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都>行政公文>報告>

建材行業商業賄賂調查報告

報告 閱讀(9.65K)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材行業商業賄賂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材行業商業賄賂調查報告

近年來,市家裝投訴案件連年遞增、居高不下。其中,涉及商業賄賂的投訴案件佔到家裝投訴總量的50%以上,已成爲擾亂家裝市場經營秩序的重要原因。今年以來,市工商局開展了家裝市場專項整治活動,組織人員對其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進行了專題深入調研,認真分析了家裝市場商業賄賂行爲的表現形式及特點,並針對性地提出了部分監管建議。

一、家裝行業商業賄賂行爲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家裝公司“承包式”採購材料。一些業主因工作繁忙,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參與家庭裝修,往往要到家裝公司諮詢,而家裝公司則會以省心、省錢、省力等理由來說服業主選擇“全包服務”,多數業主比較相信家裝公司的“專業眼光”,放權家裝公司採購裝修材料。然而,一旦簽訂了合同,家裝公司就會與特定的建材經銷商聯繫,按照採購單的明細從中購買所需建材,經銷商故意將建材的價格調高,事後暗中給付家裝公司“勞務費”賄賂,即使業主在場也無法發覺其中的“貓膩”。

(二)家裝人員“定向式”使用材料。現在多數家裝人員成爲某一個或者某幾個建材經銷商的“推銷員”,使用特定建材經銷商的材料,爲經銷商拉攏客戶,賺取更多的利潤,事後獲取豐厚的“回扣”。“誰給的回扣高,就使用誰的產品”已經成爲家裝市場使用材料的“潛規則”,嚴重破壞了家裝行業公平競爭的環境。調查發現,一般的家裝工所拿的回扣大多在10%左右,像油漆工和水泥漆工的回扣更高,能夠達到20%。比如,一般家庭裝修所用的木料費用大約在10000元左右,按10%回扣率計算,木工僅此一項就可從建材經銷商店拿到上千元回扣。

(三)設計人員“策劃式”推薦材料。爲了追求生活品質,部分業主在裝修過程中會聘請專業設計人員參與策劃,而部分設計員爲了拿到建材銷售商暗中給付的“回扣”,往往會有意識的把設計複雜化,增加許多不必要的裝修項目,同時還會向業主推薦使用何種材料合適。例如,一些設計人員爲了拿回扣,故意多設計吊頂、多掏壁櫥。如果業主聽信設計師的建議,就會不知不覺進入設計師預訂的回扣陷阱。另外,如果不是家裝公司包工包料的話,一般都是由設計師帶領業主去建材市場選購,而且會有意地把業主帶到約定的經銷商處購買建材,或者乾脆在設計時,直接把一些特定的材料設計到效果圖中,讓業主沒有選擇的餘地。

二、家裝行業商業賄賂行爲取證及查處難點

家裝市場中商業賄賂現象較普遍,但因其隱蔽性強等特點,使得工商部門調查取證工作較爲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賄賂主體呈現多元化特點。家裝市場商業賄賂行爲往往涉及到較多不同類別的建材經營主體,對一個家庭裝修業主來說,裝修時要採購木材、油漆、水泥、瓷磚、地板磚等多種材料,涉及到的建材經銷商較多,經營類別較雜。建材經銷商爲了在競爭激烈的家裝市場中爭得“一份羹”,往往會選擇用回扣交易的方式排斥競爭對手,查處商業賄賂行爲點多面廣。另外,家裝市場商業賄賂中受賄對象比較分散,一個建材經銷商會同時與多個家裝公司、設計師和家裝工產生回扣交易。其中,家裝工又分爲木工、漆工、水泥工等不同工種,這些家裝工沒有穩定的經營地址,流動性較大,給調查取證帶來困難。

(二)賄賂行爲具有事後隱蔽性。家裝行業中的賄賂行爲一般都是事後進行,不論是家裝公司、設計師還是單個家裝工,事前與經銷商都存在回扣交易的口頭約定,當成功爲經銷商拉攏到客戶,獲得盈利後,經銷商會將約定的那部分回扣返還。更有部分精明的經銷商,利用搞“積分卡”、“收標籤”等形式來達到其賄賂的目的。例如,一些油漆經銷商在銷售的油漆桶上貼上特定的標籤,事先約好一張標籤能夠拿到的回扣數額,油漆工只要拿着標籤到經銷商處就可以換取回扣。

(三)缺少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個體建材經營者,通常情況下,根據家裝工拉攏的客戶的消費數額支付回扣,對經營活動大多沒有建立賬簿,執法人員找不到商業賄賂行爲的`書面證據。另外,一些規模較大的建材經銷商即使建立賬簿,多數採用不入賬或記作其他項目的方式支付回扣,利用賬簿中出現的業務人員較高的獎勵、提成或促銷、折扣、廣告宣傳等開支,掩蓋商業行賄行爲。更有甚者,爲了應付工商部門的檢查會建兩套賬本,甚至三四套賬本。

(四)羣衆“潛規則”意識嚴重。從事家裝經營活動,不論是行賄方還是受賄方,多數法律意識不強,將回扣交易行爲看成是普遍存在的“法規則”,參與回扣交易人員存在“拿錢辦事”的主觀意識,能夠主動揭露行業內幕的人很少。工商執法檢查中發現,多數週邊知情羣衆僅把交易“回扣”看成“好處費”、“辛苦費”,在心裏給予了合理化認識,不願配合執法人員開展調查。

(五)法律法規賦予權力不足。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爲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查處商業賄賂行爲,工商執法人員沒有查封、扣留等權力,致使執法中常常出現當事人銷燬證據、逃避檢查等問題,特別是對家裝市場中隱蔽較強的賄賂行爲很難及時取證。同時,工商部門現有的執法手段顯得過於單一,調查取證手段不夠有力,往往造成對當事人拒不接受調查、不提供有關材料等行爲束手無策。

三、家裝行業商業賄賂行爲監管對策建議

(一)推行長效教育引導制度。定期開展“家裝行業商業賄賂案例”警示教育活動,透過印發傳單、在新聞媒體上開設專欄等方式,加大家裝市場抵制商業賄賂行爲的宣傳力度,使消費者和建材經營者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商業賄賂行爲的危害性和違法性,使家裝市場中“見怪不怪”的商業賄賂現象引起周邊羣衆的高度重視,共同參與到家裝市場商業賄賂行爲舉報監督工作中,努力營造“以誠實守信爲榮,以商業賄賂爲恥”的氛圍,使家裝行業經濟秩序步入良性執行的軌道。

(二)推行經營主體承諾制度。積極推行家裝市場抵制商業賄賂承諾制,結合實際制定《建材經銷商誠信經營承諾辦法》,確定由大型建材經營單位和家裝公司爲“承諾試點單位”,要求他們簽訂自覺抵制商業賄賂、不推銷質次價高建材等內容的承諾書。同時,工商執法部門定期開展“承諾事項”監督檢查活動,引導經營者提升自律意識,自覺依法規範經營行爲,全面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三)推行家裝行業經紀人制度。針對多數市民缺乏專業知識,對裝修所需建材不夠了解,缺乏建材質量鑑別力的問題,探索推行家裝行業“家裝經紀人制度”,引導一批裝修建材專業人員開辦裝修資訊諮詢服務機構,向社會公開當前各類建材的市場價格、質量標準、單位面積用料數量等資訊,同時引導部分職業家裝經紀人進駐市場,業主可以隨時諮詢裝修知識,並在他們的指導下購買建材,以公開的裝修資訊機制抵制價高質次裝修建材侵害消費者利益現象。

(四)推行信用分級管理制度。誠信經營是家裝市場經濟的基礎,沒有完善的信用制度約束,家裝市場就不可能健康發展。因此,必須加快建立和完善適合家裝行業的市場信用制度,探索推行家裝行業誠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等制度,按照“以防爲主、打防結合”的要求,由工商部門與建材經銷商共同簽訂《預防和懲治商業賄賂行爲責任書》,明確界定建材經銷商的經營責任和工商部門的監管責任。同時,透過日常市場檢查,將家裝市場中建材經銷商的日常經營行爲,包括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爲,及時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對存在商業賄賂行爲的經銷商定爲一般失信和嚴重失信單位,分別給予強制性監管和後延監管,從根本上防止和減少商業賄賂行爲的發生。同時,在每個建材市場內部分別設立“誠實守信”和“黑名單”公示欄,並定期對市場內的經銷商的經營行爲予以公佈。

(五)推行案件聯合調查制度。積極建立聯動協作機制,聯合公安、質監、會計事務所等單位成立家裝市場商業賄賂專項調查小組,及時掌握商業賄賂的線索、動態和特點,形成治理家裝市場商業賄賂的整體合力。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針對家裝市場商業賄賂的特點,積極拓寬案件來源渠道,突出抓好家裝行業商業賄賂典型案件的查辦,對發現的重大商業賄賂案件予以從嚴懲處,實現“查辦一案,教育一批,規範一批”的良好效果。同時,進一步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建立投訴舉報激勵機制和保護舉報人制度,鼓勵消費者和同類行業及時向工商及其他管理部門投訴舉報商業賄賂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