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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參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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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參考,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參考範文

醫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參考 篇1

1.醫師值班與交接班:

1.1各科在非辦公時間及節假日,需設有值班醫師,可根據科室的性質、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單獨或二線值班。

1.2值班醫師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當巡視病房,危重患者和當天新入院患者做到床前交接,並且將交接內容記入交班本,交接醫師執行雙簽字。

1.3各科室醫師在下班前應當將危重患者和當天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入交班本,並做好交班工作。值班醫師對危重患者應當作好病程記錄和醫療措施記錄,並扼要記入值班日誌。

1.4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患者臨時隋況的處理;對急診入院患者及時檢查填寫病歷,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

1.5值班醫師遇危重患者和當天新入院患者病情變化,出現危急情況時,應當及時請上級醫師處理,並通知經治醫師。

1.6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護理人員邀請時應當立即前往視診。如有事離開時,必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

1.7值班醫師一般不脫離日常工作,如因搶救患者未得休息時,應當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休。

1.8每日晨會,值班醫師將患者情況重點向主治醫師、或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報告,並向經治醫師交清危重患者情況和當班入院新患者情況以及尚待處理的工作。

2.護士值班與交接班:

2.1病房護士實行三班輪流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嚴格遵照醫囑和護士長安排,對患者進行護理工作。

2.2交班前,護士長應當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和危重患者記錄,重點巡視危重患者和新患者,並安排護理工作。

2.3病房應當建立日夜交班簿和醫院用品損壞、遺失簿。交班人必須將患者總數、出入院、死亡、轉科、手術和病危人數;新患者的診斷、病情、治療、護理、主要醫囑和執行情況:送留各種檢驗標本數目;常用毒劇藥品、急救藥品和其他醫療器械與用品是否損壞或遺失等情況,記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後再下班。

2.4晨間交接班時,由夜班護士重點報告危重患者和新患者病情診斷以及與護理有關的事項。

2.5早晚交班時,日夜班護士應當詳細閱讀交班簿,瞭解患者動態,然後由護士長或主管護士陪同日夜班重點巡視患者做床前交班。交班者應當給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準備,以減少接班人的忙亂。

3.藥房、檢驗、超聲、醫學影像等科室:

應當根據情況設有值班人員,並努力完成在班時間內所有工作,保證臨床醫療工作的順利進行,並做好交接記錄。

醫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參考 篇2

1、醫院總值班由院級領導和職能科長及指定的相關人員參加。

2、醫院總值班人員行使院長權利,負責處理夜間院裡的全面工作,各科室值班人員應絕對服從總值班的安排,否則追究其責任。

3、醫院總值班在值班期間要做好監督和巡查工作,瞭解醫院的就醫住院情況並檢查值班人員的違規違紀現象,發現違規違紀人員有權利對其進行處罰,並通知行政辦。

4、總值班人員要參加每天早上的早會交班工作,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需將值班記錄交到院辦代為交接。

5、全院夜間值班工作時間為17:00至早8:00,在崗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患,後半夜聽到鈴聲,在2分鐘內立即進入工作崗位,否則加重處罰。

6、夜間值班人員在17:00後不允許在食堂用餐

7、夜間值班期間要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8、夜間開具死亡證明必須由負責醫生和總值班領導共同簽字方可為其開具(死亡證明在收款處儲存)。

9、各科室建立早晚班的交接制度,科室在召開早會時,科主任要安排值班醫生接待患者。

醫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參考 篇3

一、行政值班人員由院級領導、機關職能處室和群團組織負責人組成,分成若干值班小組,由院級領導擔任組長。每個值班小組值班一天,實行輪轉,長假期間不另行排班。

二、在節假日、雙休日期間,由院辦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值班小組的組長,告知值班時間,值班組長通知組內人員。組長遇出差或有其它事情不能參加值班,要指定一名組內人員擔任臨時組長(事前告知院辦),負責本組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小組在值班期間,負責處理當天醫院的各種醫療業務和行政事務,包括適時地對臨床科室的查崗檢查。當天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不能處理的事情應做好記錄,在機關行政人員集體上班時進行處理。凡遇特殊緊急情況又必須在當天進行處理而本值班小組又處理不了的,應及時通知相關科室和領導進行開會研究處理。

四、值班小組組長應委託一名組內人員做好當天的值班記錄,並在當天值班結束時將值班記錄本交到院總值班室,院總值班室人員負責將值班記錄本送交到下一值班小組,下一值班人員在上班時也應主動到院總值班領取值班記錄本,以此往下傳遞。院人員在上班時,應對值班記錄本進行檢查,對在值班期間沒有進行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地提交到有關領導和科室或相關會議進行研究解決。

五、八小時工作時間之外,機關所有工作人員都處於預備行政值班狀態,保持二十四小時通訊聯絡暢通。醫院總值班人員在值班過程中遇有處理不了的問題,請示、通知到相關領導、相關科室人員時,必須給予明確的答覆,需要到場處理的,必須無條件地及時到場處理相關問題。

六、機關工作人員在休息時,凡醫院遇有抗擊各種自然災害、重大醫療搶救等緊急情況時,無論通過哪種渠道瞭解到準確訊息後,必須主動及時地趕到辦公樓,視情況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七、行政值班人員無故不值班的,機關工作人員在院總值班人員請示、通知後無故推卸或不到場處理的,凡發現一次取消當月的管理津貼或獎金,並取消當年的評先選優的各種資格,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損失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醫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參考 篇4

一、凡機關行政職能科室中層幹部都要參與行政總值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與者,要經行政院長簽字批准,報辦公室備案。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準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崗暫時離開,必須在值班室門上貼有留言,告知去向,標明聯絡方式。值班期間,要認真負責地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工作,緊急重要事項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並按領導的指示意見認真辦理。要認真規範填寫值班記錄,做到不漏項。

三、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不空檔。交班時應面對面進行交班,當班的事務原則上要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確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認真交接,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總值班在凌晨1—4點必須履行夜間查崗職責,節假日、雙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時間各查一次,並做好查崗記錄。除此之外,還要多次巡視辦公樓,並對非正常工作時間進入行政樓的人員進行登記。

五、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物品,嚴禁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員。交接班前要徹底打掃室內衛生,並當面交接室內物品。

六、對突發性、緊急性重大事項,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認真積極地協助主管領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否則,後果自負。

七、值班人員對一切涉及醫院機密的特殊、重大資訊要嚴格保密。

八、節假日值班實行院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與帶班領導保持聯絡,帶班領導有事外出也應告知值班人員自己的去向和聯絡方式。

九、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班者,必須提前認真做好調班事宜,原則上自行安排調整,但必須經行政院長簽字同意,並將調班情況及時告知帶班領導及院辦公室備案。否則,出現的責任後果自負。

十、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公私財產安全。

十一:考核細則

1、無故不參加總值班者扣5分;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私自換班、調班及未到辦公室備案者扣3分。不能堅守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者扣5分;總值班期間,遇有緊急事項未能向主管領導及時彙報或彙報後未按領導指示使及時處理者扣5分,造成後果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值班期間,值班記錄填寫不規範,出現漏項者扣2分;對非正常工作時間出入辦公樓的人員未進行登記的扣1分;夜間、雙休日和節假日沒有按規定巡視查崗者扣5分;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員者,出現一次扣2分;不打掃室內衛生者扣1分;必須堅持面對面交班,值班室物品出現丟失、損壞者,接班人員發現指出,由上一個班次人員賠償;如接班人員沒有發現,則有當班人員賠償。

3、值班期間,若出現辦公樓因未上鎖而致物品被盜,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備註:每分值摺合人民幣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