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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中國》讀後感2000字範文

讀後感 閲讀(2.68W)

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後感如何寫了哦。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鄉土中國》讀後感2000字範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鄉土中國》讀後感2000字範文

《鄉土中國》讀後感 篇1

很偶然的機會,在網上看到有人對費孝通先生的《鄉土中國》這麼評論:“這本書雖然是社會學入門級讀物,卻有着深厚的理論素養作為支撐;通俗易懂的語言,加上鄉土濃濃的氣息,沒有了讓人忘而卻步的拗口難懂的理論術語,讀後確有萬條萬縷瞭然在胸的豁然開朗感。”是這段頗高的評價使我萌生了對《鄉土中國》的興趣,果然,讀畢,感觸良多。

《鄉土中國》對中國基層的鄉土社會進行了細緻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鄉土本色、文字下鄉、再論文字下鄉、差序格局、維繫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別、禮治秩序、無訟、無為政治、長老統治、地緣與血緣、名師的分離、從慾望到需要等方面展開敍述,生動地描繪出鄉土中國的基本概況。

《鄉土中國》開篇第一句“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正如費老先生所説的,中國的基層社會的確具有濃濃的鄉土味。這裏的“鄉土味”並不是都市人眼中給鄉下人冠上“沒認識多少字、聽到汽車喇叭鳴不知道往左還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經過實踐證明,鄉下人的學習能力並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對於知識和城市生活規律的需要沒有都市人強烈。我們都知道,傳統的中國社會是建立在能夠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基礎上的,傳統中國社會的封閉性和保守性制約了中國人民尤其是基層人民思維方式、思想文化的發展。再加上鄉土社會是一個社會變遷速度十分緩慢的社會,人民已經習慣了鄉土社會裏安穩的生活,以致於不能適應其他快速變遷型的社會,這個才是“鄉土社會”之所以“鄉土”的原因。

費老認為“如果中國社會鄉土性的基層發生了變化,也只有發生了變化之後,文字才能下鄉。”語言和文字都是表情達意的一種工具,但是這並不是唯一的工具,在鄉土社會裏,人們有屬於自己的語言和交流方式,有時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動作、聲音都是人們獨特的交流方式。除非鄉土社會的本質改變,要不然,文字下鄉進程將會相當緩慢。

在社會結構上,《鄉土中國》深入淺出地把社會分為西方社會的“團體格局”和中國傳統社會的“差序格局”。團體格局指的是個人間的聯繫靠着一個共同的架子,先有這個架子,而互相發生關聯;而差序格局則是一個一根根私人聯繫所構成的網絡,費老還作了一個有趣的比喻,以己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別人所聯繫成的社會關係,不像團體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紋一樣,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遠,越推越薄,而所謂倫,也就是從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發生社會關係的那一羣人裏多發生的一輪輪波紋的差序。當代中國社會又何嘗不是鄉土中國中的“差序格局”,在辦事的時候,人們總是先找關係。正是這種社會關係的性質導致了許多“走後門”的現象,在官場上也導致了很多的貪的現象。這一個比喻淺顯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問題上,讓我感觸至深。

當代社會所強調的德治依舊是源於鄉土社會的“禮治秩序”,“維繫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個人的內在剋制來遵守,於是很多應該遵守的規則便成了“禮”,“禮是公認合適的行為規範。”當代社會應該是一個法治社會,但是“禮治”依然存在。在農村,遇到矛盾的時候都是請一些長者或權威人士來評評理,實在調解不了才選擇訴諸於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無訟”的社會。

在一成不變的鄉土社會裏,保守封閉的特徵形成了“無為政治”和“長老統治”的現象。即使是在當代的民主社會,人們依舊不重視自己的權力,敷衍地對待選舉活動,對政治大事也不聞不問。只有當自身利益受到威脅時,才會尋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護。在鄉土社會中,長老的生活經驗是最為豐富,因此長老具有權威性,年輕一代對長老只可惟命是從。

雖然鄉土社會的社會變遷速度慢,但是鄉土社會畢竟不是一成不變的,當舊的社會制度不符合實際情況、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的時候,“名實分離”的情況就會出現。“名”是老祖宗定下來的規矩,是不可以輕易改變的,所以人們只好依舊採用這個“名”而在實際的操作上採用自己的那一套“實”。這可能也折射出傳統中國人們保守封閉的特點。

寫到這裏,不禁感歎費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於探索的精神,雖然《鄉土中國》的創造時間離現今已經65年,但是這本書裏所研究出來的理論依然是經久不衰,對於傳統中國的基層社會本質看的如此透徹。我還要把這本著作精讀幾次,加深自己對鄉土社會的理解。

《鄉土中國》讀後感 篇2

韓寒的一句著名的語錄是這樣的:“世界上有兩種邏輯,一種是邏輯,一種是中國邏輯。”我看到這句話的不僅覺得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有時另我們自己都感到費解。確實,每個國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獨有的文化體系,表現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國的人情社會,即對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處世方式讓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視同仁也讓中國人覺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為中國人,我對中國特有的社會現象感到熟悉,但有時也會心生疑惑,為何中國人會有這些特點?

《鄉土中國》描繪出了中國基層傳統社會裏的一種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個方面的體系。因為是初次閲讀,我對於書中的內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觀點也是讓我覺得似懂非懂。但本書描繪的體系解答了我對中國一些社會現象的困惑,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中過於西方的那些文化社會差異在我看來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國的人情社會有時也會令人感到苦惱。走出社會靠人脈,辦事注重人情關係,這些現象時常讓我對將來走出社會參與社會競爭感到一絲壓力,光靠個人的奮鬥還不足以使自己在社會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有時也會感歎中國人為什麼無法像西方人那樣公平地靠個人實力競爭。《鄉土中國》的《差序格局》、《維繫着私人的道德》兩文中,作者費孝通先生論述了中西社會格局的差異,並從這差異出發解釋了中國人與西方人對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觀念。費孝通先生認為,中國人與他人發生了關係,是以自己為中心,如波紋般一圈一圈向外層推出,不同的人處於不同的圈子內,與中心的關係密切程度當然不同。因而,中國人無法對與自己關係密切程度處於不同圈子的人一視同仁。而西方人的觀念中,個人是依託自己屬於的團體而與這個團體內的人發生相互聯繫的。同時他們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因而他們認為對每個人一視同仁是理所當然的。相比之下,中國人對待他人時更注重關係的親疏程度,所以就會對於自己關係更密切的人給予更多關照。

人情社會有時令人傷腦筋,但不得不承認從另一方面來説它又是合理的。“親親相隱”和“大義滅親”這兩種行為相比,大多數人更認同“親親相隱”且實際行為也偏向於此。我認為“大義滅親”是殘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難做到真正的平等對待親人與陌生人。法律中有專門的迴避制度,當被審判的人與自己有着親密關係使,審判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必須迴避,從而保證公平也保證司法人員免受“法理親情衝突”的困擾。

由於我學習的是法學專業,《鄉土中國》裏的《無訴》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學習法律後,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最好規範。讀《無訴》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鄉土社會裏,一説起‘訴師’,大家就會聯想到‘挑撥是非’之類的惡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發展看做是社會進步的發展,卻不知傳統社會中自有一套約束人們行為的“禮”。不同於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專門的訓練,鄉土社會中的“禮”是每個人都熟習的一種道德。克己復禮,人們靠內在的良心來約束自己的行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國家強制力。由此看來, “禮”在鄉土社會具有相當的合理性。

雖然鄉土社會的“禮”具有合理性,但它對於現代社會來説是不適合的。從費孝通先生在書中表達的一些觀點中可以知道,傳統的社會以一個個小鄉村為單位組成的。鄉村的流動性很小,人們彼此熟識,因而變動性也小,人們之間靠經驗形成相處的規則也為彼此熟識。這套規則世世代代穩定地流傳下來且被認同。因此,年紀越大的人由於有更豐富的經驗,所以對於這套規則更熟悉。當有衝突發生時,往往年紀大,有威望的人當起仲裁者,給衝突雙方評理。由於人們對規則的認同與對年長者的信任,這些裁決往往足以另他們信服,從而他們可以不採取“法”來解決問題。

現代社會是一個具有高度流動性的社會,我們每天都將接觸各種不同的人,用費孝通先生的話説,“現代社會是個陌生人組成的社會”。於是鄉土社會的“禮”起着越來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複雜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見的事情。法律是適應這個時代發展產物。在我看來,當今社會的普通人一般很難做到像鄉土社會的人們信仰“禮”一樣信仰法律。因為“禮”在鄉土社會的人們看來是被實踐檢驗過的適合社會的規則,也是時代相傳的人們理應熟記的規則。而在當今中國,法治的發展歷史還太過短暫,法律暫時還不能做到像“禮”一樣深入人心,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隨着法治社會的不斷髮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並獲得人們的認同時,法律的基本原則不斷為人所認知時,法律信仰將在社會樹立,整個社會變得更加有序。

雖然對於這本書,我還有許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後的我沒有經歷中國傳統社會,對於中國的一些獨特現象往往熟悉卻不知其因。《鄉土中國》幫助我瞭解到一些未曾體驗過的傳統,總的來説讓我對傳統中國社會的內在體系有了一定的瞭解。

《鄉土中國》讀後感 篇3

在費孝通先生的《鄉土中國》一書中,提出了一系列關於鄉土社會的概念。其中,費教授將鄉土社會概括為“禮治社會”,且還是一個“無訟”的社會。的確,鄉土社會由於其空間流動性小,人與人之間交往單純的特點,使得法律在這個社會中發揮的作用極其有限。人們似乎僅僅依靠“禮”就能維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間發生衝突也不會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而是通過協商和解。這就使得人們認為鄉土社會是一個“無訟”的禮治社會。

“無訟”,是費孝通先生對於鄉土社會中一種現象的描述。具體説來就是在鄉土社會中的人們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糾紛和爭議都通過協商解決,而不是採取訴訟的方式的一種理想化狀態。由此,人們認為鄉土社會是一個“無訟”的禮治社會,在這個社會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統治為了維護其自身統治,需要對整個社會進行管理。封建社會“無訟”文化是統治階級維持社會秩序,實現長久統治的需要而提出的,並通過賤訟、壓訟、滅訟等方式來達到這一目的。從儒家創始人孔子最早提出“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到宋代大詩人蘇東坡聲稱“讀書萬卷不讀律”;從早期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訟師(即現代的律師)被民眾稱之為“訟棍”,到常提起訴訟的人被認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遊手好閒之徒;從封建官吏政績考核中善於教化,善於息訟、止訟的考核標準,到國家機器慣以嚴刑峻法迫使民眾視法為畏途,產生厭訟情緒,反映出中國封建社會在幾千年的歷史時期中對訴訟採取的壓制、抑制的指導思想和行為標準。從這一方面説,產生“無訟”的原因並不僅僅在於社會中的人們能夠依靠禮的教化維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説考慮到人際關係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為統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沒有人來訴訟或少訴,從而積極的主張無訟。但這種情況較多的出現在封建專制國家中,在現代國家應很少有這種情況。國家雖然也希望社會中儘量出現無訟的情況,但並不會主動的去幹涉;另外,現在的法官並不要求與領導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們也可以獨立進行判決、裁量,且他們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爭取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這與鄉土社會中雙方當事人自行調解有所不同。

儒家認為,和諧包括天道自然和諧、天人和諧和人人和諧,這些決定着國家和個人的幸福。特別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講求互諒互讓,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並使各人都能夠安分守己,避免發生糾紛和矛盾。即使發生了糾紛,也應力圖通過和解,調處息訟,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為了達到和諧的理想境界,人們就應奉行中庸之道為做人處世的行為準則。在這樣的哲學思想長期影響下,“無訟”觀念的形成則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較法學家勒內·達維德對中國人的這種和諧與中庸之道有較深的感悟:“中國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況下生活的。他們對於法律制定些什麼規定不感興趣,也不願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們處理與別人的關係以是否合乎情理為準則,他們不要求什麼權利,要的只是和睦相處和和諧。”

儘管我國的司法制度在逐漸完善。但據筆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發生非常嚴重的事故,如謀殺、槍殺或者是其他產生了嚴重後果的事件,人們一般都不會選擇訴訟的方式。有的是因為覺得這件事太小,不願意起訴;有的則是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選擇逃避的方式,有的則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總之,“無訟”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需要國家對這一方面加強教育與指導。

費孝通先生對於傳統中國農村社會的經典表述,深刻地體現了中國基層社會所特有的文化淵源和秩序傳統。其學術貢獻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從他提出“禮治社會”這一概念以來,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們普遍都以為,中國傳統農村社會秩序的維持是“唯禮無法之治”。對於“無訟”的觀點,我們應辯證的看待,尤其是它產生的社會基礎。不能認為在禮治社會中就沒有法的存在,或者説在這樣的社會裏就不需要法。在現代社會中,如果説沒有法,個人的權益是很難得到公平的保護的;至於法在禮治社會中的作用,則需要依賴於時間來證明。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如果雙方的糾紛沒有達成和解,也就是他們尋求的調解組織調解失敗後,就會建議一方當事人去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這可以從另一個方面説明,當和解不成的時候,人們是會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在這個時候,雙方的矛盾必定是達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間的關係也惡化,並不會擔心將對方起訴到法院後會產生不利的後果。所以,我們不能片面的説鄉土社會還是原先那個保持流動不變的社會,人們還是一味的尋求和解,當送法下鄉的活動進行這麼多年後,人們的觀念總歸是有些變化的,特別是侵犯了他們的重大利益時還是會依靠訴訟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鄉土中國》讀後感 篇4

首次出版於1947年《鄉土中國》,是根據費孝通先生當年在西南聯大和雲南大學講授“鄉土社會學”的內容輯錄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當時中國基層傳統社會農村的作品。

該書作為我們離退處“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活動的當月推薦讀物,我雖通讀了兩遍,但按照讀書活動“學思踐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覺,總感到費老這個泰斗級社會學家所講的東西不是我們所能完全理解的,後來又在網上看了幾篇別人的讀後感,還是不能適從。下面,謹從我閲讀本書後所回憶起我童年在鄉下生活的點滴鄉土記憶,來與大家一起分享。

費老書中“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中國鄉土社區的單位是村落,從三家村起可以到幾千户的大村”的描述,雖説的是40年代中國農村,但我以為,上世紀60年代的農村恐怕和40年代應該變化不是太大。我兒時因為父親受了迫害,隨父親在周至老家農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學二年級時才轉學到西安,我對這五年多的農村生活記憶尤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蘆葦叢中,傳出布穀鳥的叫聲,總想摸到鳥蛋或小鳥,鑽到裏面卻怎麼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蕩着五彩斑斕的小魚,用籃子稍一劃拉就有幾尾在藍中躥蹦。蘆葦根兒下,時不時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點兒的石頭下,也能抓住幾隻螃蟹。娃娃夥兒們光着屁股在河裏戲水,都忘記了時間,直到聽見遠遠的村裏大人們隱隱地呼叫聲,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鬨子各回各家。秋天,揹着小揹簍打柴,折下一根長長的竹掃帚棍兒,在尾端綁定一根長長的細繩,作為工具,扦拾白楊樹落下的葉,我們叫扦嘎嘎葉,裝滿了揹簍,背不動了還要大點兒的孩子幫忙。房檐底下掛着一串串金黃的包穀,晚上有野鴿子把包穀之間的縫隙當窩,打着手電筒一照,好像不會飛似得,當你搭着梯子快要夠着它時,卻撲稜稜的飛了。冬天裏,在熱炕上賴着不想起牀,烎炕的麥糠有着淡淡的嗆味兒,鍋頭炭灰裏埋着烤出來的紅苕乾麪香甜。提着蛋籠走進青油油的麥地,挖燕麥、撿拾大雁的糞用來餵豬,凍得手背通紅,腫的像個麪包。那時天上總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飛,麥田裏也是一羣羣的吃着麥苗,糞便都能撿上一籠底兒。冬天最深的記憶莫過於過年了。過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餅、瓜子兒、花生、核桃,還有麻花、麻葉兒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羣孩子聚起來一起挨門挨户給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給每人捏一顆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兒,有的人家也會給一分錢。在我們這麼個大村子,走完兩三個街道,就已經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幾個小口袋就已經鼓鼓囊囊再也裝不下了。春天總是個比較難過的時節,天氣乍暖還寒,進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黃不接的時候了。記憶中幾乎每天都吃漿水攪團,漿水菜是用各種野菜醃製的,有時還有馬刺筋(大刺兒菜),吃起來有些扎嘴,那時把攪團吃的很厭煩,直到現在還是。

現在,村邊兒的小河早已經乾涸了,河岸上已經沒有了灌木野草,河岸邊、蘆葦叢也都變成了莊稼地。平時回去是見不到那麼多人的,只有過年還有些人氣。農村裏的年輕人都到城裏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鄉下看着門户。過去低矮的瓦房已經很少見了,家家户户都蓋了二層小樓,空蕩蕩的。

記憶中的老家鄉村,撿拾起我們一代人的集體記憶。提起親切,放下動容,繁華落寞,與有榮焉。費老的“我想我們很可以説,鄉土社會的生活是富於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們活動範圍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區域間接觸少,生活隔離,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會圈子”的描述,在現在的中國已經比較少見了。我老家村子裏如今到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裏人活動範圍已經沒有了限制,他們的社會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況且,按照“美麗鄉村”建設標準,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鄉村一樣,除了重視傳統文化保護和傳承,也在鼓勵發展特色經濟,重視公共服務,重視環境質量等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

寫到這裏,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該書再版時的那段話:“這裏講的鄉土中國,並不是具體的中國社會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體的中國基層傳統社會裏一種特具的體系,支配着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搞清楚我所謂鄉土社會這個概念,就可以幫助我們去理解具體的中國社會”。通覽全書,可以感受的一股濃濃的鄉土氣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窺中國的基層社會。雖然時過境遷,但作者透視社會的眼光,觀察社會的方法,仍然充滿活力,值得借鑑。

由於我學疏才淺,但願不會對費老的著述有斷章取義和不敬。