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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考試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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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綜合考試按一級學科進行全國統考,在考試學科範圍內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還需取得《同等學力人員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和相應學科的《同等學力人員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考試時間安排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考試時間安排

一、考試時間

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為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為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

二、考試報名、命題、考務及閲卷工作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通過信息平台進行。

信息平台為申請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開設網上報名通道,採集考生個人基本信息、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信息及同等學力報考信息等。

所有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並進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請人。

(二)凡進入信息平台的申請人,須在3月8日至26日期間通過信息平台申請當年參加考試的語種、學科及考試地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為了方便考生並減少人員跨省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請考生選擇工作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考試。

(三)學位授予單位須在3月8日至29日期間對考生信息進行審核,認真核對考生的.資格、報考語種、學科及考試地點等信息,發現不符或有弄虛作假的要及時糾正或取消申請資格。在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考生,在考試資格取消期限內不得報考。

(四)所有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在3月8日至31日期間,通過信息平台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考試費網上繳納工作的,當年報考資格無效。

(五)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報名信息的彙總、命題、考務及閲卷工作委託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組織實施,相關工作的具體安排由學位中心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位中心的統一安排,組織本地區的考務工作。

三、成績下達和公佈

考生考試成績將下發至相關省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學位授予單位。考生、學位授予單位也可通過信息平台查詢考生的考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四、其他

(一)學位中心要根據國家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認真負責,精心組織,加強協調,做好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各項考務工作。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認真負責,規範管理,採取有力措施,確保考務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和本地區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以及有關省級考試機構設置考點應符合當地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儘早確定、公佈考點城市,並提前報學位中心備案。每省(自治區、直轄市)考點城市數量一般不得超過3個,且一般應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所在地、計劃單列市或高等院校較為集中的城市。各考點城市所設考點可容納考生人數應能滿足本地區考生就近參加考試的需求。所有考生應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範要求。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有關省級考試機構及有關學位授予單位要按照當地防疫工作要求,制定並落實防疫措施,妥善安排相關工作。

(五)要堅決避免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對於不負責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場紀律鬆弛、考風不正、作弊嚴重的考區,將按照國家考試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