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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論文真迷信假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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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本來是很純樸的人學,是不講“怪力亂神”的,但到漢朝大儒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一出,儒學便有了一些神性了。當然,儒家講天,自孟子便有,比如“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之類,但將其系統化、完善起來的還是董仲舒。董仲舒說,“天者,百神之大君也。”天掌握著人的生死禍福,一切人必須順應“天意”,敬畏“天殃”,否則必將招致嚴厲的懲罰。可是,天這位大君又是不慣於辦理人間俗務的,於是便由他的兒子來做他在人間的代理,“唯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所謂“天子”,即人間的皇帝是也。

議論文真迷信假信仰

在董氏儒學裡,天通過行仁、施德、用刑來對待他的子民,只是他的這些牧民之策,都要經過他的兒子――天子的手來落實罷了,倘要落實得不好,他則用災異來表示他的憤怒和懲罰,“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

當然,這一套理論細究起來有些怪異。比如皇帝是天的兒子,要代行天職、教牧百姓的。可是如果“天子”不太聽話,沒有好好地履職,弄出一點讓天不高興的事來,天就要來教訓一下“天子”。這教訓不是讓“皇兒”撅了屁股,打上幾板子,或是踢上幾腳,而是用“天災”“異象”來懲罰、來威嚇。天災,即洪水、地震之類;異象,則是日蝕、月蝕之類。但這類天災禍的往往不是住在深宮裡的皇帝,而是那些終日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人百姓。這位“大君”,他的兒子不聽他的話,他不打他的兒子,卻是打起他兒子的兒子了。這豈不有點兒怪異?

不僅怪異,這一套理論,如果用現代科學的思維來看,可謂之迷信。然而,如果以這樣的思維來看,世上所有的宗教都可以划進迷信的地盤裡去。所以,在這裡作為有點神性的學說,是不是迷信不是重要的,重要是要將其作為信仰來對待。比如說,作為天的代理人――天子,倘若真誠地信仰這個學說,敬天畏神,“愛民如子”,小心翼翼地“替天行道”,免去上天這位大君的“災異”懲罰,對於人間百姓豈不是一件幸事?

可惜得很,獨尊儒術的天子們,雖然朝廷之上設宴講經,朝堂之下以儒取士,也設了天壇、地壇之類的祭壇,四時祭拜,似乎虔誠得很,但祭過之後呢?大多還是聲色犬馬,沉浸在人間的歡樂裡,並沒有將這學說培養為精神的信仰,時時面對上天謹言慎行,處處依照天道行仁施德,以民生為要,理政養民,以至於中國的`歷史裡,更多的是仁德不足而盤剝、刑罰有餘,天災不斷,民不聊生。最後,使得上天這位大君,只好不斷地換“兒子”代他行職,自漢以下,讓數十姓的人做過人間的皇帝,直至帝制的倒掉。

儒學畢竟是中國主流的學說,甚至是國家的意識形態。所以,董仲舒的這一套“天人感應”說,不僅僅是教導“天子”,也潤物無聲地落到了民間。比如人們常說的“頭上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以及“天打五雷轟”之類。但仔細考察,這些讓人心存敬畏、保持良善的話,常常是勸喻或警醒他人的,比如自己遇到了他人的迫害,最後的抗爭就是:蒼天有眼,老天會看見的,老天會懲罰的。可落到自己的信仰上呢,祈求的則是與上天的通融,比如某人覺得生意上有些不順,或者職位升遷得有些慢,於是便請了一位“通人”指點,發現原來是“西南角上少了塊石頭”,或是“東北角上缺了些水氣”,總之是要改一改。於是付出一筆不小的款子,改宅擴院,增山添水。或者是用了大堆的金錢從“通人”那裡“請”來一個物件,時時攜帶等。本來是精神上的焦慮與祈求,經過這樣的轉換便化為了物的通融,無須再談精神上的信仰,行動上依然是恣意妄為,等待的卻是上天恩賜的收穫。這一類行為,有形有勢,看起來是迷而信的,其實只是用了信仰的大旗,去做投機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