00,下午:1:00——5:00。

考试通知 篇5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四)测试时间要求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集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3、试讲、面试(答辩)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面试(答辩)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

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2分钟完成);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分钟完成);进行正式试讲(15分钟完成)。每位测试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 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考试通知 篇6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根据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20xx年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xx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xx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8月26日:日期时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第一单元下午14:00-16:30第二单元。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科目:科目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测试内容医学人文5-10%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公共卫生30-3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全科医疗55-65%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常见症状、常见病与多发病、合理用药、急诊与急救其中中医药部分30%中医辨证施治和适宜技术应用。

考试通知 篇7

根据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3月面向社会普通话开放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3月6日工作时间内,本月考试共受理546人,名额报满为止(为保证报名公平性,名额只在工作时间内随机分批释放,请急需报名的考生于3月6日工作时间内不断刷新报名网页,随时关注),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2.测试时间:20xx年3月15日。

3.本次测试证书领取时间:20xx年3月30日-20xx年6月30日的工作时间内。

4.面向社会开放测试每人收取测试费¥50元,无报名费及其他费用。

二、培训安排

本月考前培训开设有2个培训班,考生自愿报名参加,安排如下:

1.考生应试指南培训班:时间半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0日下午14:30,每人收取培训费¥50元。

2.普通话口语提高培训班:时间两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1日和12日两天,上课时间暂定为每天8:30开始,每人收取培训费¥200元(依据见《云价收费函[20xx]9号》)。

3.需要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于20xx年3月9日下午14:40-16:40至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现场报名,并缴纳培训费。

三、考生须知

1.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每月举办的面向社会开放测试只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

2.云南省普通培训测试中心开放测试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网址为:。请广大参加开放测试的考生切记不要委托社会上的培训中介机构或个人报名。

3.考生在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责任自负。网上缴费完成后,测试费会直接进入国库账号,无法退款。

4.网上缴费成功后,请考生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到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参加测试。

5.考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云南省教育厅主楼309室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过期不予保留证书。如果考生请其他人员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方可代领。

6.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6516514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xx年8月25日

考试通知 篇8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xx〕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新考生报名(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8月1日-8月4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8月2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已满 X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5.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XXX同志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工作年限可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例如,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专学历的考生应为20xx年前(含20xx年)毕业,以此类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党校学历,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毕业证书上有“脱产”表述的,或电大成人教育,如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有“独立本科段”表述的,学习时间应扣除。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网上缴费完成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考前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即可。

老考生登录填写完报考信息后,打印出报名表,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7月18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六)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严格按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下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八)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考试通知 篇9

一、报名工作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各地、州、市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项考试。

(一)报考初级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 20xx年底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将于20xx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

(二)报考中级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 20xx年底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三)考试级别及科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7月20日10:00— 8月1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1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初考考生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初考考生考前需要资格审查。审查有两种办法,办法一:本人携带材料到现场审查;办法二:由考生邮寄材料至指定地址。考生结合实际情况任选一种办法进行审查。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等材料到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进行资格审查。邮寄材料的考生于7月20日至8月5日,使用特快专递寄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1221室(小西沟五十四中旁),邮编:830011,办公室电话:0991-3637511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网上操作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xx年10月15日(均为北京时间)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9日至15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七、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纸质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