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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 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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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和中考工作即将开始,保持安静的环境是所有公民的责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 监督管理的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 监督管理的通知

2017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 监督管理的通知【篇一】

各有关单位、经营者:

为向考生提供高、中考期间安静的学习、考试外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今年高、中考期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底)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禁止在市区夜间(22时至翌晨6时)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经营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活动以及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严禁噪声超标排放。建筑施工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期,杜绝夜间施工;娱乐经营场所要遵守执行噪声排放标准,落实降噪措施,并严格限制夜间营业时间;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要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三、严禁在高、中考考试期间,考场及考生集宿地周边100米范围内进行有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生产经营或其他娱乐活动。

我局将加强巡查监管,组织夜间执法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或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潮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9日

2017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 监督管理的通知【篇二】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高(中)考即将来临,为确保考生应考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2017年桐乡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建议方案,现就严格控制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噪声污染控制

(一)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污染控制

1.6月3日19时至6月15日12时,夜间一律停止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双休日全天停止建筑施工。

2.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在桐乡市高级中学、桐乡一中、茅盾中学、技师学院(筹)等考点周边全天一律停止建筑施工。

3.严禁位于学校、高考食宿点、居民区附近等敏感区域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

4.严格控制机械加工等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

5.6月13日至15日,在中考考点周围,按上述有关要求执行。

(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

1.高考、中考期间,市区休闲广场关闭,停止播放音乐。

2.禁止考点周边的商店、商铺、住宅燃放烟花爆竹。

3.禁止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尤指敏感区域的歌厅、舞厅应严格控制音量,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4.禁止在营业场所、露天娱乐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

5.家庭娱乐、住宅装修,应严格控制噪声。

(三)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控制

1.对考点附近区域按规定实行交通管制,并做好交通噪声控制工作。

2.机动车辆应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严禁机动车辆在市区鸣喇叭。

二、责任受理部门

公安、建设、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17年桐乡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建议方案,各负其责,做好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的控制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为确保上述规定的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管理,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安、建设、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应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并落实专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有关主管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噪声污染行为应及时查处;对影响较大,危害较重的噪声污染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联合媒体给予曝光并责令其停止侵害行为。

(三)社会各界应积极举报噪声扰民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望有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巡查管理,确保今年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欢迎市民监督、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