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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晉源區小學入學招生須知

小學教育 閲讀(1.69W)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太原晉源區小學入學招生須知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工作原則

(一)公平普惠原則

將全區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納入招生入學範圍,為每一名適齡兒童提供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二)免試就近原則

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統籌安排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三)公民辦同步招生原則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四)隨遷子女入學“兩為主”原則

隨遷子女入學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統籌分步安排入學,不得擇校。

二、工作體制

全區公辦小學入學工作在區政府領導下,在區紀委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由區教育局、各中心校和各小學具體組織實施;全區民辦小學招生工作在區教育局監管下,由各民辦小學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統一協調,順利實施小學招生工作,我區成立小學招生工作領導組:

組 長:王會有(晉源區教育工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石永紅(晉源區進修校校長)

成 員:劉雁華(晉源區教育局教育股股長)

各中心校,直屬小學及相關學校,民辦小學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

主 任:石永紅(兼)

成 員:劉雁華 楊旭東 成劍彤 王圓圓 張麗君

各小學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業務副校長或教務主任為副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安全工作預案,並向區教育局報送領導小組名單和安全工作預案。

四、入學條件

(一)凡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等,必須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局備案。

(二)本區户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報名須提供: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房屋所有(產)權證》;

③《出生醫學證明》;

④《預防接種證》。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登記報名須提供:

①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②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

③進城務工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證明,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

④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

五、學區劃分

學區劃分是針對轄區範圍內“人户一致”的適齡兒童進行入學安排。我區本着尊重歷史、注重銜接的學區劃分原則,根據晉源區户籍適齡兒童入學數量、分佈情況和各小學招生規模軌制以及新建小區學校配建等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具體劃分如下:

(一)直屬小學學區劃分

1.區實驗小學校學區範圍:

居住在北起乾陽街(含龍源小區),南至迎賓路,西起萬康路,東至新晉祠路範圍內户籍、住址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

2.區第二實驗小學校學區範圍:

①户籍、住址均在化肥一巷、二巷、三巷、四巷、五巷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②户籍、住址均在羅城巷、太原市工貿學校宿舍區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③户籍在金勝鎮石莊頭村、羅城街辦棘針村、寺底村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

3.區第三實驗小學校學區範圍:

①北起義井街,南至義井南三巷,西起義井村地界,東至晉祠路,户籍、住址均在此範圍的適齡兒童, 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義井南三巷(含化工七小區以北、以東所有範圍),南至西峪東街,西起新莊路,東至晉祠路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③户籍、住址在南堰村地界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

4.區第四實驗小學校學區範圍:

原則上只招收陽光汾河灣小區業主子女。

5.區第五實驗小學校學區範圍:

原則上只招收明太原縣城安置小區(吉祥小區、如意小區)業主子女。

6.區第六實驗小學校(青年路小學吳家堡校區)學區範圍:

①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吳家堡村地界,南至南中環,西起晉祠路,東至濱河西路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②保利梧桐語、梧桐院、國雅城、萬科金域藍灣1期、2期小區業主子女(注:以上小區配建學校即為青年路小學吳家堡校區)。

7.區第八實驗小學校(太原市第五實驗小學蘭亭校區)學區範圍:

原則上只招收蘭亭御湖城西區、蘭亭熙園小區業主子女。

8.區一電學校小學部學區範圍:

①户籍、住址均在北起電西巷,南至原一電廠區南門,西起太原繞城高速,東至晉祠路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太洗街,南至電校範圍以北,西起晉祠路,東至環湖東路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

9.太原市第五實驗小學學區範圍:

①户籍、住址均在北起義井南三巷,南至蘭亭御湖城東區(含東區),西起北堰村地界,東至新莊路(63中小衚衕),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②户籍在上冶峪村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

(二)鎮(街辦)小學學區劃分

各鎮(街辦)小學招生以服務本村户籍的居民子女為主。其中:金勝學校小學部學區範圍:1.金勝鎮所屬行政村回遷樓;2.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南中環,南至古寨村,西起武家莊村,東至濱河西路(不含陽光汾河灣小區)的適齡兒童就近進入該校接受小學階段義務教育。

六、公辦小學入學辦法

結合我區實際,公辦小學適齡兒童入學,按照下列分類依次進行安排:

(一)晉源區內“人户一致”適齡兒童入學

户籍所在地(户主為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與實際居住地(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房產證)一致的本區户籍適齡兒童入學:

1.當登記報名人數未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時,全部安排在學區小學入學;

2.當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時,按照適齡兒童户籍落户時間順序安排入學;

3.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未能在學區小學入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入學。

直系親屬係指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二)晉源區內“人户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户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同在晉源區範圍內,但户籍與住址分離的符合條件的本區户籍適齡兒童,根據實際購房居住地址相對就近安排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按照監護人購房時間先後順序進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學(未購房原則上不予進行安排)。晉源區拆遷户子女按在我區範圍內實際居住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三)晉源區户籍集體户口適齡兒童入學

1.無房户憑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由區教育局根據集體户口户籍所在地址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2.有房户憑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監護人的晉源區內購房證明,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四)跨晉源區“人户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1.太原市迎澤區、杏花嶺區、小店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户籍的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在晉源區的,原則上應回户籍所在區學校入學;確實需在晉源區學校入學的,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符合條件的上述五城區户籍的適齡兒童按照監護人購房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排序,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未購房者原則上不予進行安排),但不得擇校。

2.符合條件的太原市清徐縣、陽曲縣、婁煩縣、古交市户籍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按照監護人取得居住證的先後時間或購房的先後時間順序進行排序(未購房者原則上不予進行安排),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入學

居住證地址為我區範圍內、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我區按照“兩為主”(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和要求,統籌安排入學。當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小學招生計劃時,按以下順序依次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1.按照監護人晉源區範圍之內營業執照取得時間的先後順序或太原市範圍之內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排序(兩者混排),依次安排入學;

2.按照監護人在學區範圍之內購房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學;

(六)其他情況適齡兒童入學

1.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進入學區內普通義務教育學校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教育局安排的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全區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隨班就讀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衞健委、市殘聯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太原市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隨班就讀工作實施方案》(並教基字〔2016〕3號)文件執行。

2.陽曲縣、婁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晉源區居住並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晉源區入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不得擇校。

3.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引進的各類人才、駐並部隊現役軍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公辦小學入學流程

(一)公佈政策

全區小學入學網上報名之前,區教育局按照全市統一安排,通過網絡發佈、張貼通知等形式,告知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進行入學信息網上登記,並公佈諮詢電話。區教育局制定本區小學入學實施辦法、各小學招生計劃,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二)網上信息登記

全區小學入學報名登記時間為7月1日8:00至7日22:00,報名工作全部實行網上登記。

(三)入校審核

全區小學入學審核時間為7月10日8:00至17日下午18:00。各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遲組織進行小學入學審核工作。審核時,各小學填寫《太原市晉源區小學新生報名彙總表》。審核工作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具體安排如下:

1.晉源區户籍、住址一致的適齡兒童,按對應的學區直接錄取,無需入校審核信息。

2.晉源區已完成整村拆遷的拆遷户子女按居住地址對應的學區錄取,無需入校審核信息;不屬於整村拆遷的拆遷户子女,按照學校發出的預約審核通知,攜帶入學報名所需相關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在預約時間內到學校進行現場審核。

3.屬下列情況的適齡兒童家長按照學校發出的預約審核通知,攜帶入學報名所需相關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在預約時間內到學校進行現場審核。具體如下:

①晉源區户籍、住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

②晉源區户籍集體户口的適齡兒童;

③太原市以內,晉源區以外户籍適齡兒童信息審核;

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信息審核。

(四)資格審查

區教育局抽調基教、督導等相關部門人員與各小學校長、教學副校長、教務主任等共同組成小學入學資格審查組,對各熱點小學報名入學的適齡兒童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對發現的問題將及時督促整改,並按照要求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的記載、統計、彙總、備案等工作。

(五)通知入學

全區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統一發放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適齡兒童家長根據學校發出的預約時間,到對應的小學領取入學通知書。小學入學通知書由校長簽發,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隨意提前發放入學通知書。

(六)均衡編班

全區兩軌及兩軌以上學校於 8月26日進行均衡編班,原則是:統一辦法,學校組織,嚴格紀律。各相關學校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幹部、新聞媒體記者及家長代表參加,現場監督均衡編班工作。各校均應舉辦新生入學儀式、幼小銜接教育。

(七)註冊學籍

適齡兒童入學工作結束後,各小學應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為小學新生辦理學籍註冊。區教育局將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作用,進一步加強學籍管理,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嚴格執行班容量規定,嚴格控制熱點學校非正常轉入。

八、民辦小學招生辦法

(一)根據省、市教育部門要求,全區民辦小學招生和全區公辦小學入學工作實行統一信息登記、統一時間發放入學(錄取)通知書。任何民辦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組織進行報名、面談等招生工作。

(二)全區民辦小學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根據核定的辦學規模軌制和區域內適齡兒童小學入學需求數量,科學確定並向社會公佈。各民辦小學應嚴格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組織進行招生。原則上各民辦小學校應在晉源區行政區域內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由雙方教育行政部門協商同意後,納入我區小學入學統一管理。全區所有民辦小學均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全區民辦小學招生實行適齡兒童家長自主網上報名方式。選擇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小學。任何民辦小學不得招收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入學。

(四)全區民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後,向社會公佈各學校報名情況。當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人數時,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時,招生計劃人數的3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70%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各民辦小學在公證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區教育局的監督下自主組織進行,使用太原市統一的電腦派位入學軟件。自主招生方式以面談為主,不得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以各種形式聯合組織選拔生源。嚴禁採取統一筆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

(五)民辦小學招生結束後,錄取花名冊報區教育局。在規定招生時間截止後,民辦小學不得再進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動

(六)自願選擇到民辦小學就讀並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要與民辦小學簽訂相關協議。凡已被民辦小學錄取且已簽訂協議的適齡兒童,區教育局將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小學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不得擇校。

九、工作要求

(一)強化政治意識

各中心校、各學校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主體責任;要加強輿論引導,精心組織宣傳,加強風險評估,完善工作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強化服務意識,通過報刊欄、微信等多種形式,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入學相關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細緻地解讀本校入學政策,及時迴應人民羣眾關切。切實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嚴格落實責任

各中心校、各學校要認真組織做好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各項工作,專人負責,強化監督。各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要求,嚴格落實課程標準,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除送入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或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相關社會組織外,不得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

(三)實行計劃、班額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招生。起始年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即小學起始年級班額不超過45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

(四)加強控輟保學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由當地鎮(街)人民政府或者區教育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其保證輟學學生儘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嚴格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責任,按照法律規定和有關要求,以鎮(街)為單位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台賬,認真落實聯保聯控工作機制,落實政府、學校、監護人責任,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五)加強學籍管理

充分依託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實發揮學籍管理系統在治理違規擇校問題上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學校校長對學生“人籍一致”情況負有第一責任,要定期進行自檢自查,規範管理。小學學籍註冊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範錄取(入學)手續、明確註冊時限、分縣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嚴格監控、從嚴管理公辦小學學生無正當理由提前大規模轉入民辦學校現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得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

(六)落實公開制度

各中心校及各學校要切實做到“六公開”,即入學辦法公開、入學學區公開、招生計劃公開、工作程序公開、入學結果公開、諮詢渠道公開,使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真正成為“陽光工程”。

(七)強化執紀問責

各中心校、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和省、市、區招生紀律要求。區教育局組織基教、督導等部門工作人員成立督查組,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進行明查暗訪,堅決杜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市、區兩級派駐教育部門紀檢監察組對在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違規操作或藉機謀取私利的學校或個人,一經查實,嚴肅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區教育局可視違規情節對違規學校採取核減招生計劃、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檢、吊銷辦學許可證等措施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