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都>行政公文>通知>

通告和通知的寫作格式

通知 閲讀(2.72W)

通告,是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事項的周知性公文。通知,是運用廣泛的知照性公文。以下是通告和通知的寫作格式,歡迎閲讀

通告和通知的寫作格式

通告的寫作格式

通告的寫作格式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告由標題、正文、發文機關和日期等部分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構成。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使用發文機關加文種、事由加文種或只寫"通告"二字。

2、正文

由緣由和通告事項兩部分組成。緣由為發佈通告的原因和根據,事項為須知和遵守的內容。用"特通告如下"轉承連接。通告事項是面對大眾的,應簡潔明瞭,敍述清楚,通俗易懂,便於掌握。結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並用"特此通告"作結。有時也可不寫,形式比較靈活。

3、署名和日期

正文後簽署發佈通告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二通告的寫作範例河南省交通廳關於繼續做好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徵收工作的通告

根據交通部通知,在國家交通和車輛税費改革方案正式公佈實施之前,各地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部等部門關於繼續做好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徵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2號)精神,繼續做好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徵收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清醒地認識到交通規費徵收工作對交通基礎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乃至於對河南經濟建設產生的重大影響,切實加強對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徵收工作的領導,積極主動與當地財政、公安等部門取得聯繫,密切協作,及時解決徵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維護正常的徵費秩序,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籌集更多的資金。

二、各繳費義務人要嚴格按國家和省現行徵繳政策、辦法和標準,自覺到當地徵稽機構繳納各項交通規費。對目前社會上仍然存在偷、逃、漏、欠規費的行為,各級交通規費徵稽機構和人員將繼續進行稽查、追繳並依法收取滯納金和罰款,對故意妨礙徵繳人員執行公務的',要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級交通規費徵稽機構要認真學習、領會和堅決貫徹執行全國人大、國務院以及交通部、財政部等國家有關部委法規、文件,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徵收工作的通告》,加強領導、加強宣傳、穩定思想、穩定隊伍,充分認識税費改革的重大意義,以國家利益為重,顧全大局,堅守崗位,恪盡職守,照章收費,只要交通和車輛税費改革方案還沒有正式開始實施,就要堅決做到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徵收稽查工作有條不紊進行。

通知的寫作格式

通知是一種使用範圍較廣的文體。凡需要特定機關和人員知道、辦理的事宜,都可以用通知。但也不能因為通知便於使用而濫用通知。

通知可分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一般性通知”、“會議性通知”、“任免通知”五種。這裏僅介紹“一般性通知”、“會議性通知”、“任免通知”三種。

一、一般性通知。

在上級機關的有關事宜需要使下級機關知道或辦理時,如:慶祝某個節日,成立、調整、合併、撤銷某個機構,啟用印章,更正文件差錯,請下級機關報送有關材料等,都可使用這種通知。這種通知,要交待清楚所通知的事項,如何辦理,有什麼要求等。

二、會議通知。

上級機關要召開比較重要的會議時,一般都要提前通知所屬有關單位,這就是會議通知。這種通知要求寫得明確具體,交待清楚會議名稱、主持單位、會議內容、起止時間、參加人員、會議地點、報到地點、攜帶材料以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果這些事項交待不清,丟三拉四,就可能影響會議的按時召開和正常進行。

三、任免通知。

上能機關在任免下級機關的領導人或上級機關的有關任免事項需要下級機關知道時要發任免通知。這種通知的寫法比較簡單,一般只要寫清楚決定任免的時間、機關、會議或依據文件,以及任免人員的具體職務即可。

不論哪種類型的通知,都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一、通知一般都要有一個符合標題“三要素”(即發文機關、事由、文種)的標題,使人一看標題就知道是通知什麼事情或要求做什麼事情。有些機關簡單地使用“通知”作標題,這是不確切的,應儘量避免,更不應提倡。

二、被通知單位就是文件的主送單位,有的通知往往不寫被通知單位,這是不妥當的。

三、如果所通知的事項需要被通知的單位儘快知道,可在“通知”之前加“緊急”二字,這就是常見的“緊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