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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錦集十篇

仲裁申請書 閲讀(8.5K)

在現在社會,申請書與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密切,我們可以將自己的願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裏。我們該怎麼寫申請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錦集十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55歲,漢族,住豐樂路南樓4單元1樓66號。

被申請人:XX市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鄭州市福壽街96號。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履行與申請人簽訂的20xx年勞動合同書,為申請人安排工作並支付勞動報酬。

2、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未支付申請人20xx年、20xx年2年的工資共14812.8計元。

3、請求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向被申請人多交納的統籌金4049.3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陳喜妞自1969 年以來,一直在被申請人鄭州市食品公司上班。1986年9月14日夜,因單位發生火災,申請人因救火受傷。1986年11月24日上午單位派申請人出外購物,發生車禍,隨後住院治療,肇事單位也對申請人進行了一定的賠償。1992年,申請人身體基本痊癒,就向單位提出要求上班,可是,單位領導説申請人身體剛剛恢復,並且單位目前沒有適合申請人的工作,讓申請人先在家休息,以後有了合適的工作就給申請人安排,並説在家休息並步影響工齡和長級。申請人就信以為真,這一等就是十幾年。每年單位都給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每年申請人都要求上班,每次單位都是説再等等。雖然被申請人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給申請人安排工作,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但是,申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直由申請人繳納,並且承擔了本來應當被申請人承擔的部分。申請人由於沒有了生活來源,可是全家人又要吃飯,只好學習修理自行車,靠修車微薄的收入來維持一家人的生計。現在實在是生活困難,無法維持生存,只好付諸法律,請求歸還申請人一個公道。

20xx年,被申請人又和申請人簽訂了勞動合同,申請人又要求安排自己的工作,可是,被申請人仍然繼續以各種理由予以拖延。故,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履行與申請人簽訂的20xx年的勞動合同,給申請人安排工作,支付勞動報酬。請求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20xx年未支付給申請人的工資,退還申請人多向被申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請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

  申請人:XXX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倍工資計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____月____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09-____日到-10-____日工資計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敬禮!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反請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提出的,旨在抵銷或吞併申請人的仲裁請求的,與仲裁請求之標的和理由有牽連的,保護自己的民事權利和合法權益的獨立的請求。反請求是被申請人對抗申請人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法律手段。

從法律地位來分析,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請人具有提出申請的權利,那麼被申請人也具有提出反請求的權利。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可以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被申請人反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被申請人。”該反申請是對被申請人權利的保護,這和在訴訟中在原告提出訴訟後,被告可以提出反訴是同樣的道理。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對提出反請求的條件沒有作出具體、明確規定。根據仲裁理論,反請求應該具備以下5個條件:

1、反請求只能是由被申請人提起。如果被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不以申請人為指向對象的仲裁請求,否則不成立反請求。

2、反請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請的仲裁委員會提起。

3、反請求與仲裁請求屬於同一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事項範圍,否則,仲裁委員會對被申請人的反請求無權管轄。

4、反請求與仲裁請求必須有事實或法律上的聯繫。

5、反請求應該以書面形式提出,格式與仲裁申請書一樣。

6、反請求應該在仲裁答辯期內提出。從理論上來説,只要被申請人在仲裁答辯期內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請求,就成立反請求。在實踐中,反請求被受理後,由於反請求本身與本請求是基於同樣法律關係,並且當事人也相同,因此,為了節省時間、費用、有利於審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將申請人提起的本請求與被申請人提起的反請求合併審理。如果出現提出仲裁申請的申請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撤回仲裁申請的情況,也不影響反請求的繼續審理。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請求的情況。

具體到一些個案,典型的如工傷賠償,單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請求。如果就此提出,就可能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這個原則強調的是“事實”,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體,以工傷賠償為例,員工主張工傷賠償,如果單位又提出反請求,要求員工承擔所謂“員工違章操作”造成的經濟損失,那麼單位提起反請求的事實仍然是“員工遭受工傷傷害”,這就明顯與員工提起工傷賠償的事實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請主體不同而已。這有悖於“一事不再理”原則。另外,工傷損害賠償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員工在工傷事件中是否存在過錯,除非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工傷系由員工故意造成,否則,用人單位均應承擔法定賠償責任。所以在工傷賠償中,用人單位不得再提起反請求。

綜上所述,在勞動爭議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請求,我們不能以偏概全,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張三,男,漢族,1988年1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199011056523,住XXX,聯繫電話:15252799163。

被申請人:揚州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揚州市邗江區瘦西湖路126號 ,法定代表人李四,系該公司總經理,聯繫電話:XXXXXXXXXXX。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XXX元(XXXX元/月*11月=XXX元);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XXXX元(XXXX元/月*XXX月=XXXX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XXX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20xx年防暑降温費XXXX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4月份工資XXXX元;

6.裁決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工作服押金X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張三20xx年2月份入職被申請人揚州XXXX有限公司從事XXX工作,由於被申請人一直沒有給申請人繳納社保,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加班費、支付防暑降温費等原因,申請人在20xx年4月30日向被申請人郵寄了解除勞動關係通知,要求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加班費等。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權益,至此向貴委提出上述勞動仲裁請求,還望得到貴委支持。

此致

邗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男,漢族,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電話: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李,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號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電話:13809972614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銀川路39號,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訴人:

電話:

住所地:

被訴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仲裁請求:

由被訴人承擔經濟補償金70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xx年到被訴單位上班,從事專業的拉絲工作,合同每年一簽,合同約定每月保底工資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訴人關閉了拉絲車間,要求申訴人到另一個車間參加勞動,可是申訴人根本不會操作,無法適應新的工種。因此,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發生了的變更,改變了原有工種,造成了勞動合同中止。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新的工作,經過培訓也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予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為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現在申訴人在公司已經工作了6年,應得到7個月的平均工資。即7*1000元=7000元的補償金。在簽訂勞動合同後,被訴方一直沒有給申訴人辦理社會保險,損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法規定:建立用工關係,必須要簽訂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動部1994年12月3日發佈)》第十條規定: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於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係。至此,被申訴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關係,必須給予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有關規定,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仲裁委員會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致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xx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5年3月x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張xx,女,漢族,1971年5月11日出生,住址:xxx。電話:xxx。

被申請人: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白雲區。郵編:510440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電話: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解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6個月經濟補償金10467.4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社會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x月,申請人經錄用進入廣州白雲運動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雲公司)上班,工作內容主要為操作平車、特種車等。xxxx年x月,白雲公司提出勞動合同由其關聯公司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請人)繼續履行,除用人單位名稱變更外,其餘勞動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崗位、勞動報酬、勞動地點等一切照舊不變。勞動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請人曾數次侵犯申請人勞動權益,其中xxxx年x月,因被申請人扣剋申請人底薪工資數千元,申請人等人提出強烈反對,被申請人因此補發申請人人民幣1000元草草解決此事。xxxx年xxx月xx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期限為1年勞動合同。入廠至今,申請人勤勤懇懇、加班加點,奉獻青春,被申請人卻從未理會申請人今後的社會保障,逃避法律法規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金,嚴重損害申請人勞動權益。xxxx年x月份以來,被申訴人單方面擅自變更工作地點,將主要生產設備從廣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遷完畢並要求申訴人跟隨前往,申訴人則多次要求被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但遭拒絕。為維持自身權益,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相應經濟的補償金及補繳社會保險金,以上請求,請仲裁委支持。

此致

x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市勞動監察支隊:

我與經雙方協商調解, 公司已經全額付清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雙方就勞動爭議已達成調解協議。現本人向貴支隊提出撤訴申請,請貴支隊依法予以准許。

  申請人:

  20xx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