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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加工承攬合同書範本

合同範本 閱讀(1.3W)

承攬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買賣合同外常見和普遍的合同,下面是關於委託加工承攬合同書範本的內容,歡迎閱讀

委託加工承攬合同書範本

委託加工承攬合同1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承攬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就有關承攬加工事宜,擬結本合同,以茲雙方信守。

一、 產品名稱及加工數量。

名稱:不鏽鋼水泥焊接軌道板。 數量:附加工圖紙36份,按圖紙數量要求加工。以上產品由甲方委託乙方纔承攬加工。

二、 相關事宜:

1、 由甲方提供相應產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場所。 乙方按產品圖紙規定要求進行加工,其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技術文件規定要求。

2、甲方委派質檢代表跟蹤乙方加工過程及時解決質疑問題。 乙方加工過程的切削餘料由甲方回收。 產品出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適當的運輸車輛及司機,乙方承擔油料耗費及搬運事宜)

3、 產品出廠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圖紙規定要求全面驗收,其不合格損失由乙方承擔。

4、 加工後的變形度由乙方按圖紙要求校正。

三、 時間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後起,乙方在30天內全部按數完成該批產品加工合同,如甲已雙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響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時,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

四、 加工費用:

該項目合同總體加工費用20萬元,由甲方承擔增值稅務,甲乙雙方不得中途變更。

五、 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產品後,甲方一次性付款 ,剩餘作爲質量保證金至業主最終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個月內全部付清餘額,如甲方違約,則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違約金。

六、 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方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可提交仲裁機構解決。

在合同中的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補充。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簽約人:     職務:     電話號碼:

已方:        蓋章:

簽約人:     職務:     電話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加工承攬合同2

定作方: 合同編號:

承攬方: 簽訂日期: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在下料之前必須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下料後再提出原料質量問題的,造成定作方損失的,承攬方應予賠償。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原材料的消耗每噸(件)成品不得超過 。

2、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應保證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且滿足承攬的需要。

四、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及時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五、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約定計算: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在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七、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定作方工廠內

八、包裝要求

1、成品按照 包裝費用由承攬方承擔。

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運輸由承攬方負責,費用承攬方承擔。

十、費用結算

結算時間:

十一、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 %償付違約金。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給定作方造成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其它約定

1、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蓋章:

簽約人:          職務:        電話號碼:

已方:             蓋章:

簽約人:          職務:        電話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