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證明
茲證明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從xx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我公司從事xxxxx工作。
特此證明。
xxx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工作證明需要證明三項內容,分別為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工作時間(2年以上)和工作性質(技術或法律)。
工作證明
茲證明同志於在我司任職部門職務。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司該員工的'工作情況,不作為我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
單位名稱(蓋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工作證明
有限公司(單位名稱)
茲證明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系我單位(公司)正式員工,自年月日在我單位工作,現任(職務),年薪。他(她)將於 年 月日前往台灣旅遊,我司擔保其在台灣期間遵守台灣法律,在旅遊結束後按期返回,繼續在我司工作。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
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簽名:
公司章
負責人或主管人員電話:
公司地址並加蓋公司章
開具日期
工作證明
茲證明我公司 先生/女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自 年 月 日在我公司工作,現任有限公司職務。
特此證明
(公司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