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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備忘錄範文

勞動合同 閱讀(2.18W)

導語:勞動合同備忘錄的功能大抵是確認雙方的合作或交易關係,細化權利義務,提示和規避風險。如下爲勞動合同備忘錄範本,僅供參考

勞動合同備忘錄範文

本備忘錄於[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簽署:

中國電信[  ]公司,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  ]企業,其辦公地址位於[  ]。

以及

[  ],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  ]企業,其辦公地址位於[  ]。

上述雙方單獨稱爲“一方”,合稱“雙方”。

鑑於:

[  ]

因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備忘:

1、備忘內容

[  ]

2、保密義務

2.1本備忘錄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  ]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文檔、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介質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方式傳遞。

2.2本備忘錄中擁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權併爲執行本備忘錄所載事項目的而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統稱爲“披露方”,接受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一方統稱爲“接受方”。

2.3接受方保證對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備忘錄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不低於對接受方的保密信息的保護手段進行保密。接受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於本備忘錄所載事項以外的其他用途。除爲執行本備忘錄所載事項目的外,接受方不得對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未經披露方同意,接受方也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或開發。

2.4接受方保證對獲悉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管,並對保密信息在接受方期間發生的被盜、泄露或其他有損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項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損失的,接受方應負責賠償。

2.5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等視聽方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爲保密信息。

2.6接受方保證僅爲執行本備忘錄所載事項的目的向接受方確有知悉必要的僱員、股東、董事、顧問和/或諮詢人員披露保密信息,且對保密信息的披露及利用符合披露方的利益。在接受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說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及其應承擔的義務,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備忘錄條款的約束,並對上述人員的保密行爲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接受方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告知披露方。

2.7本備忘錄所載事項終止後,披露方應及時向接受方提出返還承載保密信息的介質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在收到該書面要求後三日內及時將保密信息介質原件及複製件交還披露方。

2.8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2.8.1在依本備忘錄披露之時,該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或由接受方知悉。

2.8.2在依本備忘錄披露之時,該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2.8.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從沒有違反對披露方保密或不披露義務的第三方合法獲得的。

2.8.4該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獲益。

2.8.5經披露方書面同意對外披露,但僅限於披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方式且遵循書面同意中規定的其他前提條件。

2.8.6接受方應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披露的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信息)。

2.9如果接受方擬以本備忘錄第2.8.5條、第2.8.6條爲依據作出披露的,應至少於實際作出披露行爲前[  ]個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說明其擬根據上述約定披露有關的保密信息,並就披露對象和披露範圍、方式等作出說明。

2.10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2.11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業祕密及知識產權的情況,披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糾紛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爲負責,且免於由此產生的索賠。

2.11如果接受方得知第三方獲得任何保密信息,則應及時書面通知披露方,並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關情況。

3、其他

3.1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備忘錄的簽訂及其內容。

3.2除上述第[  ]條及第[  ]條的條款對雙方有約束力外,雙方確認本備忘錄僅反映雙方就本備忘錄所載事項所達成的意向,對雙方並無法律約束力。

4、本備忘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有因本備忘錄引起的或與本備忘錄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採取下述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  ]進行。仲裁語言爲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5、本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至下列日期終止(以較早者爲準):

(1)雙方已就本備忘錄事宜簽署勞動合同備忘錄或協議,自上述勞動合同備忘錄或協議生效之日;或

(2)任何一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終止本備忘錄;自30日屆滿之日;或

(3)自本備忘錄簽署後[  ]個月。

6、本備忘錄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雙方同意,附件是本備忘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備忘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與本備忘錄正文有任何衝突,以本備忘錄正文爲準。

本備忘錄附件爲:[  ]

補充附頁

經友好協商,對本備忘錄條款補充、修改如下,本補充附頁爲備忘錄正文的一部分,與備忘錄正文衝突時,以本補充附頁爲準:

[  ]

甲方:中國電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  ]年[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