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都>法律文書>起訴狀>

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起訴狀範文3篇

起訴狀 閲讀(1.59W)

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起訴狀如何寫?下面請看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起訴狀範文3篇,供大家閲讀參考。

  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起訴狀範文3篇1

原告:xxx,女,漢族,xxx1年XX月X日生,xx省xx縣人。住xx縣婁山關鎮XX路X號。系案外執行異議申請人、買賣合同買受人。聯繫電話:139842XXX3

委託代理人:張xx,男,系xx名城(xx)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24小時法律服務電話:xxxxxxxxxxxxxxx

被告:蔡xx,女,漢族,xxx1年X月X日生,xx省xx縣人。住遵義市紅花崗區XX路X號。系執行申請人。

被告:古xx,女,漢族,xxx6年X月X日生,xx省xx縣人。住xx縣婁山關鎮XX路X號。系被申請執行人及買賣合同的出售人。聯繫電話:182122XXX2

被告:蔡xx,男,漢族,xxx5年X月X日生,xx省xx縣人。住xx省xx縣婁山關鎮河XX路X號。系被申請執行人。

被告:蔡xx,男,漢族,xxx3年X月X日生,xx省xx縣人。住xx省xx縣婁山關鎮XX路XX第二棟。系買賣合同的出售人,聯繫電話:151852XXX8

第三人:樑xx,男,漢族,xxx0年X月X日生,xx省xx縣人。住xx縣婁山關鎮XX路X號。系買賣合同的共有人,與原告原系夫妻關係,後已於xxx3年協議離婚。聯繫電話:15xxxxxxxxxx8

第三人:樑xx,男,漢族,xxx3年X月X日出生,xx省xx縣人。住xx縣婁山關鎮XX路X號。系涉案門面兩間的受贈人,但未辦理產權登記。

法定代理人:樑xx,男,漢族,xxx0年X月5X生,xx省xx縣人。住xx縣婁山關鎮XX路X號。系樑xx之父。聯繫電話:159850XXX8

案由: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

訴訟請求:

1、判決立即停止對原告購買的位於xx縣婁山關鎮文化路武裝部家屬院商業用房一間(00015945號)的強制執行,並解除對上述門面的查封。

2、判決確認原告xxx及第三人樑xx於 xxx9年12月15日與被告蔡xx、古xx簽訂達成的《買賣門面協議》合法有效,並確認位於xx縣婁山關鎮文化路武裝部家屬院商業用房兩間(00015945號,00015934號)歸原告所有

3、判決被告古xx、蔡xx立即協助和配合原告辦理xx縣婁山關鎮文化路武裝部家屬院(00015945號,00015934號)商業用房兩間的產權過户登記;

4、本案的案件受理費用由被告分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xxx與第三人樑xx原系夫妻關係。xxx9年12月15日,原告xxx及第三人樑xx與被告古xx、蔡xx簽訂達成《買賣門面協議》約定,被告古xx、蔡xx自願將其所有的位於xx縣婁山關鎮文化路武裝部家屬院的11-10的商業門面2間(面積45平方米)以人民幣:壹拾壹萬伍仟元(115000元)的價格出售給原告xxx及第三人樑xx共同所有,被告古xx、蔡xx必須協助原告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其相關税費由原告自行承擔。

上述協議簽訂後,原告已於xxx9年12月15日、xxx9年12月20日、xxx0年1月15日,xxx0年3月20日分四次向被告古xx、蔡xx付清了所有購房款。被告古xx、蔡xx已於協議簽訂當日將房屋產權證(產權證號為:遵房權xx私字第00015945號、以及遵房權xx私字第00015934號)、門面鑰匙、土地使用證,以及門面兩間實際交付給原告居住和使用至今,且原告已將門面2間出租給他人經營並收取了房屋租金,但被告古xx、蔡xx卻因事務繁忙一直未協助和配合原告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xxx3年7月26日,原告xxx與第三人樑xx因感情不和,經xx縣民政局協議離婚,並領取《離婚證》。在離婚協議書中,雙方約定位於xx縣婁山關鎮文化路武裝部家屬院的門面兩間45平方米歸原告xxx及子女樑xx所有,但至今一直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該房屋一直是原告在具體出租和管理使用。

xxx4年7月5日,被告古xx、蔡xx與被告蔡xx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涉訴,xx縣人民法院作出(xxx4)桐法民初字第175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將原告購買的登記在被告古xx名下xx縣婁山關鎮文化路武裝部家屬院的商業用房一間(產權證號:遵房權xx私字第00015945號)予以查封。隨後,該院於xxx4年7月24日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古xx、蔡xx立即連帶支付蔡xx借款本金110000元。

xxx5年2月5日,被告蔡xx作為執行申請人向xx縣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登記在被告(被執行人)古xx名下的被查封的上述財產門面一間予以強制執行。xxx5年6月15日,原告xxx依法向xx縣人民法院提出書面執行異議,並提供購房依據等相關證據,要求解除查封,並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xxx5年6月17日,xx縣人民法院作出(xxx5)桐法執異字第7號執行裁定書,裁定駁回原告xxx的異議,並明確告知可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另案提起訴訟。

綜上,原告認為:原告xxx及第三人樑xx於xxx9年12月15日與被告蔡xx、古xx雙方簽訂達成的《買賣門面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該合同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該協議合法有效,被告蔡xx、古xx應當協助原告辦理產權過户登記。

同時,原告購買涉案門面後,雖然沒有辦理產權過户登記,但是,原告已依合同支付全部價款並佔有標的物至今。為此,根據《物權法》第15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17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户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之規定,原告取得涉案門面後,未登記只是物權未設立,但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且原告在本案中並無過錯,故,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該財產。

為此,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7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304條:“案外人、當事人對執行異議裁定不服,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由執行法院管轄”。第305條:“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案外人的執行異議申請已經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二)有明確的排除對執行標的執行的訴訟請求,且訴訟請求與原判決、裁定無關;(三)自執行異議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第307條:“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以申請執行人為被告。被執行人反對案外人異議的,被執行人為共同被告;被執行人不反對案外人異議的,可以列被執行人為第三人”。第312條:“對案外人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人民法院經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案外人就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的,判決不得執行該執行標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訴訟的,執行法院應當依照訴訟程序審理。經審理,理由不成立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理由成立的,根據案外人的訴訟請求作出相應的裁判”之規定,原告特提起訴訟,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為感!

此 呈

  xx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二0xx年六月二十九日

  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起訴狀範文3篇2

原告: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總經理

電話:

被告:xx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xx號

法定代表人:xxxx,該公司董事長

電話:

第三人:xxxx技術服務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董事長

電話:

訴訟請求:

1、確認xxx所有設備價值xxx萬元為原告所有,並停止對該財產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