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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買賣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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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煤炭買賣合同格式,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煤炭買賣合同格式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合同執行期:20xx年5月30日— 20xx年12月31日

三、交(提)貨方式:

四、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後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煤炭單價:

六、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 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兑價)

2. 45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兑價)

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兑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10.00%,買受人拒收;>

7.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採樣並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覆,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覆,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兑現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後,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税發票付款,剩餘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税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後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税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