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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寫説明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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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説明對象,首先要弄清是寫事物説明文還是事理説明文。弄清説明對象可以從審題入手。

簡述寫説明文的方法

1.審題──弄清説明對象。

如《食物從何處來》,它的語法結構是食物從何處來。文章要説明的是食物從何處來,即要説明食物是怎麼樣來的。《雄偉的人民大會堂》,雄偉是個修飾語,指出説明對象的特徵,人民大會堂是説明對象。

由此可以判斷出《食物從何處來》是事理説明文,《雄偉的人民大會堂》是事物説明文。

弄清説明對象之後,就要就題立意──確定中心思想。確定中心思想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首先是正確。也就是説,我們解説的事物的本質及規律性要有科學的'根據,經得起實踐的檢驗。

其次是深刻。深刻是指説明事物要透過現象揭示本質,反映事物內部的規律性。要使讀者不僅瞭解事物是這樣的,而且要明白為什麼是這樣的。

第三是集中。所謂集中就是重點突出,中心明確。

我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是多方面的,感性材料是豐富的,但在確定中心時不能沒有重點,沒有中心,不能企圖在一篇文章裏面面都説到。

總結:如果面面都講得不深不透,反而會把中心思想給湮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