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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資金審計報告範文

審計報告 閲讀(2.51W)

社保專項資金政策性強,使用要求高,往往政策制定的結果直接關係到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社保資金審計報告範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社保資金審計報告範文

社保專項資金包括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管理的五大社會保障資金及財政部門安排的其他社會保障專項資金。近幾年來,隨着國家審計事業的轉型,審計人員除了對該類專項資金開展安全性審計外,積極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情況進行探索,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這與國家審計轉型要求仍然較遠,無法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審計的需求,無法提高審計監督的績效。因此突破傳統習慣束縛,將審計着眼點擴展到社保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效果上,成為審計機整理得關當前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完善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的方法與內容,推動專項資金規範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本人結合近年來社保專項資金審計的一些做法與大家一起交流學習

一、重點關注的幾個層面

(一)關注政策層面

社保專項資金政策性強,使用要求高,往往政策制定的結果直接關係到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審計人員應在熟練掌握各項政策內容的基礎上,以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府文件為依據,瞭解政策在執行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對保障政策執行的效率性和效果性展開評價。審計人員可以採取與主管部門或經辦機構進行座談,或對參保人員實施問卷調查等形式,瞭解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瞭解參保人員對政策的滿意度,分析政策執行是否達到預期目的,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夠科學合理的地方,並對社保政策開展符合性和實質性測試,及時發現政策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審計人員要編輯.注重歸納總結,及時提出具有實際操作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為當地政府完善保障政策提供參考。如2011年我市開展的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審計,審計人員採取政策分析、對比,邀請參保人員座談等方式,指出現行政策中存在的漏洞及不足之處,促使市政府及時對已出台的保障政策進行修訂,完善了被徵地農民在參保、退休養老金享受、再就業培訓等方面一系列內容,被徵地農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有效維護。

(二)管理層面審計

社保工作並不是某個部門或單位可以獨立完成的一項系統性工作,它需要勞動保障、財政、地税、民政等部門單位的積極配合,如果部門單位之間配合不利,社保工作將無法取得應有效果。如2012年我市實施的五保三無對象集中供養調查項目,就涉及財政、民政及各鄉鎮,在調查中我們發現部分鄉鎮對敬老院實施的屬地管理[.整理得]工作不到位,有的敬老院院長二年三換,對供養人員情況不熟悉,有的敬老院長不及時上報已死亡供養人員的名單,導致部分死亡供養人員所在的敬老院還在繼續享受財政供養金,最長達16個月,造成了社保專項資金的嚴重損失浪費。因此加大管理層面審計力度,理順各部門單位工作關係,可以提高各單位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還可以防止專項資金的損失浪費。

(三)經辦機構審計

對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開展符合性和實質性測試,確定其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也是有效提高專項資金效益的有效途徑。測試的重點為:一是資金管理方面。檢查財政部門和經辦機構管理的社保專項資金是否單獨設賬核算,有關會計賬簿、憑證是否完整健全。二是業務操作流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各項保障金的撥付、管理,複核等方面有無制定相應的內部牽制制度,執行情況是否有效。三是經辦機構內設的稽核部門是否履行好稽核職責,對發現的問題是否督促有關單位及內部業務科室整改。通過有效內控審計,可以堵塞資金管理、撥付中存在的漏洞,規範經辦機構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強資金運行審計

(一)專項資金徵繳審計

及時足額地徵繳各項社保資金,一直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在專項資金徵繳審計中一要關注五大保障資金的擴面工作情況,社保擴面工作一直是勞動保障部門一項重要工作,審計人員要重點關注該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對進展工作不力的情況,建議有關部門深化宣傳引導,優化相關服務,強化督促檢查,全面提升社保擴面徵繳工作。如2010年我市市直應參加五大保險為32.36萬人次,實際參保為9.06萬人次,參保率僅為28%,經審計提出後,2011年有關部門及時實施五費合徵政策,參保率大為提高。二要檢查業務經辦機構是否按法定項目和標準,及時足額徵收保障金。主要是檢查參保單位是否已按規定繳納保障金,有無存在故意拖欠或拒繳專項資金的情況,以前年度的欠費是否及時補繳。對未及時繳納保障金的單位,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欠繳、漏繳企業的催繳力度,防止因部分企業欠繳影響保障金的.安全完整,同時還可以建議勞動保障部門要按規定定期向社會公告各項保費徵繳管理情況,通過社會輿論來監督各項社保資金的安全、完整。三要關注保障金徵繳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否紮實。在五大保險審計中要特別關注地税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之間配合是否默契,工作是否協調一致,部門間特別是在掌握參保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新增減人員等基礎性工作方面是否有效實現資源共享,真正做到參保人員應保盡保,保費應收盡收。

(二)專項資金使用審計

最能直接體現資金使用績效的就是專項資金的使用,因此社保專項資金的支出情況,也是審計的重要內容之一。審計人員既要檢查專項資金的支出是否按規定編制計劃,資金的調度和使用計劃是否按規定程序報批。還要檢查具體經辦部門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檢查有無不屬於專項資金負擔的支出列入專項支出。檢查有無拖欠截留、擅自改變用途、擴大開支範圍等問題,對支付不規範的情況,建議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三)專項資金管理審計

社保專項資金的安全管理,歷來是審計部門重點關注的問題,在實施過程中,審計人員一要檢查以前年度審計部門提出的問題和建議,有關部門是否及時採納並得到糾正,被擠佔挪用的專項資金是否按規定清理收回,絕不允許屢查屢犯的事情再次發生。二要檢查專項資金的安全完整性,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規。社保專項資金是廣大人民羣眾的保命錢,其安全性一直受到廣泛關注,因此審計中要關注政府、財政部門、經辦機構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有無存在擠佔挪用資金的問題,有無做到資金的保值增值。三要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是否按規定將專項資金全部用於規定範圍,嚴防挪用專項資金的問題產生。四要檢查有關單位信息化建設是否達到當前社保工作的發展需要,各部門單位之間的信息資源有無實現最大程度的共享,進一步完善社保體系建設。

三、提高項目績效的具體做法

(一)提高認識,樹立社保審計新觀念。在社保專項資金審計中,審計人員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進取,積極樹立社保審計新觀念。審計人員不僅要熟悉社會保障領域相關的方針、政策、制度、規定及法律法規,而且還要充分認識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審計過程中要時刻關注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以審計報告、信息專報、每日要情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上研究並提出解決和預防存在問題的措施,拓寬服務領導決策的渠道,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在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開展績效審計。當前對社保專項資金開展績效審計,並不表示不需要開展財務收支審計,而是實行真實性合法性審計與績效審計並存的審計模式,該模式歸根結底還是審計人員先進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在查明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基礎上,着眼於體制、機制、制度、失誤上存在的各種深層次問題,最大程度的發揮審計監督的重要作用,促使審計工作更上一個台階。為健全社保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服務。

(三)積極開展社保資金計算機輔助審計。目前,社保部門管理的各項數據都十分龐大,單憑以前老的審計思數、審計方法在績效審計中無法取得應有的成效,因此在社會保障體系信息化管理飛速發展的今天,審計人員也要積極採取參加計算機輔助審計培訓等有效方式,以一專多能為目標,做好社保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在審計中對經辦機構提供的財務數據和業務數據、各個保障項目的業務數據、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業務數據與保障業務數據進行分析比對,以各項數據之間存在的勾稽關係為基礎,提出以往審計所不能發現的問題。如2012年我市實施的五保三無對象集中供養項目,審計組將各地殯儀館提供的2010年、2011年死亡人員信息花名冊與民政部門提供的五保三無人員集中供養花名冊,對姓名字段進行關聯,對死亡人員中同名同姓人員的信息生成疑似表,然後電話詢問的基礎上到相應敬老院進行現場確認,通過該方式,審計組發現了7個縣區49名死亡供養對象所在的鄉鎮、敬老院或家屬仍存在繼續享受財政供養金的情況,堵塞了民政部門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四)注重成果轉化,處理好服務與監督的關係。審計人員在積極履行監督職能的同時,也要做好服務工作,舉一反三,配合被審計單位將審計成果予以最大化。2012年我們在社保專項資金審計中,揭露被審計單位存在一些問題的同時,深刻研究和探討問題的產生原因,注重成果轉化,從政策、體制機制上提出改進建議,做好審計監督的同時也做好政府的參謀,得到了市政府及被審計單位的一致好評。如在五大社保基金審計中,我們及時以專報形式向市政府提出審計意見,得到了市政府領導多次批示。市政府出台了關於市區企業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基金合關統籌的通知,財政、地税、人勞三部門完善了五費合徵做法,進一步加大社保基金的徵繳、管理等。我市五保三無對象集中供養專項調查項目,審計人員不僅移送了兩個挪用民政專項資金的案件,七縣市領導多次在報告、信息上做出重要批示,促進了民政部門連續出台9項管理制度,完善供養人員動態管理和敬老院財務管理。

績效審計是審計轉型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對社保專項資金開展績效審計正是落實審計轉型、推進審計轉型的具體做法,雖然在近幾年工作中,審計人員在績效審計方面有所突破,但是在思路、觀念、具體操作辦法、具體實施理論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研究。在當前國家審計面臨新的形勢、新的任務之時,審計人員應該敢於創新,勤于思考,迎難而上,積極做好社保專項資金績效審計,推動審計事業轉型工作的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