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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責聲明

為規範本次登山活動,使每一位決定結伴登山的同學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參加 者仔細閲讀本協議內容,此文件為有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 議。通過閲讀此協議,參加者對本協議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 理解,並放棄了某些權利。凡在簽名欄簽字者均視為認同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內容。本協議自簽字時起生效,並對參與者可能存在的的繼承人、近親屬、債權人、財產代管人等同時生 效,至活動結束自動失效。

一、結伴進行登山的團隊是一個臨時組建的鬆散組織,這種結伴是建立在參與者自願參加與退出、風 險與責任自負的基礎之上的的。沒有任何人是專職的工作人員,活動的發起、聯繫、組織以及在登山 途中對各類事務進行處理都是通過同學們的熱情來完成,登山團隊的組織者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 服務。由於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其餘參加者均有及時盡力互相援助的義務,但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對事故承擔任何法律責 任。

二、參加者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户外保險,轉移風險。凡簽署本協議者,一律視為已經購買相應保險, 一旦發生事故和人身傷害,不牽扯參與活動的且與事故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員;

三、登山全過程的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 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

四、登山途中一切活動的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由所有者承擔;

五、參加本次登山的同學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隊友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六、凡年滿 18 歲並報名參加本次登山活動的同學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蔘加本次登山,該未成年人在登山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其監護人承擔。其他組織者 和參與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監護人簽名: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