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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感人的愛情日誌六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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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生命不息,我們不離,愛情不散。

生活便是愛情

離婚娶醜妻

那一年,他36歲,娶了現在的妻。其實,他不想再娶,只因曾徹底傷了心。

他和前妻是自由戀愛認識的,在相戀的第6年,他們走進了幸福的大門。婚後,他努力打拼,只為了讓她過上“富裕”的生活,但她卻忍受不來這樣的生活,跟人跑了。他找到她,她不理不睬。他丟掉男人的尊嚴,跪在地上求她,但她卻説:“和你過這樣的日子,我受夠了,我只希望自己的日子能夠過得好一點,而你卻不能滿足我。”而後,她轉身離開了。那晚,他喝了很多酒,直至不省人事。第二天醒來,他向自己發誓,從此不再相信愛情、相信女人。

就這樣,迷迷糊糊過了4年單身日子,直到彌留之際的母親哭着求他再婚。他便找了現在的妻,一個小他5歲,又黑又矮的女人。他只是看了她一眼,便訂下這門親事。他不愛她,娶她進門,只是為了了卻母親的遺願。

醜妻有真愛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親的墓碑前,哭了一個下午。有人給他送飯過來,他轉頭,看見一張難看的臉,便喝令她離開。他只想帶喜愛的女人來給母親看,而她不是。

婚後,他的脾氣變得又怪又差,總是挑她的刺,嫌她做的菜難吃、做事太慢,而他説這些時,往往坐在沙發上喝着茶,悠閒地看着電視。她總是笑嘻嘻地説改。

她對他越好,他的脾氣就越大,開始時只是喝醉酒打她,後來心裏不順也打。累了,他就跑到外面去找女人。而她總是逆來順受,她相信,總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納自己。

她擺了一個擦皮鞋的攤位,但人不是特別的多。為此,她又去買了很多鞋底,不分白晝的秀着。她説:“多賺點錢好養家。”

賺了錢,她買了一件西裝,給他換上,説:“穿這件出去吧,好看。”這時,他突然想起“禮尚往來”一詞,他不想欠她太多。在經過一家超市時,他看中了一塊玉,正在打折,打算買來送她,以回報她的體貼。

但那個晚上,他又喝了很多酒,在回來的時候,出了意外,從樓梯上摔了下去,摔斷了腿。等她找到他的時候,他已經不省人事。看到他,她心都碎了。

真情在紅樓

她焦急的大叫,卻沒有人出來幫忙。看着昏迷不醒的他,她心疼無比,咬咬牙用瘦弱的肩膀馱着他,一步一步走到了附近的重慶紅樓醫院。在手足創傷顯微外科的王少軍主任其他醫護人員的努力下,他得到了及時救治。

接下來,他在紅樓醫院治療了大半個月。而她,也在醫院照顧了他大半個月,毫無怨言。直到這時,他才真正明白,這個世界上還有母親以外的女人如此疼他。臨牀的病友對他説:“真羨慕你,有真麼疼你的老婆!”

聽過病友的話,他細細看她,發現她平凡的臉頰上竟然有神奇的光暈。一時間,他痴了。

從重慶紅樓醫院出院後,他還需要休養。但她不讓做一點活計,害怕累着了他。感動無比的他,在傷勢緩解可以行動的第二天,就在枴杖的支撐下跑到超市給她買了那塊玉。

一年後,他們有了自己的孩子,男人帶着女人和孩子去給母親上墳。男人在母親的墳前磕頭:“媽,我把媳婦給您帶過來了,您放心,今後,我一定會好好對她。”

女人在婆婆的墳前狠狠磕了幾個頭,説:“媽,我會把家、把丈夫、孩子照顧好,您就放心吧!”

原來,愛情不管起點是什麼,結局一定是生活。這個世界上最深沉的愛情,不是浪漫,不是攀比,而是我容你,你容我,相濡以沫,天長地久。

一條圍巾

那一年,她有了婆家。對象是個當兵的。聽説當兵那地方離家很遠,上那去,要先坐火車再坐飛機,最後汽車還要幾百裏。這小山溝連火車什麼樣都不知道,更不用説飛機了。農村人的眼中,這小子可要見大世面去了,出息了。走的前一天,他穿上那身綠軍裝,一米八的大個,真精神,他還到她家去了,看習慣了農民的打扮,陡然看到這身,感覺他又親切又陌生,真是又愛慕又羨慕。

一晃那人走了快一年多了,書信過半個月就來一封,信中大多説他的工作,沒多少甜言蜜語,但她感覺每個字都充滿愛意。其中一封信上,還隨信寄來一張照片,照片上的他,站在雪裏,傻子似的笑着,連帽子都沒戴,這人可真夠馬虎的。她一哆嗦,打了一個機靈,象凍着了似的。從這一刻起,她有了一個想法:要給他織條圍巾。她也不知部隊讓不讓。

主意已定,第二天正好是集。她向隊長請了半天假,趕集去了。媽媽問她趕集幹什麼,她沒説話,臉先紅了,吱唔了半天,只説看看。説天冷了,想買點線,織雙襪子。

吃完早飯,她一個人獨自上路了,沒敢約伴,怕人家問東問西的,看穿他的心思,一塊長大的丫頭們,古怪機靈的,她那點心思,怎麼瞞得住她們呢。平時還總和她逗呢,這個機會更不會放過她的。

路上,她邊走邊想,買個什麼顏色的好呢,灰色的雅氣,墨綠也不錯,黑色不好,她最不喜歡的就是黑色了,他個子那麼高,不能織得太短,太窄,那顯得窮相,什麼樣式的好呢,男人圍,不能太複雜,一是不會,二是看着也彆扭,簡單,大方就好。一想到他圍上圍巾的樣子,她的心裏就有一種説不出的甜蜜。她不喜歡熱鬧,一般的情況,如果沒有特殊的非她不可的事,她從不趕集。可這事誰能代替得了呢。就是能,他們辦事,她能放心麼?再説,她又不想讓誰知道,包括她的母親和妹妹。

到了集上,左挑右選,比來比去,最終買的是深灰色,她覺得這顏色對他比較適合,太淺了,很容易弄髒,軍隊生活那麼緊張,哪有時間洗呢,這顏色,看着穩重不沉重,太陽曬了也不易掉色。

開始織了。花樣子倒不少,還有口訣什麼的,可對他來説,都不適合。有的織出來顯太厚,雖手感好些,那樣圍幾圍就把頭圍進去了,有點喧賓奪主了,最後,她敲定了一種,最簡單的,前一行一正一反,另一行正反交錯,這個,織出的就不會太厚,且平鋪着看過去,象一朵朵小花開放着,樸實,精緻,正象她們的愛情。

她織的極用心。她不是個細心的人,平時幹活總是毛手毛腳的,做的倒快,下地幹活能頂妹妹一個半,平時織點什麼針腳錯了,也不願意拆了,就那麼將就着。可這次,她織的不快了,一股線有近十根細線擰成,稍一馬虎線就會挑出來一柳,很不好看,勁用不勻的話,線眼也就有大有小,她用的是粗針,這樣織出來會顯得鬆軟些,不會硬幫邦的。平時活很多,很忙,也沒時間,她是用上下班的間隙織的。她怕把線弄髒了,每次織一點就捲起來,用乾淨的布包得好好的,只露出放針的地方,下地的時候,她怕別人看到了笑話,就偷跑到一邊去織。可還是有人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