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都>事件作文>讀書作文>

有關我學讀書作文3篇

讀書作文 閲讀(3.15W)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為記敍文、説明文、應用文、議論文。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學讀書作文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我學讀書作文3篇

我學讀書作文 篇1

古人云:“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的確,書改變了我們,讓我們學到許多知識。我也喜歡看書,書也教會了我許多東西。其中禮儀,就是我從書中學到的一項。

有人説過:“從吃飯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本性。”是的,中華上下五千年,餐桌禮儀真的很重要。我在閲讀《小智慧大道理》這本書時,其中有個故事告訴我們,餐桌禮儀很重要:有一個助理,跟着老闆去談生意,他待人彬彬有禮,讓對方覺與人他相處很舒服,於是對這家公司讚不絕口。可這到了吃飯的時候,助理的本性就露出來了,剛才談話時的彬彬有禮的形象一掃而光,每上一道菜,第一個夾菜的準是他。只要是自己喜歡吃的菜,不管別人吃了沒有,將菜轉到自己面前,一個勁往自己碗裏夾。吃相,經理與客户都忍了,可他的手指,拿筷子時總是指着客户,客户看了,還以為對他有意見,結果,一單快要成功的生意就在一頓中黃了。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餐桌上的禮儀,看起來微不足道,可是往往就是小事決定了細節,也讓人改變對你的看法。

看完這個故事,我不禁為公司老闆用人不謹可惜時,也深深地明白禮儀在社會交往中太重要了。記得我家樓下的四年級小弟弟,平時見了人也不會叫一聲,不管熟不熟,都從不會與人打招呼問好。上下電梯看見左鄰右舍的拎着大包小包的時候,也不會主動幫人按按電梯什麼的,一副若無其事,旁若無人的樣子。所以每次都能聽到鄰居們小聲議論:誰家的孩子怎麼一點教養都沒。兩個活生生的`例子教會我無論何時何地都要注意自己的禮儀,做個人見人愛的孩子。從哪以後,我吃飯不用媽媽再操心我的吃相禮儀,在小區裏,班裏總是待人彬彬有禮,我的同學緣,鄰里緣都收到了好評,媽媽也樂地表揚我説:“傑羲長大了!”

禮儀可以見證一個人的素質,這都是書教會我的,書裏真的有黃金屋,我要抓緊大好的學習時間多多吸取書中的黃金知識!

我學讀書作文 篇2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的,健康的書籍能豐富人們的知識,能教育人們怎樣去做人,使人們積極向上、奮發進取,激勵你去前進,使你有一個輝煌燦爛的前程。相反,不健康的書籍像一座座陡峭的大山,阻擋你前進的道路,甚至會毀了你的一生,使你走向不歸之路。因此,我們要讀一些健康的書籍,多讀一些名著,如《愛的教育》、《童年》、《昆蟲記》等,並且要用心認真去讀,才能讀出書的味道,讀出書告訴我們的道理,學會怎樣去做人。

我們在讀書時要非常認真,所謂認真,就是在讀書時如朱熹所説:“眼到、心到、手到。”在讀書時認真地用眼睛看每一個字,遇到不會或不明白的字詞或語句,要向老師、家長或同學等請教,直到學會、明白為止。在讀書時,還要拿上一支筆,以便在遇到疑惑時做標註,以後學習時再弄明白。讀書還要有所感悟。讀書讀的是書本給我們的深刻啟示,我們把書讀完一遍後沒有感悟,豈不是白讀書了嗎?豈不是白白浪費了寶貴的時間嗎?我們在讀書時,要在自己覺得非常精彩或能給人深刻道理的地方做批註,寫出自己的感悟,等書讀完以後,才能明白書給我們的一些道理,並銘記在心,激勵我們前進。

此外,讀書還要做到“温故而知新”。經常讀幾遍已經讀完的書,就會有新的理解和體會。“書不厭讀”,多讀幾遍書,就能加深我們的理解,使我們向書的深處掘進,使我們獲益匪淺,掌握更多的知識,對書的內容和告訴我們的道理掌握熟練,並牢記在心,為以後的運用打下堅實的基礎。無數學問高深的成功人士無一不是深通此理的。

少年時期的李白,非常貪玩,不好好讀書學習。有一天,他到小河邊玩,見到有一位老太太在河邊的大石頭上磨鐵棒。李白問老太太:“您在幹什麼呢?”老太太説:“我在把鐵棒磨成針呢。”李白感到吃驚,便問:“這麼粗的鐵棒怎麼能磨成針呢?”老太太笑笑説:“只要功夫到了家,鐵棒也能磨成針。”李白聽了老太太的話,深受啟發,回到家裏刻苦讀書,終於成了唐代大詩人。這難道不是他認真刻苦、堅持不懈的結果嗎?

我現在終於學會了讀書,我把讀書的經驗總結成六個字:認真、有感、多讀。只要這樣,就能讀出書的滋味,使我們懂得書中要告訴我們的道理,教育我們如何做人。有一句話説得好:多讀書、讀好書,就是説的這個道理。多讀好書,能豐富我們的知識,提高我們的閲讀技能,使我們明白許多道理,提高我們的素質。讓我們努力讀書吧,讓我們在書海里遨遊拾出一個個美麗的貝殼吧!

我學讀書作文 篇3

人們常説:“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就是我們一處想去就去的故地,書是我們的朋友。

小時候,我看書只是一目十行,囫圇吞棗,看了一半覺得沒意思,就隨手一扔,再也不看了,然後吵着鬧着讓媽媽再買一本。

可自從學了<;<;走遍天下書為侶>;>;後,我徹底對讀書改變了看法。文中寫了作者如果駕着小舟獨自去旅行,而他卻選擇了一本書來做他的伴侶時,也有人覺得奇怪,這一趟下來,你就可以把這一本書給背誦下來,而作者卻説;是的我願意把它給背下來……

媽媽又給我買了一本書,我決定,再也不像以前那樣一目十行地讀書了,我寫好了作業,立刻翻開書,我像一匹餓狼,如飢似渴的讀着,我彷彿融入到了書裏主人公想什麼,我就想什麼,這是為什麼呢?就這樣,我和主人公同悲同喜,我史無前例的讀的這麼認真。我似乎忘記了現在的現實生活,完全融入到書的世界。

我從《童年》裏知道了阿遼莎勤於學習,刻苦耐勞,嚴峻的生活使他鍛鍊成了一個意志剛強,有理想有作為的人。相比之下,我們的童年是多麼美好呀,我現在一定要珍惜我現在的生活。

讀書真是一件有趣的事,輕鬆的事,讓人忘記所有煩惱的事,我愛讀書,我也學會了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