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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關於加強清明節期間安全拜祭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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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清明節期間安全拜祭管理的通告

為嚴防清明節期間交通、治安和火災等事故發生,確保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殯葬管理條例》、《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清明節期間拜祭活動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深圳關於加強清明節期間安全拜祭管理的通告

一、為緩解交通壓力,減少擁擠,確保拜祭安全,敬請廣大市民儘量避開清明節的高峰日外出拜祭,倡導實行“錯峰拜祭”、“居家拜祭”和“網上拜祭”。

二、禁止任何人在公益性墓園以外的區域重立墳墓;禁止到原墳地進行拜祭活動及野外用火。

三、禁止生產、銷售封建迷信葬喪用品,嚴禁無照亂設攤點非法銷售葬喪用品。

四、提倡鮮花拜祭、綠色拜祭、無煙拜祭等文明祭祀方式。禁止在山林內燃燒香燭、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確需在墓園焚燒祭品的,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到指定的`地點焚燒。對不聽勸阻強行焚燒物品引發山林火災等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光明新區鷹山園及懷恩園工作人員在3月25-26日及4月2日-4日節假日照常上班,同時加強群眾拜祭活動的安全檢查。

六、請市民儘量拼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避免出現交通阻塞。因墓園停車位有限,所有入園車輛須按指定路線行進,按指定場地停放,聽從工作人員指揮,禁止亂停亂放。

七、請廣大市民遵守墓園的拜祭秩序,服從公安、交警和墓園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注意保護自身人身、財產安全,自覺維護拜祭現場及周邊環境衛生,做到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