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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範文10篇

勞動合同 閱讀(1.88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勞動合同範文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負責人

電 話

乙方(應聘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職務(職稱)

聯絡電話

陝西教育學院 系(部、處、室、館、科)(下稱甲方),根據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檔案的規定,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下稱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 崗位從事 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擁有智慧財產權(中國現行智慧財產權法有明確規定的或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4、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上規定的工作培訓條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職工,享受學院和甲方在政治、學術、教學和科研經費支配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2、乙方享受學院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的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任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 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負傷,醫療期欺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准應徵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四、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甲方對作為優秀人才引進的乙方,根據其學歷層次、教學和科研水平,按照《陝西教育學院優秀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費用。

2、乙方在聘期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乙方違反約定,需向甲方退還有關費用,並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補償費和違約金。

3、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r>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學院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提交《陝西教育學院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調解,或向陝西省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學院人事處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塗改無效。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檢測員聘用勞動合同篇二: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2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論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雙方約定而成。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不存在在試用期因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能勝任工作且在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具體如下: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使用期,即對於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無論其是否轉換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不得再次約定試用期;

3、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4、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5、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 篇3

合 同 書

甲方 (製作單位)

乙方 (廣告代理商)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安裝廣告牌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2、廣告樣稿為合同附件一。

3、材料與報價表: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報價單)。

4、安裝地點:具體安裝地點依甲方提供的安裝指示圖的指示。

5、專案內容:按照雙方審定的施工圖紙製作、安裝廣告牌(見本合同附件一)。

二、製作、安裝方式及質量、安全要求

1、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全面負責廣告牌製作、運輸和安裝的整個過程。

2、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二的標準制作、安裝廣告牌,所採用的材料與報價一致,符合相關設計要求,並保證廣告牌結構達到設計強度的要求。

三、製作、安裝工期

1、乙方應在日完成廣告牌的製作、安裝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驗收。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遇颱風、雨天、停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災害而影響施工,乙方在 2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自行決定是否順延工程或解除合同,並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乙方製作、安裝廣告牌期間,因甲方單方面的原因導致未按合同約定付款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期完工,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四、製作、安裝的驗收

甲方須在 三個工作日 內完成驗收,並書面通知乙方驗收是否合格。若最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驗收不合格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返工,並書面通知甲方再次驗收。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價款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廣告製作費總額為 元整;即大寫: (含稅/不含增值稅)。該款項已包含材料費、製作費、安裝費、人工費、運輸費等廣告牌製作、安裝涉及的所有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須再支付任何款項予乙方。

(二)付款期限和方式

1、甲方於合同生效後當日支付合同總額元整,即大寫:元整。

2、施工結束驗收合格後當日無任何質量問題,支付剩餘貨款總額的50%,即即大寫: 元整。質保期一年。

六、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廣告牌製作所需的圖紙資料,保證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乙方保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製作和安裝廣告牌,因廣告牌製作安裝產生的質量、安全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3、乙方應當確保工地現在周圍的清潔、施工廢料及時清理乾淨。

4、乙方為本專案的廣告牌提供年的免費保修電子元器件,其他的由甲方自己承擔,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雙方在執行合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點所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賠償另一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常州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職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常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常州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常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常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常州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省略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省略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常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勞動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 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 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20xx年月 日20xx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1.什麼是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如何計算?

所謂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建立勞動關係時,經過平等協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供雙方相互瞭解、相互考查、相互選擇的不超過法律規定時長的期限。試用期在勞動合同解除方式、工資水平等方面與正式勞動合同期間有所不同。

試用期內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低於其中高者),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的具體時間的相關規定?

試用期的具體時間,應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試用期最長限度的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

3)勞動合同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包括勞動合同期限中。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約定試用期或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可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有表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事實依據,不可隨意解除。

4.什麼是集體合同?

所謂集體合同,又稱團體協議、集體協議等,是指工會或職工推舉的職工代表代表全體職工與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條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勞動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締結的書面協議。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5.什麼是“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是關於勞動者的社會保險關係在同的地區之間流轉的一項制度,其關係到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制度從一個地區轉移到另外一個地區時的交接。

6.什麼是勞動合同變更?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關係雙方發事在勞動合同沒有履行或雖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訂閱勞動合同的主客觀條件發生了變化,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與程式,對原合同中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對原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補充,而不是簽訂新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法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繼承有效,對雙主當事人都有約束力。

7.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

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其他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素、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8.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何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9.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能否收取保證金、風險抵押金等財物?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人單位違反此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包括哪幾類?

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

1)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2)無效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11.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損失範圍哪些?

《勞動合同法》明確了用人單位因過錯導致勞動者損失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方式依據1995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計算,即該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內容: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支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的25%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院待遇損失的,除按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的25%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的25%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12.勞動者如何利用法律規定最大限度地維權?(轉載)

我們認為主要從幾方面入手

1)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存在:注意保留勞動合同;沒有訂的可以收集工資單、考勤卡、工作證、出入證、

開會通知、報銷單據等,以證明確實跟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2)取得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續訂勞動合同的證據:勞動者需要收集最初來用人單位的相關證明,向單位要求與勞動者忙簽訂合同的談話記錄、證人證言、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填有關表格、單位藉口拖續的證明等

3)取得用人單位單方面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單位書面解除勞動關係通知、談話記錄、證人證言、公司發文等

4)在通過合法的手段取上述證據後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前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5)鼓勵勞動者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與投訴。這個程式優點在於:勞動不直接跟用人單位發生衝突;避免用人單位報復;行政執法時間短,效率較高

13.哪些情況下勞動合同不能終止?

哪些情況下勞動合同雖然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但仍然不能終止?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下列情形用人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4.用人單位什麼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在工作中的主觀表現決定解除勞動合同 即:

1)在試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以欺詐、威脅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履行中客觀情況的變化解除勞動合同:

下列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才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調,未能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因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裁判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判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後可以裁員

1)依《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活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後需要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15.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內不辭而別應承擔什麼責任?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骨不辭而別屬於違約,即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對生活、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其他賠償費用。而且用人單位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同時要求賠償損失。

16.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損失範圍哪些?

《勞動合同法》明確了用人單位因過錯導致勞動者損失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方式依據1995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計算,即該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內容: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支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的25%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院待遇損失的,除按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的25%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的25%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17.職工醫療、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可否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42條規定有幾種情況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其中含職工醫療、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對於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合同期滿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也不能終止勞動合同,依《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仍由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醫療等待遇。

18.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轉載)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協議解除。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

1)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同系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由於本身的過錯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適應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即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2)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及其法律後果:雙方當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請求權;必須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協調解除不受約定終止合同條件的約束;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支付補償金。每滿一年的發給相當於一個月的工資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9.競業禁止條款主要內容有哪些?

1)限制的範圍條款:主要包括時間限制、地域限制、領域限制等;

2)禁止引誘離職條款:職工離職後負有不得誘使其他知悉企業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的義務。如果違反此義務,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3)補償費條款:職工負有競業禁止的義務,企業應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金。具體標準可由雙方約定可執行相關行業或地方規定。

20.保密協議主要包括哪些內容?(轉載)

通常情況下,保密協議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對第三人合同義務條款:此條款主要針對新聘用員工。企業在聘用新員工時應調查其在進入本企業前是否承擔了對原企業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如承擔了對前單位的保密義務,則應保證在企業工作期間不利用前單位的員工保密資訊為本企業服務;

2)義務明示條款:此條款主要是把法定的、默示的保密義務明示為合同義務;

3)企業商業祕密範圍條款:A。按照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的劃分,列舉所有屬於本單位商業祕密的內容B。對該員工所在崗位涉及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作進一步詳細規定;

4)員工義務的具體描述

5)對公知領域的排除:此款主要是給員工以對某些保密資訊的祕密性提出不同看法的機會,如果能證明有關資訊沒有祕密性那麼該職工可以解除對該資訊的保密義務

6)職務成果條款:應包括員工在職期間產生成果應及時報告。對職務成果實施、轉讓、歸屬等明確約定,對非職務成果應由企業確認,並規定對職務成果的獎勵和報酬的額度的比例。

7)離職後保密資訊載體的交還

8)關於補償:明確由於企業已經支付員工工資、資金等勞動報酬,可以考慮將員工現有工資中一分部分名目列為“保密津貼”等,並約定員工離職後承擔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不以得到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9)違約責任:可根據違約的不同情況約定違約金

需要注意,保密協議約定的保密範圍可以儘可能的寬一些,而競業禁止是對員工擇業自由其他勞動權利的限制範圍不宜過寬,如果過寬在產生爭議後會引起對企業不利的司法干預。

21.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1)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幾種情況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22.職工非因工負傷致殘時,用人單位該怎麼辦?

企業職工非因工負傷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期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1-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5-10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23.職工非因工負傷致殘時,用人單位該怎麼辦?

企業職工非因工負傷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期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1-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5-10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書 (管理人員)

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員工):性別: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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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以資信守。

第一條 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期限

1.1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如在試用期內,乙方工作表現突出, 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乙方工作表現未能達到甲方要求,乙方需延長1至3個月試用期限。

1.2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部門 職位工作。甲方依企業戰略、業務調整、經營需要、有關法律或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現,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崗位和薪資進行調整。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如未經甲方批准,則應服從甲方調整。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根據行業特點,工作時間實行日考勤工作制。乙方的休假實行並行休和調休的辦法進行。平時除甲方統一安排的休假外,乙方需要休息休假時必須向甲方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並獲批准後方可休息休假。

3.2乙方每年享受1個月探親休假(含法定節假日,其中春節期間約20天,工作期間約10天)。

3.3 在乙方病、事假期間,按照公司規定處理。 如果乙方沒有辦理正常的請假手續,則甲方將按照曠工處理。

第四條 勞動報酬

4.1乙方恪守職責,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甲方給乙方支付工資;該工資包含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第五條所述的保險福利費用甲方應承擔部分。

4.2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20xx年度(含試用期),日工資標準為 元; 20xx年度至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期滿,根據乙方的業務水平、工作績效,甲方對乙方的日工資標準適度

調整。

4.3甲乙雙方確認,由於甲方所在行業的特殊性,甲方按照第4.2條向乙方支付的工資已經包括乙方工作時間超出每週40工作小時的加班費。

4.4甲乙雙方確認: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工資不按月發放。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生活費人民幣 元;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第4.2條約定的工資,由甲方在年底核算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5如果乙方崗位發生變動,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相應調整。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5.1甲方按照政府和勞動部門及甲方內部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在甲方公司所在地辦理,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2乙方同意,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由乙方自行辦理;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甲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經包含在第4.2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中。

5.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南通市通州區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南通市通州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乙方在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期限內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按職務的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甲方可視公司的經營需要、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職責。乙方應完全理解並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規章制度、規定,並應當認真遵守。甲方對乙方的不作為行為有權根據其指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對乙方做出相應的獎懲決定。

6.2乙方對工作期間經手、經營的裝置、設施、辦公用具等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故意或重大造成甲方財產毀滅或重大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6.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單位就職或兼職;乙方違反此規定,甲方有權立即無條件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相同或類似的行業的,乙方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無條件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6.4乙方在工作中不得接收任何形式的回扣和賄賂;如在工作中受贈財務,必須上交甲方;私匿不報,甲方有權單方無條件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5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行為,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可根據公司具體的規章及其他規定、通知,給予紀律處分或處罰,直至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若因乙方重大過錯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6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所指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張貼於甲方辦公場所,列印後在甲方內部通知、甲方以其他形式公開或個別地向包括乙方在內的甲方員工以書面、電子郵件、口頭或其他方式告知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甲方宣告和承諾

7.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7.2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辦公條件。

第八條 乙方宣告和承諾

8.1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時,乙方業已完全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任何牽連。如乙方隱瞞此事實,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8.2在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以及幫助親屬、朋友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活動;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兼任其他單位(經濟實體)的任何職務。

8.3乙方在工作中涉及甲方商業、財務祕密和與知識產

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若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8.4若乙方違反本條承諾或者宣告事項不實,甲方有權單方無條件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

8.5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載明乙方地址為乙方的通訊地址。若乙方變更通訊地址,乙方應通知甲方。

第九條 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9.1若訂立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且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1)、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的;(2)、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按甲方規定或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4)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其他規定;(5)、嚴重失職、消極待工、營私舞弊、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對甲方經濟利益、經營管理活動或社會聲譽造成重大損失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3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權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告知乙方後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其他工作的。(3)、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未能就變更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內容達成協議的。

9.4南通勞動合同範本解除屬以下情形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9.4.1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解除後,乙方應認真完成交接工作,並接受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其任職期間經手、經管的財產、財務活動、經營活動進行稽核。經稽核發現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甲方有權進行追償(一般人員稽核期3個月,管理人員稽核期6個月,自辦理工作交接後開始起算);

9.4.2乙方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9.4.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或甲方的規章制度及規定,乙方不能按照規定提前申請、完成交接工作及接受稽核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該違約金的,乙方還應賠償該超出部分的

損失。

9.4.4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期限屆滿前乙方無故離職(無故累計曠工十天以上,視為無故離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公司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用);實際損失無法計算的,按乙方三個月實際工資收入計算。

9.4.5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在工作中出現嚴重錯誤,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給甲方工作開展造成阻礙或損失的,甲方視情況,對乙方做出警告、減薪、降級、停職、停薪處理;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立即無條件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且無需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9.4.6乙方希望解除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須在30日前書面通知甲方,辦理離職手續並進行工作交接。因乙方未辦理離職手續或工作交接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4.7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並辦理完成工作交接後10日內前往甲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出甲方的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的證明,並在三十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9.5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款項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

9.6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應在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期限屆滿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南通勞動合同範本。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因履行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10.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3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南通勞動合同範本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署: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員工姓名: 所在單位: 通知發出時間: 年 月 日。

通知送達方式:直接送達( )、留置送達( )、郵寄( )、媒體公告( )、其他( )。

公司經辦人:

本人已收到單位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已完全閱讀並理解其內容。

員工簽收: 

日期:

勞動合同 篇10

勞動合同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8、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9、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10、工作地點;

11、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2、社會保險;

13、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二)可備條款:

1、法定可備條款:

(1)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2)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

2、約定可備條款,即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件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